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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保障香港及市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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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保障香港及市民利益

2020年06月17日 21:01 最後更新:21:08

香港的日子一直都很太平,雖然過去一年來經歷動亂和疫情,但相對真正飽受戰亂摧殘的國家,香港非常幸運。所以或者有人問,現在又不是打仗,有必要動用《港區國安法》嗎,是否太誇張呢?

我們從《國安法》的名字,其實已經可以看出端倪。國安法是一種國防,國防的意思即是防備及抵禦侵略。說到國防國安,一般人想到國防國安大概會聯想到千軍萬馬,飛機大砲的戰爭場面。但是我們要明白,在真正開戰之前,敵國便會進行多方面的部署,像收集情報,製造混亂,竊取國家機密等等的行為,掌握情況後才會真正進入戰爭狀態。

一般來說,國防的目的並不單止與敵國戰場上對壘,而是針對多方面,包括軍事、政治、經濟、外交、科技和教育方面的活動。回顧過去回歸了23年,香港的教育到底跌到落甚麼程度。所以,現在正是合適的時機引入《港區國安法》,因為這是防禦性,保護式的法例,非侵略式法例。

現今的世界已經改變,戰爭不一定是在戰場上刀光劍影,戰爭可以是無硝煙的。我們從一個正面的角度去看,這正一個千載難逢的時機來引入《港區國安法》,讓外敵與內奸無所遁形。事實上,這些潛藏的敵人與奸徒已經完全浮現,所引起的問題亦已經完全突顯出來。試想想,香港是國家版圖的一部份,國家為何會想催毁自己的家人?國家只會希望香港變得更好,所以像我剛才所說,《港區國安法》是一個保護式的保障式的法例,絕無侵略成份。

我們至今已經得到很多不同關於外國要制裁香港的訊息,原因是中央在香港引入《港區國安法》。這些國家明顯持雙重標準,因為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安法;為何香港表示要推出國安法,他們發出反對聲音呢?這正是最好的指標,表示出中央採取這個方向是完全正確。

觀看相關影片按以下畫面:

我對《港區國安法》絕對有信心,可以藉此踏出第一步,令香港的局勢扭轉。香港在引入《港區國安法》之後,特別是執行之後,一定可以重現以往國泰民安,繁榮穩定的景象。




前裁判官 黃汝榮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經過3年的立法程序,《國歌法》終於在2020年6月12日正式刊憲通過。其實,《國歌法》在2017年已經透過基本法第18條,例入附件3,讓香港自行為國歌法立法。但整個諮詢立法過程一直拖拖拉拉,終於延至中央忍無可忍,在一片喧鬧之中通過。於是,中央從這件事上了解到,要香港就《港區國安法》自行立法,根本不可能。

沿用我上一次用的一家兩孩的例子,兒子學壞了,甚至變本加厲,使用愈來愈多毒品,情況愈來愈不受控制。於是爸爸決定出手,索性照辦煮碗,如上次《國歌法》一樣利用基本法第18條,把《港區國安法》例入附件3,只要香港公布這條國安法,便可以立即執行。公布的意思是包括在憲報上刊憲,便無需經過立法會諮詢。

我們首先要了解甚麼是《港區國安法》,這是一條消除外敵和內奸的法例,也是一條保障香港及內地市民福祉的法例。

像一家兩孩的同樣理念,爸爸不單要保護兒子,也要保護女兒。所以中央除了保障香港絕大部分市民的利益之外,同樣也要顧及到內地14億人民的福祉。無論是兒子,女兒,其實大家都是一家人。所以當兒子染病,爸爸不能讓兒子的病傳染其他家人;正如香港的壞元素不能漫延至其他地方,所以要及早治理,及早醫治。

當然,治病總有痛苦,總有無可奈何要經歷的困局。兒子患了傳染病,可能要隔進,不能跟家人見面;又要苦口良藥,也要改變日常飲食,並且戒除一些壞習慣,總會引起一些不便,甚至若干痛楚。

按連結觀看影片

但長痛不如短痛,即使推出《港區國安法》,可能會令部分更激進的人士作垂死掙扎,希望用更激烈的行為來阻止國安法的執行。其實,我相信國家都已經預計了這些情況可能會發生,將要阻止激進派的反彈行動。

其實就最近的社會情況看來,我認為自從中央宣布國安法即將立法後,香港的形勢已經緩和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