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在港交所發佈澄清公告,小米集團注意到,美國國防部於1月14日(美國時間)發佈新聞,表示根據《199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第1237條,將本公司列入相關清單。本公司確認其並非中國軍方擁有、控制或關聯方,亦非美國NDAA法律下定義的中國軍方公司。本公司正在審閱該事件的潛在後果,以便更全面理解其對本集團的影響。

資料來源:港交所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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