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逃犯條例的示威,迅速演變成為佔領,示威者一度佔據多條馬路,並包圍立法會,令立法會今日(6月12日)不能開會。示威者曾攻到立法會大門口,最後警方出動手擲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驅散示威者到外圍。今日的衝突有幾個特點:
第一, 示威者暴力程度高。示威者除了一早就搞佔領之外,亦大量掘走地下的磚頭作為武器,更有人撬開被困的警車油箱取電油。到示威者和警方衝突時,示威者就向警員投擲大量水樽、磚頭甚至削尖的雜物。午後示威者一度逼近立法會大門,警員退到門口外的金屬圍欄內。有示威者拿起架設圍繩的金屬座,將之撞向立法會的玻璃門上,差點就攻入立法會。警方後來形容事件為騷亂,形容示威者為暴徒。
第二, 警方的反擊比較有序。警方早段相對克制,到示威者加強武力,差不要攻破立法會大門,要佔據立法會時,警方就開始用較大武力反攻,用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射擊衝前的示威者,並出動手擲催淚彈,逐步擊退示威者。警方應該汲取了佔中的教訓,進退比較有據。
第三, 示威運動缺乏大台指揮。今次示威和2014年佔中和2016暴動不同,沒有一個大台,2014年佔中有明顯的指揮者,2016年暴動只見黃台仰跳上車上指揮大局。可能因為政府事後起訴了2014和2016事件的指揮人,今次不見有這種指揮人物出現。傳聞高隱私通訊軟件 Telegram有群組有過萬成員,商議行動,但缺乏領軍人物,始終影響了反對運動的機動性。如今警方仍未出撒手鐧,未去癱瘓事發現場的通訊。
不過,千萬不要把今日警方一場反攻,看成這場反攻運動勝負已分,事實正好相反,示威者已成功阻止了立法會開會,立法會還未如期二讀審議逃犯條例,這場對抗才剛剛開始。未來的一個關鍵是示威的人數。無論警方部署得有多好,只要示威者的人數,大大地超越警方人員時,警方多好的防暴戰略也頂不順。
正當示威有點青黃不接時,教協今天下午卻跑出來發動本周全港罷課。教協認為現時社會氣氛正急劇惡化,決定宣布發動本周全港罷課,叫大專院校教師配合展開罷課,中學教師全面展開罷課,小學教師回校罷教。教協這個行動,有輸送年青學生到騷動戰場之嫌。
教協有無想清楚這一罷課呼籲的後果?大專生若年滿18歲,已是成年人,尚可為自己行動負責,中學生、甚至小學生完全未成年,思想並不成熟,你鼓勵他們罷課去示威,叫那些小孩子去金鐘的磚石橫飛的戰場之上,這是老師應該做的事嗎?若有學生因此遇上意外,到底是政府、家長、還是教協去負責? 又或者學生犯法要坐牢留案底,又是誰去承擔責任呢?我們可以任由政治這樣汚染校園嗎?
在一些家長群組中,有人傳聞話示威包圍立法會只要沒有大台,政府就無法起訴,去參與這些包圍行動也不犯法。其實這完全是「法盲」的說法,你走去立法會門外向警員掟雜物,和警員推撞,已足夠起訴你襲警和非法集會等罪名。成年人也好,小朋友也好,千萬莫一時衝動,鑄成大錯。
盧永雄
「6.9遊行」在深宵之後演變成暴力對抗,大批群眾預演包圍立法會,與警方衝突,有警員被圍毆打爆頭。
回頭看衝突事件發生的經過,都與衝擊立法會有關。6月9日白天的和平示威遊行,到凌晨便成暴力衝突。6月10日凌晨零時,示威者開始衝擊立法會。警方出動胡椒噴劑驅趕示威者,示威者拉起圍繞在立法會外的鐵馬攻擊警員,並堆積鐵馬作為防線。警方一度要退到立法會門外事先設好的鋼板之內。由於當時衝擊者人數眾多,落單的個別警員便被示威者拳打腳踢。
我在電視中見到一名警員血流披面,初時還以為他是與示威者推撞時跌倒受傷,後來從傳媒拍到的片段所見,原來他落單掉隊,被示威者追打,跌倒在地上,示威者還不斷對他拳打腳踢,打得他頭破血流。幸好有其他警員及時趕至,使用胡椒噴劑才把那些示威者驅散,這名警員其後送院治理,額頭縫了15針。由於襲警的示威者都戴上了口罩,警方是否那麼容易認出襲擊者,令人存疑。
警員被打跌在地,再被示威者拳打腳踢。蘋果網影片截圖。
該名受襲警員被同僚拉起身之後,仍然有鐵枝擲向他的頭部。無綫電視影片截圖
看整件事情發生的過程,有幾點可以總結。第一、衝擊立法會是有預謀的行動,是為6月12日包圍和衝擊立法會做熱身。事前早已有傳聞說,積極參與這次遊行的反對派團體,當中有人會暴力衝擊立法會。我初時只是半信半疑,但看到當日的情況,發現事情和傳聞相似。6月9日下午四時多,當遊行龍頭去到政府總部的時候,民陣突然宣布預演包圍立法會,叫示威者不要離開,雖然他們聲稱行動是和平非暴力的。但由此可以看出,整件事情都早有部署。
所以,不要說把這次和平示威說成暴力行動,是污衊了示威遊行者。實情是,策動遊行的組織當中本來就有激進派,他們躲在和平示威者的背後,在適當時候便發動攻擊。只怕有些年青人一腔熱血,本來沒打算要做違法的行為,但在現場受到有心人的鼓動,便走去打警察、衝擊立法會,又再出現佔中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的狀況。
第二、議案提上立法會的時候,暴力衝擊不會停止。預計《逃犯條例》明天提上立法會辯論,下周四表决。延續的會議,無日無之的抗議,當中包含了包圍立法會的暴力行為,甚至重演佔中時佔據馬路的情況。而事件的暴力性,在開始的時候已經界定了。
第三、反對派把暴力行為正當化。正如神學家學家奧古斯丁的名言:「如果嬰兒是天真無邪的,那不是沒有傷害的意志(lack of will to do harm),而是他們沒有傷害的能力(lack of strength)。」他認為嬰兒因為弱小而沒有能力作出暴行,但他們絕對少不缺少做成傷害所需要的挫折、憤怒和意志。受到挫折,訴諸暴力,這是人的動物性。要和平理性地解決問題,只是後天加上的社會規範。如何防止政治行為不斷暴力化,是我們正在面對的、最嚴重的問題。
反對派會把暴力正當化,往往把問題歸結於個別政策上,說政府不推出這些政策便沒有問題。但事實是反對派與特區政府以至中央政府的在進行持久鬥爭。在這場你死我活的鬥爭當中,群眾運動暴力化的最終目的,是想推翻政府。
你看看網上流傳的一份「The War 抗戰抗警手冊」,內容詳細列出如何在暴力抗爭中對抗警察的手法,就知道暴力抗爭行動,已經非常有組織。這個暴力化傾向,不會因為運動有大量和平追隨者而轉移。政府可能要預備應付另一場佔中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