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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貴族錶行職員:蔡天鳳轉帳數千萬予鄺港智買名錶 案發日曾致電取回帳戶內現金結餘及百達翡麗  隔日再要求刪除對話紀錄 

法庭事

蔡天鳳案|貴族錶行職員:蔡天鳳轉帳數千萬予鄺港智買名錶 案發日曾致電取回帳戶內現金結餘及百達翡麗  隔日再要求刪除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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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案|貴族錶行職員:蔡天鳳轉帳數千萬予鄺港智買名錶 案發日曾致電取回帳戶內現金結餘及百達翡麗  隔日再要求刪除對話紀錄 

2026年10月21日 18:45 最後更新:18:45

2023年震動全港的名媛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星期三(10月21)下午續審,控方傳召貴族鐘錶珠寶時任男職員陳亮恒作供,他指2020年鄺港智購入多款名錶後,由蔡天鳳轉帳數千萬元予錶行,並由鄺港智安排兄長鄺港傑前往錶行取錶,而鄺港智曾向他透露,是由前妻銀行戶口出錢買錶;另在2023年2月21日案發當日下午,鄺港智透過微信聯絡他要求取回他在其錶行的140萬元現金結餘及一隻百達翡麗表錶,兩人在翌日交收,而隔日鄺港智再致電要求他把兩人的所有微信對話紀錄刪除。

蔡天鳳。IG圖片

蔡天鳳。IG圖片

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讀出第二份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蔡天鳳於2019年6月28日發出一張374萬元的支票予利嘉閣,作為加多利山單位的訂金,即單位原價7,480萬的5%。蔡天鳳於同年8月15日向律師樓發出354 萬元的支票,兩張支票總值 728 萬元,即加多利山單位折扣後的價格7,280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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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IG圖片

蔡天鳳。IG圖片

張燕花(中)。資料圖片

張燕花(中)。資料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主控郭莎樂。巴士的報記者攝

主控郭莎樂。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Trevor Beel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Trevor Beel 。巴士的報記者攝

及至8月24日,蔡天鳳再購入銀行本票3,400萬元,支付予另一律師樓。翌日,蔡天鳳再購入銀行本票1,932.6萬元,同樣支付予律師樓。控方指,兩張支票加上兩張銀行本票,款項總共為6,060.6萬元,即單位的實際成交價。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智多年來向女兒蔡天鳳索取7,000多萬元用作投資,而蔡天鳳曾存款到貴族錶行,供鄺港智使用。

張燕花(中)。資料圖片

張燕花(中)。資料圖片

控方下午傳召貴族鐘錶珠寶有限公司時任職員陳亮恒作供。陳亮恒供稱,約2020年6月,他經舊同事認識鄺港智。而鄺港智透過微信表明,他欲購買約值155萬元的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名錶,惟當時錶行暫未有存貨。鄺港智其後再問及其他名錶的價錢,在百達翡麗錶有存貨後,鄺港智共購入3隻名錶,包括該155萬元的百達翡麗、26萬元愛彼(Audemars Piguet)錶、59.5萬元的宇舶(Hublot)錶;鄺港智另曾購入90萬元的百達翡麗(Patek Philippe)錶及約值32.8萬元勞力士(Rolex)錶。

控方指出,在2020年8月至9月期間,蔡天鳳分別3度代表鄺港智轉帳26萬元、59.5萬元及155萬元,共約240.5萬元予錶行。陳亮恒解釋,「佢(鄺港智)有講過係佢前妻」,而客戶須支付全部手錶款項後才能取貨。

陳亮恒供稱,鄺港智在2021年仍有定期買錶,惟之後「有幾個月都無問過我有關手錶嘅嘢」,而陳亮恒一直與鄺港智透過微信溝通,及至2022年7月才首次與鄺港智會面,當時「佢(鄺港智)話佢返咗香港,約我夜晚食飯」,因此二人在K11 MUSEA會面。陳亮恒續指,此次見面是首次親身見到鄺港智,過往鄺港智會指示助手Damon(鄺港傑)取貨,但陳亮恒不知道Damon(鄺港傑)為鄺港智的兄長。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陳亮恒另又確認,鄺港智亦會在微信上向陳亮恒出售名錶,「通常大家商討好個價錢,OK之後就會落錶俾我哋,我哋會俾錢佢」,並由鄺港傑負責交收,陳亮恒則會支付現金予鄺港傑。控方問及,為何以現金交易,陳亮恒回應稱,屬鐘錶行慣常做法。

控方指出,蔡天鳳分31次轉帳共逾2615.32萬元予貴族鐘錶,但單據只列明1710萬元,質疑蔡天鳳轉帳予貴族鐘錶的金額,比她購入名錶所需的價錢多。
陳亮恒指「一定唔會」,他解釋,當時警方要求他在短時間內提供大量單據,他只能提交當時找到的部分發票,故提供的並非完整的買錶發票紀錄,部分單據未能尋回。

陳亮恒又供稱,客戶以現金支付貨款時,沒有轉賬、銷售及購買紀錄,但公司系統及單據有紀錄。控方指出,當蔡天鳳以367萬元購入百達翡麗名錶時,轉帳紀錄為400萬元。陳亮恒指,他理解當時蔡天鳳「加埋其他一齊找數」,「唔會畀多錢」。

控方又指,蔡天鳳曾9度轉帳100萬元予貴族鐘錶,即共轉帳了900萬元,但單據顯示,其購買紀錄只是670萬元,質疑為何蔡天鳳每次都支付比收據金額更多的金額。陳亮恒指:「買嘢嗰時,唔會俾多咗錢」、「唔知中間係咪有其他單據,我唔知道」。

陳亮恒又指,2023年2月21日(案發當日)下午4至5時,鄺港智透過微信聯絡他。鄺港智當時查詢其在錶行的帳戶上還有多少結餘。陳亮恒指,當時其帳戶上仍有140萬元現金結餘,還有一隻鄺港智從公司購買而未取貨的百達翡麗錶,該百達翡麗名錶是鄺港智早前賣給貴族鐘錶,是在約半年內交易的,款項已存放在貴族鐘錶帳戶內數月。陳亮恒指,「(鄺港智)通知我,第二日(2月22日)中午時候會拎返走(140現金及百達翡麗手錶)」。

陳亮恒供稱,2023年2月22日中午,他與鄺港智在貴族鐘錶公司門口見面,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陳亮恒將兩個袋交予鄺港智後,鄺港智立刻離開。陳亮恒解釋,兩個袋分別裝有140萬元現金及百達翡麗手錶。

主控郭莎樂。巴士的報記者攝

主控郭莎樂。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亮恒另指,鄺港智在同月23日晚上兩度致電陳亮恒,電話中聽到鄺港智的聲音「好古怪」,和鄺港智平時説話的聲音不同,「好似好sad咁樣」。鄺港智跟他說:「我哋微信record你delete 咗佢啦。」陳亮恒確認,鄺港智叫他刪除的內容,是他們之間所有對話記錄。陳亮恒稱,「之後我就覺得好古怪,話delete就delete啦,我唔知咩原因」。陳亮恒確認,他按鄺港智的指示把對話紀錄刪除,亦在微信移除了鄺港智。

陳亮恒續指,鄺港智在通話中又說「有個朋友喺香港買咗啲嘢」,要求陳亮恒到金鐘港麗酒店協助拿取物品,陳亮恒遂派出同事前去,取回一堆名牌盒,包括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香奈兒(Chanel)、愛馬仕(Hermes)的手袋盒及錶盒等,全部都是空盒,其後鄺港智的友人要求陳亮恒將該些盒寄回廣州,陳亮恒稱:「最後我無幫佢咁做,淨係一個錶盒有」。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

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Trevor Beel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Trevor Beel 。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由原訟庭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羅天祺代表;鄺港智則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2023 年震動全港的名媛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星期四(10 月 22 日)下午續審。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政府化驗師譚卓寧作供指,透過工具比對實驗證實,死者遺骨表面留有的「工具痕跡」,與電鋸脗合,推斷相關遺體上的切割痕跡,極有可能由現場檢取的電鋸造成。

蔡天鳳。IG圖片。

蔡天鳳。IG圖片。

涉案單位龍尾村56B村屋業主許欣欣下午續作供。代表鄺球的大律師戴偉奧盤問許欣欣指,鄺球曾提出裝修單位及在屋外安裝圍欄,許欣欣表示沒印象,並指有主動向鄺球表明,若鄺球有意在單位鑽孔,則要詢問自己繼父。

戴偉奧關注,許欣欣曾向鄺球提及,龍尾村有水浸情況,許欣欣回應稱「有可能有講過」。戴偉奧另指,鄺球曾向許欣欣提供其妻的電話號碼作聯絡之用,而許欣欣曾就電費單等事宜向該電話號碼發送訊息,許欣欣同意。

涉案單位龍尾村56B村屋業主許欣欣。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案單位龍尾村56B村屋業主許欣欣。巴士的報記者攝

戴偉奧又指,龍尾村的「陳氏祠堂」附近有警察記事冊,警察巡邏時須在記事冊上簽署,而警察會定時在龍尾村巡邏,許欣欣回應不清楚。

許欣欣作供完畢後補充,鄺球曾向她提供電話號碼,「佢當時話俾我聽,係鄺太(電話)」,惟後來從新聞得知該電話號碼「係個情婦」。暫委法官祁彥輝提醒證人,不能提及未獲她本人證實的資訊。

涉案單位龍尾村56B村屋。資料圖片

涉案單位龍尾村56B村屋。資料圖片

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刑事科學及品質管理科物理組高級化驗師譚卓寧博士作供,譚卓寧具視頻分析的學術資歷。譚卓寧為本案撰寫兩份報告。

譚卓寧供稱,警方委託他就現場檢取的連蓋膠箱進行分析,即透過觀察閉路電視片段,分析片段中的連蓋膠箱,與警方現場檢取的連蓋膠箱,兩者有否共同特徵。譚卓寧經對照後發現,兩組連蓋膠箱有相似特徵,包括箱頂有一行橫線及側面有凹位,譚卓寧亦量度出片段中的連蓋膠箱的尺寸,與現場檢取的連蓋膠箱尺寸相同。

譚卓寧又指,他另一組實驗是讓一名女警進入其中一個連蓋膠箱內。根據警方提供資料,蔡天鳳身高為152厘米、體重約為41公斤,而實驗中的女警體重及身高均大於蔡天鳳。結果顯示,兩名強壯警察可合力抬起兩個疊起的膠箱(連同女警),並運送到別處。

譚卓寧。巴士的報記者攝

譚卓寧。巴士的報記者攝

主控郭莎樂問及,是否知悉有死者雙腳連同盆骨在單位雪櫃內被尋獲?譚卓寧表示不清楚。郭莎樂再問,是否知道該批骨頭的發現地點,譚卓寧供稱,只知道是案發現場,但不清楚具體位置。譚卓寧稱,他第一次見到有關人體樣本是在殮房。

譚卓寧續指,法醫於殮房轉交一套死者「坐骨」,即盆骨連接約5厘米脊骨,而盆骨已分裂為兩部分,骨頭上只有少許肉,但確認大部分的肉已被移除。

譚卓寧指,他使用警方提供的1把電鋸及3把手鋸對照樣本,嘗試切鋸牛尾骨,再比較牛尾骨及死者骨上的工具痕跡,結果發現,牛尾骨的電鋸痕跡與死者脊骨面上的工具痕跡脗合,因此結論是痕跡有可能由電鋸造成。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左至右: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資料圖片

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案件由原訟庭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羅天祺代表;鄺港智則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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