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方禁民族黨以行動劃線

博客文章

警方禁民族黨以行動劃線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警方禁民族黨以行動劃線

2018年07月19日 12:52 最後更新:13:23

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警方發出872頁的文件給民族黨陳浩天,從文件所列的內容,可知警方執法標準。

在872頁的文件中,詳列民族黨2016年創黨以來,51項言論及活動,全為公開資料,稱該黨不只是政治表述,而是有實際行動推動港獨,包括參選立法會、出版刊物,籌募經費及與海外組織合作。另外警方認為,民族黨聲稱放棄暴力,很大可能並非真正意圖,港府不能待發展至暴力時才介入。

警方列出3項涉觸及社團條例規定,包括: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秩序,以及危害他人權利和自由。危害國家安全指將香港從中國分離,並成立香港共和國 ; 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方面,警方指民族黨未排除使用武力達至港獨,支持旺角暴動案中被定罪的人 ; 至於危害他人權利和自由,警方指民族黨推動隔離香港人與內地人,煽動仇恨,以血緣、國家或種族為基礎,歧視內地人。

法律界人士說,從警方提出的問題及指控的方向,明顯針對兩個焦點,其一是民族黨不光是言論,而是有行動,是有行動的政治組織,包括參選立法會等。

第二個問題可能稍次要,就是行動是否涉及暴力的問題,雖然民族黨過去並無明顯使用暴力,但警方問題方向,也針對是否不排除使用暴力推行其港獨目標。

總的而言,警方的處事手法,已對外界的質疑提供了部份答案 : 不是以言入罪,而是以行動劃界。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

政府嚴防陳浩天司法覆核

 

港府按社團條例取消民族黨的註冊,民族黨勢必大力抗辯,很多人都估計陳浩天會提司法覆核。

陳浩天對各種程序頗為熟悉,他今早接受電台訪問,主持人問他會否司法覆核,他回答說,保安局予他21天的時間回應及提出申訴,必須先完成經過這21天,向保安局提出抗辯,完成這些程序,才能提司法覆核。

若細心看社團條例,會發現條例規定了程序:必須予被禁止運作團體申訴,社團主任才正式決定是否禁止團體的運作。

所以警方給陳浩天大疊問題,要求民族黨回應,把所有與民族黨相關的質疑,先給機會民族黨答辯,例如有人以為政府既拒絕民族黨的社團註冊,那民族黨就不是社團,不受社團條例規管,其實按條例規定,多於一人就是社團。政府向民族黨的提問中,就問及民族黨有多少成員,並估計民族黨有數十名成員,要求民族黨回應。

換句話說,若民族黨只有陳浩天一人,那民族黨就不是社團,也不可以禁止其運作,但若人數多於一人,根據條例就是社團,可取消其運作。當局根據社團條例,給足夠機會陳浩天答辯。

法律界人士說,司法覆核的關鍵,是政府的決定有沒有違反「自然公義」,違反「自然公義」其中最突出的行為,就是沒有給受影響人士答辯的機會、沒有聽取其答辯,所以現在政府現在先要充份聽取陳浩天的答辦。

很明顯,政府的做法,除了走完法律規定的程序外,也嚴防陳浩天將來能成功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