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員林子健聲稱被擄事件,變成涉嫌誤導警務人員事件,即係一般人講的報假案。若然最後證明林子健所謂被擄只是老作,和他開一齊開記者會,甚至一直指控警方的人有無罪?
金牙大狀拆局,現在警方仍在調查,若最後證明林子健真是誤導警務人員,首先係有一條「協助及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他人犯法的罪名。如林子健最後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他協助他誤導警方的人,有可能犯上協助及教唆誤導警務人員罪。
不過他亦指出,要證明涉嫌人有協助及教唆他人犯罪,要證明他有犯罪意圖(Mens rea),以此案而言,關鍵是假若林子健虛構被擄事件,和林子健一齊開記者會及後來建議他報警的民主黨人,他們是否明知事件是虛構,若他們也是被林子健誤導,不知事件是假的,就沒有協助及教唆林子健犯罪的意圖。
金牙大狀話,民主黨記者會上有資深大狀,又有律師,又有前執法人員,按理不會知法犯法,明知林子健造假仲鼓勵佢去報案啩。
佢認為真正問題是隨著事態發展,林子健事件曝露疑點漸多,但民主黨人本周一仍繼續硬撐(或者未來再撐),若然有證據顯示他們已獲知事件為假,但仍然堅持,仍然叫林子健去向警方話他被擄,就有可能犯上協助及教唆罪了。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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