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任主席雷添良表示,證監會採用前置式監管後,成效良好,市場亦有大改善,例如去年創業板有不少新股首日掛牌後,多股錄得不實際升幅,過去一段時間單日最大升幅已收窄至20%,認為情況已見正常化。
他續稱,市值在數月內飆升數十倍的公司數量亦明顯回落,相信是市場因應監管改變而出現調節,故會繼續堅持實施前置式監管。
證監會主席雷添良。(資料圖片)
雷添良說,中港金融關係趨密切,中資公司在港股市值佔比增加,中資中介機構比例亦愈來愈重,因此需要與中證監在跨境監管及資料通報機制等進行更緊密合作,認為雙方「合作無間」。
至於虛擬資產方面,他指全球投資者對其興趣增加,惟亦認同風險高。他指,已有多個市場持份者已加入沙盒測試,有結果將公布。他又指將致力於市場發展,以發揮本港作為中港以至全球資金匯聚地的優勢,發展成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
他無回應中港企業跨境違法行為是否轉趨嚴重,但強調兩地監管機構一直有合作機制,亦有就跨境公司監管簽訂合作協議,雙方高層亦持續在多方面交流。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案件星期四(3月1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年興行資產管理(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年興行」)涉及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提供虛假資料及欺詐維持牌照,2被告包括前主席洪榮鋒及前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陳錦華,早前承認控罪。資料圖片
案情指,年興行於2014年申請證監會牌照時,採用「粉飾門面」手法虛構速動資金,使用欺詐手段取得牌照。其後為符合持續合規要求,提交虛假會計文件及膨脹資本數據。2015年公司成立後,憑藉欺詐取得的牌照開展業務,並涉及一宗價值1,780萬港元的收購交易,導致收購方蒙受逾1,000萬港元稅款損失。
首被告洪榮鋒,53歲,承認全部4項控罪,包括2項串謀詐騙、1項欺詐、1項偽造賬目。
鄭官判刑時指,洪榮鋒擁有澳洲及香港註冊會計師資格、行政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背景,過去無犯罪紀錄。法庭認定其為主腦及主要策劃者,自知資金不足卻刻意設計欺詐方案以維持業務,而非單純「維持生意」,終判處28個月監禁。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淑儀判處洪榮鋒監禁28個月,陳錦華則囚16個月。
次被告陳錦華,50歲,承認1項串謀詐騙及1項欺詐罪。鄭官指,陳錦華於2014年加入年興行,法庭認定其角色較次要及從屬,僅於2016年12月提供有限協助,無從收購交易中獲取個人利益。並早於事件曝光後辭職、全面披露文件、主動向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專業團體報告,並提出合作。法庭考慮其悔意、合作態度及較輕角色,終判處次被告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7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