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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不要再拗理念了

政事

高鐵一地兩檢不要再拗理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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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不要再拗理念了

2017年05月24日 18:49 最後更新:19:06

高鐵工程明年第三季可以完成通車,但所謂「一地兩檢」的安排仍未最後拍板,再拖下去會因法律問題拖延通車。

首先解一解什麼叫「一地兩檢」。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旅客登上高鐵,就可以跑到中國大陸各大城市,所以旅客在西九就要辦理香港離境手續和內地入境手續,否則列車開到內地如深圳後,就要設一個關口,讓所有旅客帶行李下車,再過關入境中國,情況就如我們坐大巴經落馬洲回內地,要帶行李下車出境和入境檢查那樣。以高鐵300多公里的時速,在西九上車不久又要再下車過關,超級麻煩。

若在西九龍高鐵站進行「一地兩檢」,旅客先出境香港,再通過內地邊檢入境大陸,然後坐高鐵回內地各大城市都通行無阻,不用再辦入境手續。

不知從何年何月開始,把「一地兩檢」說成很大問題,因為涉及讓內地公安在香港土地上執法,後來越講越誇張,講到這樣做違反了一國兩制,讓內地的一制入侵香港云云。

我就覺得這些反對一地兩檢的意見,相當小題大造,把理念問題放到無限大,而完全不顧實際。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香港早已在內地深圳灣口岸用「一地兩檢」模式,是香港入境處人員在內地土地上執法。立法會在2007年4月通過《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作為一地兩檢所需的本地立法依據,然後深圳灣口岸於2007年7月啟用。既然香港執法人員可以在內地口岸執法,為何內地人員並不可以同樣用「深圳灣模式」在港執法?

第二,外國邊檢人員在異國的關口內執法,早有先例。我20年前去加拿大時,由當地離境飛美國,突然在加國的海關內,見到有美國的邊檢窗口,有美國邊境檢查人員查檢證件,我見到這種異地執法的情況,覺得好新鮮,後來才知道過了檢查窗口等如入境了美國,那樣到了美國目的地城市機場可以隨意轉機,十分方便,這種「一地兩檢」的安排,帶來很多旅遊便利。

當然我也明白,部份香港人對內地有政治恐懼,這種情緒可以理解。香港入境處人員可以在內地執法,美國可以在加拿大執法,但容許內地公安在香港執法,不就是容許內地在香港拉人嗎?

這裏就要講到第三點,一地兩檢並不會令阿爺拉多一個香港人。如果這個香港人要被拉,有無一地兩檢也會被拉。空講難明,就以長毛為例,如今阿爺都讓他申請回鄉證回內地,假設他還是內地不受歡迎人士,將來在西九有一地兩檢,他要坐高鐵回內地,到內地入境檢查區時,被內地公安人員拒絕入境,只會把他遣返回香港境內。長毛不在西九過境,在羅湖過境,一樣會被遣返。

若長毛有顛覆中國國家政權的大計,早已在內地串連同道,被阿爺知悉通緝,他在西九內地檢查站入境,就被內地公安拘捕。同樣道理,若他在羅湖、在皇崗過境,也一樣會被拘捕。一個被通緝人士要回內地被拘捕,不是因為一地兩檢的安排,而是因為他想回內地。

結論是一地兩檢的安排只會帶旅遊便利,不會增加政治卡壓。反對這種安排,說不喜歡內地在港執法,只是純拗理念,不切實際。我就認為要拗可以無休止地拗下去,我就無興趣拗了。

盧永雄

昨天講到美國《紐約時報》報道中國搗破美國的間諜網,提到間諜的下場。我過去聽到一個真實故事,足證做間諜有悲慘下場。

整件也要追溯到90年代,我有一個記者朋友,他認識一名新華社香港分社(中聯辦前身)的中級官員,因為採訪的緣故,和那個官員比較熟悉,經常見面和交流。

1997回歸那年,那官員脫離了官方系統,下海經商。在97年9月,官員打電話給記者,說要上北京參加國慶觀禮,回港後再與記者聯絡,自此了無音訊。後來輾轉查探,原來官員為英國做間諜,阿爺請官員回京觀禮,就是要拘捕他。

傳聞這個官員變成間諜的經過,也是老掉牙的情色誘惑。我完全想像不到一個好端端的官員,竟然會被外國收買,為對方竊取自己國家機密;更想像不到收買的方式原來就是這樣簡單,只是情色加上金錢,就可以腐蝕一個人的意志。

對方派來一個美女,接近這個官員,開始時只是一段婚外情,後來女方倒過頭來,索要金錢。就令到原本好端端的幹部,有了很大的金錢需要,要幫助這個女人。而在適當的時候,又有人提供金錢幫他「解決困難」。

其實整件事,都只是一個局,是一個讓人充當間諜的圈套。事件的主角最後陷入一個沒有人會同情的悲慘結局。他作為叛國者,很難期望會得到同情。記者朋友因為認識這個人的關係,雖然理性上對他的行為絕不認同,但感情上仍然覺得極度遺憾。

這個官員在拘留期間,用拘留所的毛巾上吊自殺,留下遺書說「對不起國家」。記者朋友為這個官員的下場,傷感下淚。

6年之後,前中國司法部部長蔡誠的兒子、時任中聯辦秘書長蔡小洪,突然被內地拘捕,東窗事發在2003年7月1日,國務院總理訪港之後,過訪深圳,中聯辦官員要陪同前往,但大巴過了羅湖後,蔡就被安全人員上車拘捕。

2004年底,蔡小洪案件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蔡小洪涉嫌在1995年開始為英國情報機關竊取機密,包括2002年國家主席江澤民訪港的保安安排,國家情報機關在監聽行動中,發現英國對江澤民訪港的行程所知甚詳,追查知悉行程的人物,因而揭發蔡小洪為英國做間諜,結果被判監15年。

事後將事件重組,在97回歸之前,英國策反了部份新華社官員,在英國撤退後,繼續為他們做間諜,上述自殺的官員和蔡小洪都是同類人物,下場同樣悲慘。而97年被捕官員就因為自殺了,相信沒有供出太多同夥,令蔡小洪那樣的間諜,要遲至2003年才被發現。

我早兩日讀到《紐約時報》的新聞,講到美國在中國的間諜被捕和被殺,覺得有點諷刺。現實上不同的國家,都想竊取對方國家的政治和軍事秘密,想方設法將對方人員變成己方的臥底間諜。這些成為間諜的人,走上了叛國者的道路。一旦被自己國家發現,無論是在中國或者西方,下場都很悲哀。

安插間諜,本身就是一個國家級的骯髒行為。一旦被人識破,這個骯髒行為,必然觸發悲慘的結局。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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