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早上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歡迎法庭對黃之鋒作出重判,顯示法庭確定相關罪行重大。他希望黃之鋒在餘下於監獄的日子,繼續反省自己對國家及香港做過的錯事和壞事,培養守法精神,好好認識自己的國家。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李桂華指出,在國安法實施前,案件指出黃之鋒已作出以下行動,包括2016年11月到美國推動通過《香港人權民主法案》,以及2019年9月和羅冠聰前往美國國會為倡議作證,隨後再前往德國等地游說。黃之鋒除親自前往,亦透過視像游說意大利國會及歐盟作出上述要求。
黃之鋒於2016年11月曾訪美,與前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時任參議員魯比奧等會面,游說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要求美國制裁香港。網上圖片
在國安法實施後,羅冠聰轉逃外地,並繼續要求外國對特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敵對行動。 黃之鋒當時已有案在身,法庭不允許其離開香港,但黃之鋒仍然在港與羅冠聰推動敵對行動,其中包括推動外地公司停止向警方售賣調查所用的工具,直到黃之鋒入獄行動才停止。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明顯地,黃之鋒與其黨羽希望「挾洋自重」,用制裁手段令特區政府屈服,顯然是徒勞無功。但是黃之鋒於2014年的「佔中」,到2019年的「黑暴」現象,實際上是難辭其咎。
案情指,2019年底,黃之鋒到美國國會聽證會作證,促美國按擬制定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檢視香港的特殊地位。網上圖片。
案情指,黃之鋒與羅冠聰等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持續推進國際游說。網上圖片。
李桂華說,黃之鋒未成年已經參與社運,18歲開始涉及不同罪行,包括觸犯國安法等,形容他是犯案纍纍,當中包括在2019年6月的包圍警總事件,黃之鋒是以組織及煽動者身份被控告。各項事件反映黃之鋒是不願意守法的人,法庭亦不放在眼內。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李桂華強調,希望黃之鋒在未來服刑期間,反省他對自己、對國家、對香港做的錯事及壞事,同時抓緊機會培養自己的守法精神,好好認識自己的國家。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