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評論立法會《逃犯條例》委員會出現真假主席的事情, 有朋友贈了我四個字:「顛倒黑白」,對這個評語,值得一書。
我經常與反對派朋友議論政治,相當了解他們的觀點。 他們認為涂謹申的一方是白,而建議派的一方是黑, 見到我說涂謹申是假主席,我就是「顛倒黑白」了。 他們背後的理據主要有兩個,第一、以牙還牙,絕對合理。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單方面發出指引,要撤換《逃犯條例》 委員會內最資深的議員涂謹申的主持職位,換上建制派的石禮謙, 建制派既然可以做初一,反對派當然可以做十五了。 涂謹申與反對派議員自行開會,選自己為主席,也是完全合理、 合法。第二、對抗不義,別無他途。從佔中到拉布, 到今次的議會亂局,反對派有一個理念, 我甚至聽到有中學生也這樣說,建制派在議會內佔了多數, 意圖通過不義的法律,如果不採取非常規方式抗爭, 便無法阻止不義法律的通過。
反對派這些的觀點,已自成體系, 完全背離從前泛民主派提出的「和理非非」,即和平、理性、 非暴力、非粗口的原則。他們認為這些原則經已過時, 已不受年青人歡迎,所以激進派以至本土派才會冒出頭來, 傳統泛民為了奪回年青人的支持,也變得越來越激進,令到上述「 非常規抗爭」的觀點大行其道。
在西方傳統民主國家的議會,如英國、法國以至美國, 政府想要通過被認為是不義的法律,或許會出現街頭抗爭, 但鮮有議會暴力,在議會中大打出手的場面, 只會在發展中國家出現,主要因為了解民主制度運作的人, 不會做傷害民主制度的事情。
民主制度有異於專制制度, 是因為民主制度是一個以規則為主的制度。 大家定好了遊戲規則之後,就按規則行事。議會開會少數服從多數, 有時會出現被部份人認為不公義的結果, 但大家還是會繼續按規則辦事。因為不按規則行事, 制度也沒有了意義。
香港的反對派,一直在爭取香港建立一個全面普選的制度。 假設香港的立法會明天變成全部成員由分區直選產生, 而反對派在選舉後佔了過半數,更由反對派的人士當了特首, 如今的建制派變成少數派,假若他們玩現時反對派玩的一套, 認為當權政府的政策不公義,於是癱瘓議會,天天拉布, 工程項目撥款一年下來只有5%到10%通過, 全面普選的政府運作維艱,這個民主制度,是否一個有效的制度呢? 按上述「以牙還牙」理論,你今天做初一, 又怎保證他將來不可以做十五呢?
法國啟蒙時代的思想家、「法蘭西思想之父」伏爾泰有金句:「 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伏爾泰這句話,講出了西方民主制度的精粹, 就是定出了人人可以自由發言的規則後,就算我不同意你的意見, 但仍然會捍衛你發言的權利。但按今天香港反對派的邏輯, 如果我不同意你的觀點,我就會千方百計扼殺你說話的權利, 因為你說的話並不正義。只要自覺目標正義,什麼規則都可以不理。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有充份的權力去指示草案委員會的運作。 內務委員會以簡單多數表決,建制派佔了多數, 他們作出了撤換法案委員會主持的決定,阻止原有主持涂謹申拉布, 這是完全合法的行為。反對派自行召開一個「草案委員會」, 並不合法,這可以是一種抗爭手段,但無改其非法的性質。 如果我說涂謹申是自選主席,就是「顛倒黑白」的話, 那麼大家對黑與白的定義,的確有很大的分別。
在一個「你有你講,我有我講」、少數不用服從多數的世界, 並不是一個民主世界。讓這狀情況繼續發展下去, 恐怕將變成暴民政治,一個搞壞了的民主制度,還有甚麼用呢?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