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政府上周刊憲,公布2020年立法會選區選舉主任的安排,攬抄派議員當然不會放過機會大做文章,批評由跨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是「心虛」,但令人奇怪是,同樣都是民政專員,只要公平公正,跨區又有何問題,同「心虛」有何關係。 

罵人需有理,有一些報導引述,說攬抄派議員認為今次是較大變動,政府有責任要交代新安排的理由,質疑政府「心虛」,擔心選舉主任判斷某些參選人不符合參選資格,而這些參選人又同時是區議員時,將來一起工作會引起尷尬。

其實民政事務局發言人當日已有回應,指安排非當區的民政事務專員為選舉主任,是希望選舉主任與候選人過往沒有工作上的密切接觸,確保制度公平公正,避免讓人覺得民政事務專員角色會影響選舉主任工作的觀感。不過,相信無論如何解釋,攬抄派都是不會接受。 

根據法例,並無指定要由民政事務專員出任選舉主任。如果翻查過去選舉主任的安排 (見附表),除港島區,過去3屆立法會選舉都是由東區民政事務專員出任選舉主任,九東、新東和新西,3屆都有兩個不同區的民政事務專員出任,而九西更是年年不同,若按照攬抄派的邏輯,當中必大有文章。 

立法會地方選區選舉主任安排

而且民政事務專員都是由政務主任職系出任,他們按慣例,每3-4年便會調任一次,換言之,是經常都有不同的政務主任擔當選舉主任,那麼同區或不同區又有何關係呢?難道同區就公正一點,不同區就不公正?還是要由同區同一個政務主任做才公道?屆時攬抄派會否又質疑不能「世襲」選舉主任的職務?

攬抄派批評,跨區民政事務專員任選舉主任,又要參選人跨區交表格,不方便參選人,先不說香港是如此細小的地方,交通又十分方便,只要稍為用腦思考,便知道不少參選人都有跨區參選,難道新西參選人不可以住在港島?以該議員的邏輯,她應該只會服務港島區市民,因為跨區服務全港市民對她造成不便,其說法令人感到莫名其妙。 

說到底,選舉主任最重要是公平公正處理在選舉過程的職務,跨區不跨區在香港地小交通便捷的城市來說,根本無關痛癢。這又是一例證,說明攬抄派議員經常借題發揮,不務正業。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謝偉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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