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詐騙及國安法重案,周三獲得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保釋條件是交出1000萬元現金和50萬元人事擔保。另外,不准離開香港,除非是到警署報到,否則要逗留在居所,亦不能夠在網上發表言論及接受訪問。
判決令人震驚。在過去一年,已有180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外逃他國,當中包括「12瞞徒」,當中部份人涉嫌製造炸彈或者企圖殺警,都是獲得法庭批准保釋之後外逃。想不到黎智英這個頭號重犯,亦獲批保釋。
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的理由未有透露,皆因按本地法例規定,未審結的案件的保釋上訴庭審內容,不可以報道,只可報道法庭是否批准保釋的結果。上次周庭保釋被拒案之所以可以報道,是因為周庭已經認罪判刑,法庭亦批准報道。簡言之,法庭沒有公佈批准黎智英保釋的理據。
問題黎智英涉及《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外地勢力罪」的重案。按《港區國安法》第42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港區國安法》明確規定涉案嫌疑人不得准予保釋,法庭亦有防範和制止國家安全犯罪的責任,為什麼黎智英可獲准保釋呢?
容許黎智英保釋外出有兩大問題:一、有外逃風險。由於過去已經有太多即使是涉及輕罪的嫌疑人棄保潛逃,例如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像黎智英這些涉及國安法重罪的,外逃的風險更高。沒收其護照,根本不是有效防範嫌疑人外逃的方法,即使是19歲的曾志健,既非億萬富豪,也被沒收了護照,仍可逃得無影無踪。在嫌疑人外逃風險如此高的情況下,容許涉及重罪的人保釋,其合理性令人質疑。
二、嫌疑人保釋後,有繼續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現時法庭規定黎智英不能夠接受訪問或者對外發表言論,附加這些條件,似乎是想保證黎智英不會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港區國安法》要求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會再危害國家安全。但危害國家安全的方法多種多樣,不一定是要接受訪問和發表言論。保釋多出後,可以私下組織、策劃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對這種頭號重犯寬鬆處理,大大增加了國家安全的風險。
按香港的法律,一般而言,保釋申請如涉及未審結案件的被告,去到高院原訟庭批准或不批准,已經完結。除非涉及重大法律爭議,否則不容易要求終審法院重新審議。所以,律政司的上訴面對很大的困難。
阿爺面對如此局面,有3種可能反應。一、聽任由之。即任由香港的法庭決定,結果可能是終院不受理政府就保釋申請的上訴,或者上訴之後維持原判。阿爺如果採取這個態度,就算超級寬鬆了。
二、人大釋法。《港區國安法》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第42條,規定犯罪被告人「不得准予保釋」的條款,是最權威的解釋機構,人大可以就此案隨時釋法。
三、將黎智英移送內地審判。按《港區國安法》第55條,在3種情況下,中央可以直接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一、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管轄有困難;二、出現特區無法有效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嚴重情況;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中央若認為特區法院容許黎智英保釋,無法執行《港區國安法》,同時亦出現國安重大威脅,可以直接對黎智英案行使管轄權,換言之可以將黎智英移送國內審理。
暫時仍未知道中央會採取何種態度處理此事。總的感覺是中央受壓愈大,反作用力愈大。
盧永雄
「生命是場華麗的錯覺,時間是賊,偷走一切。」五月天在歌曲《如煙》裡輕唱。
對於參與去年那場暴烈運動的年青人來說,去年的確幻化很多錯覺。
猶記得去年「十—」,我在北京參觀建國70年慶典。當時的北京和香港,就像兩個世界。北京歡欣喜慶,香港戰火連天。
當時早已傳出一個陽謀,要搞大「十一示威」,要逼警察打死人,要令「十一」由國慶變成「國殤」。這場陽謀按著劇本發展,幕後自然有大導演。
十一當天,整日都是激烈暴力示威、掟汽油彈、封路、襲警不絕,就是要逼到警察不開槍不成。結果在當天早上的旺角,和下午的荃灣,真的有警察開槍。中五學生曾志健在追打一名倒地警員的時候,另一名擎槍警員上前制止,曾志健用手中棍子擊打警員持槍的手,結果警員開槍還擊,曾志健胸口中槍,傷勢雖然嚴重,但並未致命。
習主席當天早上主禮的時候,眉頭繃緊,到晚上才面露笑容。香港這場人為導演「國殤」大戲,並未成功。
我很不明白,一場盛傳要逼警察開槍的陽謀,為什麼還有這麼多年青人參與,扮演送死的配角?直到昨天看到曾志健棄保潛逃,媒體登出他的訪問,才恍然大悟。
曾志健和另外3人於10月27日到美國領事館求助。幾人曾經入內,但只逗留了十分鐘,美國領館職員以「無法幫忙」為由,要求他們離去,曾志健感覺被出賣,現在的確感到後悔。他說:「如果知道美領無法幫忙,當日就不會孤注一擲了。」
就是美國,鼓勵了這些年青人拼死上街。曾志健被控暴動罪,若然認罪服刑,可能關禁3到5年。但如今四海逃亡,就這樣浪擲一生。今年至今已有180名港人在海外尋求庇護,當中包括很多政治明星如羅冠聰、許智峯、黃台仰等,這個海外流亡分子的代言人市場,已經十分擠擁。
曾志健去年犯事時18歲,正重讀中五,其學業成績可想而知,英文程度亦可預估。在這個擠擁的流亡分子市場中,他恐怕很難出人頭地,未來的人生相,會相當坎坷。
生命本來就充滿錯覺。
一、曾志健的錯覺。還是中五學生,成為蒙面上街黑暴,主要是源於一種錯覺,以為有美國靠山,在香港搞革命,很容易會成功,即使失敗,亦可以投奔美國。他想不到即使踏入了美領館這片美國領土,還是會被趕出來。
二、美國的錯覺。美國向中國發動貿易戰,大力支持香港的暴力抗議,前提是以為是中國不敢反抗,誰知中國以牙還牙,在貿易戰上與美國全面對抗,在香港問題上也寸步不讓。今年7月,美國總統特朗普關閉中國駐侯斯頓的領事館,中國馬上關閉美國駐成都領事館作回應。到今年10月27日曾志健登門求助時,在香港的美國駐港澳總領館正十分擔心,8月美國宣布制裁11個中港官員,如果中國一聲令下,要關閉香港美國總領館報復的話,那怎麼辦?在這個敏感時刻,接收一名沒沒無聞的中五學生,冒著再得罪中國、可能被逼關閉領事館的風險,這條數好容易計。所以不用10分鐘,就將曾志健他們掃地出門。
三、老師們的錯覺。很多老師聽信了戴耀廷的「違法達義」歪理,胸懷理想,一心追求民主自由,在中小學內,大力散播暴力抗爭思想,鼓勵學生上街,以為明天就可以爭取到純淨如水的民主自由。先不論這種東西是否存在,過去一年,把香港打散,什麼也爭取不到,只爭取到《港區國安法》;沒有令學生成為偉人,還把學生變成了階下囚,或者終生漂泊海外的流亡人士。作為老師,於心何忍呢?
「就讓我跟你好好唱一輩子戲?」腦海中浮現了《霸王別姬》裡的這句經典台詞。
程蝶衣想唱一輩子戲。
時間是賊,偷走一切,只是想不到偷得那麼快。想起那些出走的人,他們想在香港唱的革命大戲,不但唱不到一輩子,只唱幾個月就散場了。
如今,已經到了夢醒時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