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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預咗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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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預咗要還!

2020年02月16日 10:36 最後更新:10:55

曾幾何時歐洲的交通運輸人員經常在聖誕新年的時候罷工,令到外遊或回家人士的假期被逼延誤,甚至取消,令人怨聲載道。香港一班醫護人員趁武漢肺炎疫情肆虐的時候來罷工,以求達到某些政治目的,把市民大眾的利益置之不顧,同樣令人懊惱。

旅途遇上罷工,損失的是時間興致金錢;醫護罷工卻會令病人的救治延誤,導致健康受損,醫藥費更可能因而增加。受影響的不單是病人,還有其家屬;以及醫管局。因為病人有可能因為延遲獲得救援或適當的醫療服務帶來的損失,而向醫管局追討。至於醫管局則可以因而向提出罷工的工會追討。

醫管局最大的宗旨是「以人為先」,人就是指病人,所以保障病人的權益就是醫管局的首要目的。但受聘於該局的醫護人員,尤其是某一些護士明顯沒有服從職務相關的指令,也即沒有遵照僱主的要求工作。即使當局沒有被病人投訴或追討賠償;但作為僱主,與受僱的醫護人員之間訂立了僱傭合約;當員工未能履行工作職務便有可能違反合約條款,也有機會賠上前途。

我相信醫管局與市民大眾都感謝醫護人員為香港作出的貢獻,也尊重他們罷工的自由。我見到的是日後將會有越來越多,不同類型的工會成立,但我不希望有人藉著成立工會來提出不同類型的罷工,藉以滿足政治目的;可惜這情況似乎正在萌芽。

我想強調,罷工作為爭取僱員公平待遇是可以理解的。但若藉著罷工的名義來作出其他的要求,例如政治方面的訴求。我相信若醫管局作出一些懲罰,其實對整體社會只有好處,不會惹來批評或非議。

相信大家都會同意,我們不應保障不負責任的人士,而忽略盡忠職守的醫務人員,他們冒著生命危險保障香港人的安全健康,才是醫護人員應有的一種態度,也是醫管局以人為先的宗旨。




前裁判官 黃汝榮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一場武漢肺炎疫情來勢洶洶,令大家人心惶惶,慌忙保護家人,既要排隊購買口罩,又要搶購日用品,疲於奔命。所幸的是香港有一群無私的醫護人員與無名英雄,例如在醫院默默工作的清潔人員,他們作出了取捨和犧牲,選擇把病人的福祉設於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之前。奮力對抗疫情,為香港作戰,令人十分敬佩。

不過,在艱難之際,有部分醫護人員卻選擇了罷工,令醫療服務更形緊張,也讓人無言。面對重大危機,在人性層面上,難免會有脆弱的一面;但作為前線醫護人員,久經訓練,加上醫者父母心,是否應該堅守自己的崗位呢?

作為香港居民,我們的確擁有由《基本法》賦予結社、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但同樣地,我們的生存權利也受法律保障,可以依法享用社會福利,包括由政府提供的醫療服務。不過,在行使罷工的權利,和人命攸關需要醫護救助的權利之間,到底應該那一項先行?其實,這並無一定的絕對性,我們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平衡社會各界的利益。

今次的罷工由新成立的工會帶頭,工會是否真正可以維護會員的權益呢?大家可以自己思量一下。

成立公會可以按照香港的《職工會條例》進行,而身為公僕的醫護人員又是否可以成立工會呢?答案是可以的。不過,並非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工會會員,條例規定工會會員需要常住在香港,並且需要從事與所登記的職工會直接相關的工作,才可以成為會員。

至於工會也有一定規則需要遵守,包括需要向政府呈報一些基本資料,例如像工會職員的名單。若然有人並非工會的註冊職員,卻以職員身份行事,亦屬於干犯刑事罪行。

祝願大家身體健康,香港戰勝疫情﹗

「黃官一分鐘 」團結抗疫篇 第一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