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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正當化的危險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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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正當化的危險趨勢

2019年06月11日 19:24 最後更新:20:53

「6.9遊行」在深宵之後演變成暴力對抗,大批群眾預演包圍立法會,與警方衝突,有警員被圍毆打爆頭。

回頭看衝突事件發生的經過,都與衝擊立法會有關。6月9日白天的和平示威遊行,到凌晨便成暴力衝突。6月10日凌晨零時,示威者開始衝擊立法會。警方出動胡椒噴劑驅趕示威者,示威者拉起圍繞在立法會外的鐵馬攻擊警員,並堆積鐵馬作為防線。警方一度要退到立法會門外事先設好的鋼板之內。由於當時衝擊者人數眾多,落單的個別警員便被示威者拳打腳踢。

我在電視中見到一名警員血流披面,初時還以為他是與示威者推撞時跌倒受傷,後來從傳媒拍到的片段所見,原來他落單掉隊,被示威者追打,跌倒在地上,示威者還不斷對他拳打腳踢,打得他頭破血流。幸好有其他警員及時趕至,使用胡椒噴劑才把那些示威者驅散,這名警員其後送院治理,額頭縫了15針。由於襲警的示威者都戴上了口罩,警方是否那麼容易認出襲擊者,令人存疑。

警員被打跌在地,再被示威者拳打腳踢。蘋果網影片截圖。

警員被打跌在地,再被示威者拳打腳踢。蘋果網影片截圖。

該名受襲警員被同僚拉起身之後,仍然有鐵枝擲向他的頭部。無綫電視影片截圖

該名受襲警員被同僚拉起身之後,仍然有鐵枝擲向他的頭部。無綫電視影片截圖

看整件事情發生的過程,有幾點可以總結。第一、衝擊立法會是有預謀的行動,是為6月12日包圍和衝擊立法會做熱身。事前早已有傳聞說,積極參與這次遊行的反對派團體,當中有人會暴力衝擊立法會。我初時只是半信半疑,但看到當日的情況,發現事情和傳聞相似。6月9日下午四時多,當遊行龍頭去到政府總部的時候,民陣突然宣布預演包圍立法會,叫示威者不要離開,雖然他們聲稱行動是和平非暴力的。但由此可以看出,整件事情都早有部署。

所以,不要說把這次和平示威說成暴力行動,是污衊了示威遊行者。實情是,策動遊行的組織當中本來就有激進派,他們躲在和平示威者的背後,在適當時候便發動攻擊。只怕有些年青人一腔熱血,本來沒打算要做違法的行為,但在現場受到有心人的鼓動,便走去打警察、衝擊立法會,又再出現佔中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的狀況。

第二、議案提上立法會的時候,暴力衝擊不會停止。預計《逃犯條例》明天提上立法會辯論,下周四表决。延續的會議,無日無之的抗議,當中包含了包圍立法會的暴力行為,甚至重演佔中時佔據馬路的情況。而事件的暴力性,在開始的時候已經界定了。

第三、反對派把暴力行為正當化。正如神學家學家奧古斯丁的名言:「如果嬰兒是天真無邪的,那不是沒有傷害的意志(lack of will to do harm),而是他們沒有傷害的能力(lack of strength)。」他認為嬰兒因為弱小而沒有能力作出暴行,但他們絕對少不缺少做成傷害所需要的挫折、憤怒和意志。受到挫折,訴諸暴力,這是人的動物性。要和平理性地解決問題,只是後天加上的社會規範。如何防止政治行為不斷暴力化,是我們正在面對的、最嚴重的問題。

反對派會把暴力正當化,往往把問題歸結於個別政策上,說政府不推出這些政策便沒有問題。但事實是反對派與特區政府以至中央政府的在進行持久鬥爭。在這場你死我活的鬥爭當中,群眾運動暴力化的最終目的,是想推翻政府。

你看看網上流傳的一份「The War 抗戰抗警手冊」,內容詳細列出如何在暴力抗爭中對抗警察的手法,就知道暴力抗爭行動,已經非常有組織。這個暴力化傾向,不會因為運動有大量和平追隨者而轉移。政府可能要預備應付另一場佔中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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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對立‧暴力衝擊

 

反對逃犯條例的遊行人數,創2003年以來的新高,民陣發起的和平示威,深宵演變成暴力衝突收場,反對派「預演包圍立法會」。

暴力衝突似乎是街頭運動的宿命,群眾運動中的激進派認為,若不使用暴力衝擊,不能逼使政府改變。但政府往往吃軟不吃硬,遇到衝擊更會硬挺,令政府和反對逃犯條例的民意,陷入僵局之中。

修訂逃犯條例的緣起,來自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逃回香港的案件,由於他不在香港犯案,香港法庭不能處理,香港和台灣及大陸亦無移交逃犯的安排,這就觸發特區政府想處理九七年以後拖延下來的移交逃犯問題。特區政府認為如今處理可以一石二鳥,既解決台灣案這個眼前的問題,亦解決拖延了21年的累積問題。在此事情的決策之初,特區政府採取主動,中央只是被動支持。

特區政府推進立法的過程中,除了遇上反對派的阻力之外,更遇到商界的反對,以及外國政府的介入。反對派的意見在政府意料之中,但商界和外國政府的反對聲音之烈,就出乎政府意料之外。

按特區政府修例的設計,外地要求移交逃犯,除了要特首同意之外,還需法庭批准。在政府的眼中,香港法庭十分獨立,不由政府控制,現實上即使內地要求香港移交政治犯回國,現在的修例設置了不引導政治犯的關卡,再加上法庭把關,政府認為現實上不存在將政治犯送走的問題,所以就輕視了反對的聲音。

在三組反對力量中,很多商界人士過去在內地做生意,涉及千絲萬縷的關係,部份可能更有商界所指的「做生意被逼使黑錢」的問題,無論政府如何豁免,總不能將行賄的罪名豁免出去,所以修例自然招商界之忌。

至於外國政府,無論是他們支持的非政府組織(NGO),抑或真正可能從事間諜活動的人員,都擔心受到修例的影響,這些擔心不能宣之於口,但就成為大力反對修例的背後動力。

至於反對派,他們成功動員了大量群眾,部分是較中性的人群,有很多人真正擔心會「隨隨便便地送返內地」,雖然現實上有法庭把關,這些事情極難發生,不過涉及內地事務,本來就是敏感的課題,潛藏了一定的恐懼,再加上幾種反對因素前所未有地互動之下,就如火藥桶一樣,一點就點着了。

至於在另一方面的中央政府,本來只是被動支持特區政府的立法,但到外國政府高調介入,特別是中美貿易談判陷入僵局之後,卻見到反對派到美國游說,美國支持反對逃犯條例的聲音不斷升溫,中央不想香港被利用成為反對她的棋子,就大力支持特區政府修例。

如今社會撕裂,不同的意見對立,陷入僵局。特區政府面對強大的反對逃犯條例的意見,看來也沒有太多讓步的空間,因為事到如今,全面撤退就等於管治的崩潰,特區政府只能做崖邊漫步的抉擇,特首林鄭表示要做政策承諾等四項工作,加強法例的認受性,但會繼續把法案提上立法會,這無可避免地要面對更嚴峻的挑戰,要做好應對「包圍立法會」的凖備。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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