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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域法院法官 獲司法機構委任

政事

3名區域法院法官 獲司法機構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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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區域法院法官 獲司法機構委任

2019年08月20日 18:20 最後更新:18:31

任命於8月21日生效

司法機構宣布委任練錦鴻、謝沈智慧和彭家光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所有任命均於8月21日起生效。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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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錦鴻 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 政府新聞處圖片

謝沈智慧。政府新聞處圖片

謝沈智慧。政府新聞處圖片

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謝沈智慧、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謝沈智慧、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 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 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先後於1982年、1983年、1995年及2002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社會科學碩士(犯罪學)學位及法學碩士(人權)學位。1983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84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001年起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謝沈智慧。政府新聞處圖片

謝沈智慧。政府新聞處圖片

謝沈智慧於1966年在香港出生。1989年於倫敦大學英皇學院取得法學士學位。1990年完成香港大學非本校生大律師公會期終試。1990年及1991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彭家光於1958年在香港出生。1982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1987年取得倫敦大學(校外)法學士學位。1989年完成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的英國律師會期終試。1991年及1996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律師資格。2000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9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練錦鴻、謝沈智慧、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練錦鴻、謝沈智慧、彭家光。政府新聞處圖片

大埔宏福苑大火,​司法機構宣布,成立一個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領導的專責工作小組,成員包括相關法院領導和專項法官,在不損害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確保各級法院迅速和優先處理與事故有關的法律程序。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五級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司法機構說,為向大埔宏福苑火災受影響人士提供更好的支援,將透過一系列便利措施,優先和迅速處理與事故相關的所有計劃開展的法律程序。
  
措施包括由支援人員組成的專責隊伍,處理與罹難者相關的遺產承辦事宜。該隊伍會與相關政府部門聯絡,向受影響家庭提供與遺產承辦相關事宜的必要資訊。司法機構已設立電話專線2840 1683,解答與事故有關的遺產承辦及其他與事故相關事宜的查詢。

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措施亦包括豁免與罹難者相關的遺產承辦事宜的表列費用。法院將根據適用的費用規則,就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考慮寬減其他法庭服務的費用;及優先和加快處理與死因裁判相關的事宜,包括簽發「死亡事實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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