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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還是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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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還是投資?

2018年11月16日 14:36 最後更新:16:20

特首林鄭月娥在6月公佈新房屋政策,修改資助出售房屋定價機制後,首個以42 折定價的綠置居項目即將接受申請。有傳媒引述消息指,這個位於市區、鄰近長沙灣港鐡站的屋苑,最貴的400多呎單位,售價$307萬有找,這令標德身邊一眾住在「大西北」、每日要花上兩、三小時往返市區上班的「夾心中產」羨慕又嫉妒。

朋友笑言,在今時今日的香港,入住公屋才是王道。公屋租戶以多年平租福利作儲蓄後盾,儲夠首期後,可以用「綠表」申請綠置居或居屋,他朝更可補地價出售單位,享受物業升值的利益,變相用公帑補貼他們賺錢。

相信很多人不會反對政府興建出售的資助房屋,鼓勵公屋租戶在經濟環境改善時,用「綠表」購買居屋,然後騰出公屋單位。然而,問題是現有的轉售條款過於寬鬆,資助出售房屋業主可補地價後公開轉售,令房屋流入公開市場,成為商品炒賣,其升值潛力吸引了沒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申請,直接影響一些有需要家庭。

雖然有消息指,下年度開始,房委會將收緊現時綠置居、居屋等資助出售房屋的5年轉售限制,改為禁止業主於買入單位後10年內以補地價方式於公開市場轉售,但始終無法解決「公平性」的問題。真正治本的方法是把自住和投資兩個市場完全分割,只容許資助出售房屋業主轉售予符合申請資格人士,降低市民利用這些資助房屋來炒賣的意欲,這對打工仔納稅人才是較公平的做法。




標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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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還是權利?

 

最近看到一篇令人「心噏」的新聞,講述一名30歲都未夠、從事IT行業的後生仔,為了令收入和資產繼續符合公屋的上樓資格,過去5年不但主動向老闆要求「不升職、不加薪」,甚至不儲蓄,有錢便去旅行。為了間公屋而放棄自己的前途,對標德而言是匪夷所思。

「樓」和「前途」是否事必要掛勾呢?當我們的社會,大部份年輕人都沒有想過離開自己的安舒區而到海外工作或生活體驗,不升職、不加薪、不搞好自己的履歷,繼續做mummy’s baby,表面上似是沒有問題,但實質是浪費社會培養年輕人的資源。

香港現有12年免費教育,即將加至15年,再加上政府資助的大專學位,基本上,能夠讀書的都會有書讀,每個學生,政府閒閒哋投入一百幾十萬,即使沒有明文規定年輕人畢業後一定要報效香港,至少也應負責自己的生活,為自己的前途好好打算,發揮自己有能力,不應佔用公共資源。

有人話,香港的樓價和租金高,而且升幅遠超大部分年青人的工資增長幅度,如不出此下策,根本無法置業和組織家庭。先不討論為何愈來愈多年青人抱有「無樓就不結婚」的心態,公屋是保障基層的安全網,是政府給予弱勢社群的福利,而非香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我們不能因為樓價和租金高企,便濫用房屋福利。

政府要做的是對症下藥,盡快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讓年青人看到只要努力工作,未來便可安居樂業和向上流動。撫心自問,愈來愈多年青人抱持「靠政府」的心態,香港的未來還有甚麼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