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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補選日期改唔到 唯有繼續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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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補選日期改唔到 唯有繼續3.11

2017年12月01日 13:49 最後更新:14:11

政府今日刊憲,宣布立法會3個直選及1個功能組別議席將於明年3月11日進行補選,提名期由明年1月16至29日。

3.11呢個補選日期曾經大起爭拗,事關當日政府突然公布呢個日子,既沒有盡量等埋其他DQ案結案合併補選,更大問題係呢個日子撞正北京人大政協開會期間,好多建制派大佬係人大政協,都唔知可以點幫手助選。

聞說建制派和阿爺都有意見,嘈了一陣子,但政府話好難搞,主要是選舉管理委員會作了決定,並不是政府可以控制,要叫選管會改,未必叫得郁。

拖拖拉拉之下,最後還是繼續在3.11補選。現在折衷之法,可能在兩會期間在3.11那日放假,讓相關人等趕回來助選兼投票。用內地語言,這樣做可以話係「白折騰」。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撰文紀念前港澳辦主任魯平誕辰九十周年,文章披露了不少香港過渡期決策內情,其中一個是內地人來港的單程證審批權誰屬的爭議。

曉明哥透露,在1987年5月舉行的《基本法》草委會第4次會議上,討論到《基本法》草案中關於「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需辦理批准手續」的條款,當時有些港方委員認為出入境管理是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應把內地居民進入香港的審批權交給特區政府,「香港委員一個接一個發言,眼看這一看法有漸成共識之勢,魯平同志急了。在查濟民委員講完相同的意見後,魯平同志馬上口氣強烈地表示:「這個絕對不行!」

魯平當時解釋,《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寫明,內地人進入香港將按「現在實行的辦法管理」,即由內地公安部門審批,毋須港英政府批准,而且每天大量內地居民進入香港,特區政府實際上也難以有效控制。「看到查老還要爭辯,魯平同志還加上一句:即使按照三個不平等條約,港英政府也從來無權禁止內地居民進出香港!魯平同志講這句話的時候聲音很大,而且是一種不容置疑的口吻。」

正因魯平在這次討論中「據理力爭產生了一錘定音的效果」,最後定稿的《基本法》22條只增加了一句:「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士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曉明哥在文中又提到新機場談判,談到1991年5月,魯平與英國首相馬卓安的政治顧問柯利達就新機場備忘錄進行談判,當時英方只有得到中國政府的承諾,才能解決新機場的銀行融資問題。「這個談判本身是中方抓住對方這一軟肋爭取而來的。從外交大局考慮,中央還決定要借此契機促使英國首相馬卓安到北京出席備忘錄正式簽署儀式,以打破西方國家領導人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後不訪華的僵局。為此,在備忘錄草案中專門寫了一條,就是該備忘錄要經兩國政府首腦在北京簽署才能生效。」

但等到備忘錄即將草簽時,柯利達突然反口,並拍桌子叫板。「魯平同志也拍案而起,疾言厲色地責問對方:『我要不要把記錄拿出來給你看?你還想不想談?如果你不想談的話,現在就請你回去。』」柯利達一見魯平同志態度這麼強硬,「馬上軟了下來,向魯平同志道歉,並提出能不能採取另外一個變通的辦法,由兩國政府的首腦到歐洲某個第三國去簽署這一備忘錄,再次遭到魯平同志的斷然拒絕。」最後柯利達終於讓步,其後更稱讚魯平是「中國利益最好的捍衛者」。

曉明哥話,魯平最突出的政治品格是原則性強,與英方打交道時,表現為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堅守原則底線,敢於鬥爭。

政界中人話,曉明哥總結魯平「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堅守原則底線,敢於鬥爭」這些特質,其實也是曉明哥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