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及港交所(0388)去年6月推出上市監管架構改革諮詢文件,相隔逾1年後諮詢總結終於快出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證監會、港交所將於今日下午5時45分,將就改善本港上市監管決策及管治架構的諮詢總結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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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港交所主席周松崗、行政總裁李小加,以及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將會出席。
昨日有媒體引述引述自接近證監會及港交所人士稱,諮詢總結中,證監會將退出新股審批的前線角色,由港交所繼續主導審批工作,主要為考慮到來自券商、上市公司代表及其他金融專業人士,壓倒性的反對聲音。
據指,上市監管架構改革將新成立一個上市政策委員會(LPC),負責制定上市政策大方向,證監會雖然會派代表參與,但不能就港交所上市部員工的表現做評核。至於諮詢建議增設的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將不會推行。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表示,希望證監會尊重市場意見和確認交易所作為前線監管機構的角色,讓上市委員會以市場廣泛代表性和專業地位來審批上市。商會認為由市場主導的監管更為可取,並應由政府重新檢視市場發展的需要。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星期四(3月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情指,年興行於2014年申請證監會牌照時,採用「粉飾門面」手法虛構速動資金,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牌照。其後為符合持續合規要求,提交虛假會計文件及膨脹資本數據。2015年公司成立後,憑藉欺詐取得的牌照開展業務,並涉及一宗價值1,780萬港元的收購交易,導致收購方蒙受逾1,000萬港元稅款損失。
首被告洪榮鋒,53歲,承認全部4項控罪,包括2項串謀詐騙、1項欺詐、1項偽造賬目。
鄭官判刑時指,洪榮鋒擁有澳洲及香港註冊會計師資格、行政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過去無犯罪紀錄。法庭認定其為主腦及主要策劃者,自知資金不足卻刻意設計欺詐方案以維持業務,而非單純「維持生意」,終判處28個月監禁。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次被告陳錦華,50歲,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1項欺詐罪。鄭官指,陳錦華於2014年加入年興行,法庭認定其角色較次要及從屬,僅於2016年12月提供有限協助,無從收購交易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早於事件曝光後辭職、全面披露文件、主動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報告,並提出合作。法庭考慮其悔意、合作態度及較輕角色,終判處次被告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