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氣時冷時暖,別說是武漢肺炎,普通的傷風感冒也更容易「中招」。希望大家在外出保護自己之餘,也要注意保暖。還有就是在齊心抗疫,好意幫助有需要的人士時,各位有可能遇上一些由團體或機構發起的募捐活動。活動規模可能只是小至一個捐款箱或獎券活動,但這些眾籌或接受捐款是否合法呢?
香港有眾多各類型的團體,像工會或政治團體等,他們在舉行一些活動時,有時會同時向市民募捐。其實在公眾地方進行募捐活動是受法例規管的,法例規定有意舉行籌款活動的組織須事先向社會福利署等相關政府部門申請適當的許可證或牌照,方可進行。
我的了解是,很多時候市民捐款是因應一些組織或團體的活動目標,舉例主辦方表示籌款是為了援助弱勢社群,當前有可能用作購買口罩送予基層市民等。收到的捐款需要計算在相關組織或機構的基金之內,這個基金當然也是受到法律規管。基金的收入及支出等項目都有著嚴格的監管,每年需要由核數師核實。
政府事實上也有責任謹慎認真地留意這些眾籌活動,因為這些活動的過程很容易被用作洗黑錢的途徑。或者你會問,捐款助人跟洗黑錢有甚麼關係?洗黑錢的定義其實十分廣泛,從接收某些財物,到把財物用在某些支出的過程中,都有可能滲入洗黑錢的非法行為。
我認為不但政府應該要多加留意這些募捐活動,市民也要了解組織或團體的性質與目的,免得受到誤導,浪費了自己助人抗疫的善意。
前裁判官 黃汝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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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幾何時歐洲的交通運輸人員經常在聖誕新年的時候罷工,令到外遊或回家人士的假期被逼延誤,甚至取消,令人怨聲載道。香港一班醫護人員趁武漢肺炎疫情肆虐的時候來罷工,以求達到某些政治目的,把市民大眾的利益置之不顧,同樣令人懊惱。
旅途遇上罷工,損失的是時間興致金錢;醫護罷工卻會令病人的救治延誤,導致健康受損,醫藥費更可能因而增加。受影響的不單是病人,還有其家屬;以及醫管局。因為病人有可能因為延遲獲得救援或適當的醫療服務帶來的損失,而向醫管局追討。至於醫管局則可以因而向提出罷工的工會追討。
醫管局最大的宗旨是「以人為先」,人就是指病人,所以保障病人的權益就是醫管局的首要目的。但受聘於該局的醫護人員,尤其是某一些護士明顯沒有服從職務相關的指令,也即沒有遵照僱主的要求工作。即使當局沒有被病人投訴或追討賠償;但作為僱主,與受僱的醫護人員之間訂立了僱傭合約;當員工未能履行工作職務便有可能違反合約條款,也有機會賠上前途。
我相信醫管局與市民大眾都感謝醫護人員為香港作出的貢獻,也尊重他們罷工的自由。我見到的是日後將會有越來越多,不同類型的工會成立,但我不希望有人藉著成立工會來提出不同類型的罷工,藉以滿足政治目的;可惜這情況似乎正在萌芽。
我想強調,罷工作為爭取僱員公平待遇是可以理解的。但若藉著罷工的名義來作出其他的要求,例如政治方面的訴求。我相信若醫管局作出一些懲罰,其實對整體社會只有好處,不會惹來批評或非議。
相信大家都會同意,我們不應保障不負責任的人士,而忽略盡忠職守的醫務人員,他們冒著生命危險保障香港人的安全健康,才是醫護人員應有的一種態度,也是醫管局以人為先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