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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6年嫖娼200次 喜愛學生和模特 曾同時找2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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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6年嫖娼200次 喜愛學生和模特 曾同時找2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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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6年嫖娼200次 喜愛學生和模特 曾同時找2人服務

2020年12月22日 22:40

(原標題:副市長晏擁軍:6年嫖娼200次,只找學生和模特)

法院「從低認定」晏擁軍受賄嫖資60萬

嫖娼200次、嫖資60萬,這是廣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晏擁軍被法院認定的部分受賄事實。

晏擁軍,湖南湘陰人,生於1971年,2015年被查時掛任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長。當時晏的工作分工為:廣州對口幫扶梅州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廣州梅州對口幫扶、招商引資工作,分管廣東梅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工作。


廣東省中山市中院審理查明:

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晏擁軍利用擔任廣州團市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24萬元;2009年至2015年,晏擁軍先後擔任廣州市荔灣區委宣傳部長、副區長、區長和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受賄數額合計人民幣93.7萬元、美元1萬元、英鎊2000元。

法院共認定了四項受賄犯罪事實。其中一宗為:被告人晏擁軍曾利用職務便利,在郭某取得荔灣區多寶路62號地塊臨時停車場經營權的過程中提供幫助,且郭某為了與晏擁軍搞好關係,以得到長期關照,因此賄送財物給晏擁軍。

同時,行賄人郭某的證言及被告人晏擁軍的供述均證實,郭某在廣州某酒店等地開房供其二人及黃志勇等人一起打牌,共計300多次。其中200多次郭某還為晏擁軍安排嫖娼,每名賣淫女的嫖資為3000元或5000元,費用均由郭某支付。

對法院指控的「晏擁軍嫖娼200次、嫖資60萬」,本案的辯護律師提出兩點異議:

晏擁軍嫖娼應按違紀處理晏擁軍的嫖娼次數並不是200多次

對此,法院則認為,本案中的嫖資屬於財產性利益,依法可以認定為受賄犯罪中的財物。對晏擁軍的嫖娼次數和嫖資數額,法院「從低認定」其嫖娼200次,受賄嫖資為60萬元。


企業老總充當「生活秘書」,安排嫖娼200多次

1971年出生的晏擁軍,曾任廣州團市委副書記、荔灣區區長、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2015年4月,廣州市紀委對晏擁軍立案調查,此後移送司法機關。

法院認定晏擁軍受賄的數額中,嫖資超過一半,均由商人郭某支付。

案發前,郭某是廣州十三行國際旅行社的總經理。據其交待,2009年晏擁軍提出讓他做「私人生活秘書」,“我非常高興,當即表示願意,希望他一直關照著我。”

此後6年間,郭某作為晏擁軍的「私人生活秘書」,為晏擁軍解決“日常的花費、吃飯、喝酒、賭博、嫖娼等事情”。

「我為他安排開房300多次,其中同時有嫖娼的200多次。」郭某供稱,為晏擁軍開房大多數在廣州海航威斯汀酒店,一次住宿費1280元。

「嫖娼一次給小姐的費用3000元,有些質素好的小姐要5000元,有時候晏擁軍還會要求兩位小姐同時給他服務,嫖娼費用一共70多萬元。」

郭某回憶,他最後一次為晏擁軍安排嫖娼是2015年4月,在成都香格里拉酒店開了一間房,先後叫了兩個「小姐」過來給晏擁軍嫖宿。

郭某稱,他主要通過其情婦介紹「小姐」給晏擁軍,這些「小姐」多是在校女學生或模特。

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中,包括4名「小姐」的證言及辨認筆錄。

一審判決書中,記載了晏擁軍在偵查階段供述的主要內容。據他稱,2009年他調到荔灣區工作後,經常和郭某等人到酒店開房打牌。

「離約定打牌時間較長,或者打牌結束時間較早,郭某會主動聯繫一些女性(兼職導遊、模特和大學生)到酒店提供性服務。」

晏擁軍交代,他嫖娼次數「大概200次」,嫖資均由郭某支付,“基本是每次3000元或5000元。”


晏擁軍的發跡與沒落

起步

官方履歷顯示,晏擁軍1989年7月參加工作。當時,他剛剛從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校畢業,去了廣州文沖船廠。在文沖船廠擔任團委書記,是晏擁軍仕途的重要起點。而後,他調任廣州團市委。

2008年,荔灣區委宣傳部長一職出現空缺,晏擁軍調任荔灣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借勢亞運,荔枝灣揭蓋復涌被納入治水工程之列,在2009年敲定。

荔枝灣揭蓋復涌工程被分至晏擁軍的麾下。同時,他還負責陳家祠廣場改造擴建等重點文化項目。

荔枝灣涌

荔枝灣揭蓋復涌工程位於當時的荔枝灣路。上世紀70年代荔枝灣涌蓋涌後,這裏成為一條馬路。馬路兩旁,「西關古玩城」是國營的古玩集散地,經歷近10年時間,這裏已成為國內知名的古玩市場之一。

在晏擁軍主導下,這一工程於2010年4月啟動施工,並在半年內竣工。亞運來臨,荔枝灣涌成為對外展示的亮點,同時入選「羊城新八景」。

荔枝灣工程為他的履歷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這一年下半年,晏擁軍任荔灣區常務副區長,並在半年後從常務副區長升任區長。

當時,廣州各區「挖湖」正酣。荔灣區在花博園內划出500畝土地,開挖萬花湖。據稱,晏正是這一思路的主推者,但最終項目中道崩殂,未能落地。

案發

直到2015年3月26日,晏擁軍才卸任荔灣區長。而實際上,在此之前的一年多時間,他的主要工作已不在荔灣,早在2013年12月,他便掛任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並往梅州掛職,直至被查。

廣州市紀委出具的晏擁軍到案經過的說明證實,2015年4月,市紀委對荔灣區環保局局長郭某乙、荔灣區東沙街道辦主任黃志勇等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核查。

在核查中發現晏擁軍有涉嫌貪污和收受黃志勇、劉某所送款項等嚴重違紀問題。為進一步查清問題,當月8日對晏擁軍實施「兩規」措施調查。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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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審二審宣判,死刑

 

王書金案重審案今日二審宣判,其犯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判處死刑。王書金堅稱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凶,法院未認定。

11月24日,邯鄲中院對最高法院發回重審的王書金故意殺人、強姦案公開宣判。王書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王書金不服提出上訴,理由仍是法院未認定其為聶樹斌案真凶。


王書金在河北高院受審

王書金因歸案後一直堅稱自己是「聶樹斌案」真凶,而受到關注。但此次發回重審,與聶樹斌案無關,而是法院一直不予認定的張某芬案出現了新證據。法院曾以缺乏DNA鑒定而否決了對王書金於1993年姦殺張某芬的犯罪指控。

2005年1月,河北省廣平縣人王書金在河南被警方抓獲。他供述,曾強姦多名婦女並殺死4人,分別是劉某某、張某芳、張某芬、康某某,強姦殺害賈某某未遂。

2007年3月,邯鄲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書金強姦並殺害劉某某、張某芳、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是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王書金強姦並殺害張某芬,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認定。

一審宣判後,王書金不服,上訴至河北高院,理由主要是「檢方未起訴他在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姦殺案」,即廣受關注的聶樹斌案。

1994年8月,康某某屍體在石家莊郊區玉米地里被發現。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系被聶樹斌強姦殺害。1995年4月,聶樹斌被執行死刑。2005年1月,王書金自認系聶樹斌案真凶。2016年12月,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王書金當年交代石家莊西郊玉米地的強姦殺人案

2013年9月,河北高院公開宣判王書金案,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核准。該院經審理確認,王書金強姦三人,殺死二人、殺害未遂一人,對於主動供述石家莊西郊強姦、故意殺人案,不予採納。

宣判7年之後,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認為,邯鄲中院第一審判決和河北高院第二審裁定認定被告人王書金強姦並殺害被害人劉某某、張某甲、強姦被害人賈某某後殺害未遂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

在複核期間,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不予認定被告人王書金涉嫌實施強姦、殺害被害人張某芬的犯罪事實出現了新證據,需要對該起犯罪進行重新審理和判決。

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刑事審判專業委員會討論決定:不核准河北高院維持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被告人王書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撤銷河北高院第二審裁定和邯鄲中院第一審判決,發回邯鄲中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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