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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靠代寫代發論文詐騙600萬 警方:大多初高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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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靠代寫代發論文詐騙600萬 警方:大多初高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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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靠代寫代發論文詐騙600萬 警方:大多初高中文化

2020年05月28日 21:35

(原標題:犯罪團伙靠代寫代發論文詐騙600萬,警方:大多初高中文化)

現如今,很多行業職工在評級或者晉陞時,都有期刊論文發表的要求,這一點給平時忽略學術研究、缺乏文字功底的人員造成不少困擾。如果這時,有人告訴你只要花錢就能在正規期刊上發表文章,你會信嗎?江蘇警方告訴你,別信!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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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姜堰警方就通過縝密偵查,搗毀一個以「買賣、代發論文」為由實施詐騙的犯罪團伙,跨省抓獲12名犯罪嫌疑人。

嫌疑人歸案

以為給錢就能發論文,結果被騙8500元

今年41歲的王女士是姜堰某單位的一名正式職工,由於評職稱需要在期刊上發表論文,給多年不執筆的王女士帶來煩惱。一次偶然的機會,王女士聽網友說網上有人做「代發論文」的生意,聲稱只要給錢,國家級刊物都能上。

謊稱可在期刊發表文章

2019年5月,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王女士通過網路搜索,果真搜到了不少代發論文的「商家」,隨後她通過添加網頁上的微信號聯繫上了對方。

通過聊天,對方聲稱不僅可以代發論文,甚至可以根據職業需求提供代寫服務,並保證代寫的論文能夠見刊。商定好價格後,王女士便給了對方3000元定金,約定文章寫好經王女士確認後再行刊發。

2019年8月,王女士收到文章,發現內容果真與自己提供的課題相關,但是並無什麼研究成果,按照正常情況應該很難刊發。可此時對方卻再次向王女士保證,只要給發稿費就能上國家級期刊,經受不住誘惑,王女士便向對方再次轉了5500元餘款。

可這次轉賬後,王女士就再也沒聯繫上對方,本來說好2019年底在某期刊刊發的論文也一直沒有刊發。意識到被騙後,今年4月底,王女士向公安機關報警。

收款後不予回復

縝密偵查,搗毀「買賣論文」詐騙團伙

接到王女士報警後,姜堰警方詳細詢問其被騙過程,對相關證據進行收集核查。其後,反詐中心民警重點圍繞作案微信號深入研判,鎖定犯罪嫌疑人身份為黃某。

而通過進一步偵查,民警發現黃某在作案時間段,有多人與其有密切聯繫,分析該起案件很可能是團伙作案。通過進一步的數據偵查,警方確定這個以黃某為首的團伙至少有十餘名成員,並明確了該犯罪團伙主要窩點位於雲南昆明和廣東湛江。

腦等物品百餘件。

警方扣押的犯罪團伙電腦硬碟

2年作案1000餘起,涉案金額超600萬

主犯歸案

原來,2年前,嫌疑人黃某聽朋友介紹在網上幫人代寫文章來錢快,只要在網上接單,然後把文章題目發給專門的代寫公司,當「二傳手」就能賺取可觀的差價。一段時間後,黃某發現“生意”不錯,就前前後後招了十幾個人一起干,並將“業務”擴展到文章代發表方面。

經查,這伙嫌疑人大多只有初、高中文化,根本不具備代寫專業文章並且發表的水平。一般情況下,他們是根據對方的發稿期刊級別和發稿字數收取5000至9000元不等的代寫和發稿費,收到轉賬後承諾3個月之內在指定刊物上發表。而事實上他們不會向指定刊物投稿,如果對方反覆催,他們就會隨便將文章發到一些沒有期刊號的業餘雜誌上應付了事,或者直接不予回復。

由於代寫、代發表文章本身是不光彩的事,儘管受害人收到的代寫文章質量很差、不能發表,但很多人發現被騙後還是選擇不報警。該團伙正是掌握了受害人的這一心理,2年內瘋狂作案1000餘起,詐騙金額超過600萬。

抓捕現場

5月25日,隨著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該犯罪團伙12名嫌疑人全部落網。目前,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抓捕現場

警方提示

有論文發表需求的市民群眾,一定要充分了解文章發佈流程,選擇正規渠道,通常正規期刊雜誌都有對公賬號,遇到要求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轉賬至個人賬戶的情況,一定要謹慎對待、再三核實。一旦發現被騙,請立即報警,切勿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欺騙更多受害人。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5月26日,有消息稱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某在家中被15歲的女兒勒死。青島市公安局一內部人員透露稱,張某死後被裝在行李箱中,其15歲女兒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26日晚,青島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證實,確有此案件發生,「案件正在調查中,因涉及未成年人,具體案情不便透露」。

▲微信聊天截圖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官網信息顯示,出事的張某系該律所合伙人、再審申訴法律事務部主任,畢業於山東師範大學,曾先後獲得「青島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個人」、“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等稱號。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張某愛寫詩。2020年4月26日,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微信公號公號發表了張某寫的3首小詩。此外,在張某女兒就讀初中期間,女兒所在學校官微還發表了張某的2首原創詩歌。

網傳消息稱,張某早年離異,一直帶著女兒生活。案發於5月23日,事發兩天後,張某的一位同事去她家後發現異常,隨後報警。警方透露,張某15歲的女兒認為母親對其要求過於嚴格,從而引發了母女間的矛盾。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2019年秋,張某女兒入讀高一。今年3月7日,張某女兒所在學校公號發佈的「感恩媽媽,致敬女神」婦女節特輯中,張某還送給女兒一首詩《致女兒》,稱 “女兒是自己心中藍色的憂傷”、“有缺口的愛雖不完美,但想在不完美中愛到極致”。

《致女兒》

你可曾知道

你一直 一直

是我心中

藍色的憂傷

掬你於口中

怕熱度焐傷了 初春的嫩芽

捧你於手中

怕溫度融化了 初冬的雪絨花

你的笑靨 曾給我

月光下的遐想

你的蹙眉  曾給我

雨中丁香的愁結

我一直 一直

以為

有缺口的愛

雖不完美

卻想在 不完美中

愛到極致

女兒 看著我

別給我你的背影

你小小的背影

讓我憂傷的心

又變成

冰涼的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