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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堂憲法學101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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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堂憲法學101的課

2018年11月21日 19:44 最後更新:19:54

昨天談到香港法院並無「違憲審查權」的問題,有讀者希望我詳細解說相關權力及香港憲制特質。當年在《基本法》起草時我曾經請教了很多憲法專家,他們就為我上了一堂「憲法學101」的課,如今可以借花敬佛。

香港是在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底下的資本主義的特別行政區,但中國國家體制的本質,是一個單一制國家。上世紀80年代在《基本法》起草的時候,曾有港方草委提出香港應該有「剩餘權力」,意指凡是成文憲法(即《基本法》)沒有說明的權力,就是剩餘權力,都歸香港所有。不過,這個觀念被內地草委嚴詞拒絕,認為在單一制國家之下,根本不存在「剩餘權力」。所有地方政府的權力,無論是如何高度自治的特區,其權力都是中央政府授予的。中央政府明文授予的權力,特區政府就可以擁有,中央沒有授予的權力,仍留在中央,不會剩餘在特區。「剩餘權力」和相關的「違憲審查權」的問題,在當年在《基本法》起草時是爭拗了一千篇的話題。

要理清背後理念,首先要明白兩種主要國家體制:單一制和聯邦制。現今世界大多數的國家都採取單一制,只有少數國家如美國採取聯邦制。

先講聯邦制。聯邦制的產生有其獨特歷史,美國的全稱是「美利堅合眾國」,顧名思義,美國是集合眾多國家而來,這些「眾國」(States),中譯為州,美國如今有50個州。

早在17世紀初,英國開始向北美洲移民。到18世紀中期,北美殖民地經濟開始成熟,殖民地議會開始要求要與英國國會有同等地位,提出「沒有代表就不納稅」的口號,結果釀成與英國對抗的獨立戰爭。

當時13個北美原英國殖民地區為了對抗英國,便聯合起來,組成了一個「邦聯式」的政治聯盟,這是一個比較鬆散的組織,每個「州」都擁有對任何提議的否決權,亦沒有賦予邦聯政府任何徵稅權力。到1787年,12個州在費城召開制憲會議,終於確立一個「聯邦制度」,並寫出世界第一部成文憲法---《美利堅合眾國憲法》。聯邦制度的本義是各邦(即州)讓出部分權力組成聯邦政府,而各州仍然保持一定的自主權。所以,美國各州都有自己的地方法律。由於聯邦制的權力由下而上,各州沒有向中央讓渡的剩餘權力,就保留在各州手中。

至於單一制國國家,與聯邦制相反,權力集中在中央政府。單一制政府內有地方政府組織,其權力卻遠比聯邦中的邦細,因為其權力主要由中央政府所授予。因此,單一制國家並無剩餘權力的概念。中央沒有授予的權力,地方政府便不會擁有。

中國遠自秦代,已經是一個接近現代意義的實行單一制的統一民族國家。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的一部份,屬於單一制國家中的一個高度自治地方政府,《基本法》沒有寫明香港有違憲審查權,香港就沒有這種權力,沒有就是沒有。另一個例子是回歸之前,港英政府急急通過人權法案,在法案內講人權法對其他法律有凌駕地位,但《基本法》內根本沒有提及人權法及其凌駕地位,在回歸後人權法的凌駕地位就被廢除。

在回歸之後,無論是律政司也好,法院也罷,都把《基本法》158條授權特區法院可以解釋《基本法》的條文,理解成可以判定特區政府或者立法會的什麼行為是違憲,其實是把解釋《基本法》和判定政府是否違憲混淆了。

中央政府過去對香港法律界認為本地法院有違憲審查權的觀點,採取隻眼開隻眼閉的態度,但如法庭的具體判決觸碰到關鍵點,相信很難含糊解決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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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支爆」大陰謀

2024年04月25日 20:00 最後更新:21:03

黎智英案進入戲肉,但由於審訊曠日持久,外界的注意度下降,但近日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的作供非常有爆炸性,主要有幾個方面。

第一, 揭露「支爆」大計。之前作供的李宇軒由於無直接接觸黎智英,因此他間接引述黎智英或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的說話,只屬由第三方聽到的「聞說證供」(hearsay evidence),較易受到挑戰。但陳梓華是和黎智英有直接接觸的人,曾和黎智英見面3次,包括一班人2020年年初在台北開過會,並有不少和黎智英直接溝通的電話短訊,所以他的供詞不是聞說證供,而是直接證據。

陳梓華參與的台北會議,黎智英會上提出「支爆」大計,所謂「支爆」,即是「支那爆炸」。支那是日本當年侵華時對中國的一個貶損名稱,光是名稱已經顯見其惡毒含意。而所謂「支爆」就是要令中國從政治上和經濟上崩潰,政府倒台。當日在台北會議上,其中一名與會者「攬炒巴」劉祖迪,不相信真的會做到「支爆」,但是黎智英就很有信心,指根據歷史經驗很快就會「支爆」,因為中國政府用了很多資源監控人民,例如中國明朝就是這樣。

黎智英並具體詳述「支爆」4部曲,教導與會的「攬炒團隊」說,「國際游說唔係好似你哋咁做,要有4個步驟:1. 要令外國政府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情;2. 再呼籲他們譴責及關注;3. 將外國的『枱底人』或外國政府想法帶回香港,只有這樣做香港人才會知道,外國政府冇離棄或者忽視佢哋; 4. 與『枱底人』建立關係,可影響到他們的對華政策,可以推動到制裁,甚至將來可以推翻中共。」

黎智英的「支爆」計劃,不單是一種空想,還設計了非常具體的步驟。

第二, 要做反對派大佬。從陳梓華的作供可以知道,在台北與黎智英開會期間,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不在現場,但會後陳梓華及「攬炒巴」劉祖迪與李宇軒開網上會議,向李交代黎智英建議,話要改變國際游說方向,團結不同板塊及民間力量,達到「支爆」,推動制裁,3人決定分工,由劉祖迪做精神領袖及打「議會線」、李宇軒打「國際線」,陳梓華則續聯繫「勇武派」及聯絡政治素人,並推廣「攬炒」論述,推動制裁政府措施。

黎智英做幕後大佬,出謀獻策,出錢出力,主動提出要支付流亡海外的劉祖迪生活費,並安排自己的助手Mark Simon為他們解決聯繫外國政要推動制裁中國的困難。整件事清楚見到黎智英不單是一個反政府傳媒的老闆,還是一個想推翻中共的政治行動核心策劃者,要做大佬,指點江山。

第三,     勾連外地的政府。黎智英最可疑的外地政治聯繫,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台灣,他搞《台灣蘋果日報》,和民進黨的高層關係密切,在之前的壹傳媒高層作供中可知,黎智英見過蔡英文,和蔡英文十分友好。而陳梓華等在台北的時候,黎智英又安排民進黨元老施明德和他們見面,施明德親自教授他們鬥爭方略,教他們如何長期鬥爭,以圖推翻政府。

至於美國方面,黎智英的關係更深,他的助理Mark Simon 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而黎智英自己就見過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在內等高層,和共和黨核心人物關係密切。不過這次作供最得人驚的,是不斷提到美國的「枱底人」,黎智英並沒有和陳梓華具體交代這些美國「枱底人」到底是什麼人,但美國「枱底人」和黎智英顯然有緊密聯繫。

從犯證人的作供,全面勾勒出一幅想全面顛覆中國政權的圖畫,而黎智英就是幕後大佬,所以說黎智英案是香港黑暴案件的眾案之母,一點也不為過。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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