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3歲女生在貨拉拉車上跳窗身亡」一事引發關注。當事人車女士於2月6日在貨拉拉平台下單了搬家貨運服務,上車六分鐘後,司機報警稱車女士跳車自殺。2月10日,車女士搶救無效不幸離世。

21日晚,貨拉拉官方發佈事件說明稱,與家屬多次聯繫,溝通善後事宜但未能達成一致。家屬方面表示,貨拉拉官方曾回應司機端沒有相關錄音錄像設備及措施。家屬查看訂單截圖後發現,該司機多次偏航,駛向偏僻路線。貨拉拉方面向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表示,提升安全監管的工作一直在做。事實究竟如何?

23歲女生在貨拉拉車上跳窗身亡

家屬講述事件經過

22日下午,車女士的親屬對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表示,今年23歲的車女士在湖南長沙某公司從事人力招聘工作,2月6日的這次搬家是為了離公司更近一些。

車女士家屬說,2月6日當天,車女士在出發前還跟家裏人聯繫了,說「東西裝好了,準備出發了。」

當晚9時40分左右,車女士的父親和叔叔接到警方電話說車女士出事了,隨後立即趕往醫院。「剛開始不敢相信,後來多次打電話確認後,來到醫院時,車女士已經在搶救了。」

事發後,車女士被送到了湖南航天醫院搶救,因傷勢惡化,於2月10日不幸離世。

21日晚,貨拉拉發佈回應稱「2月8日從警方獲悉事件後,貨拉拉第一時間成立了專項處理小組,配合警方提供所需要的一切訂單資料……在警方的安排下,貨拉拉於2月11日與家屬就善後事宜展開第一次商談,但遺憾未能達成一致……對於在該事件中平台應當承擔的責任,貨拉拉絕不會有一絲逃避。」

@貨拉拉發佈「關於長沙用戶跳車事件的說明」

家屬質疑司機為何多次偏航

貨拉拉稱警方正調查,安全監管一直在做

22日下午,貨拉拉公關部工作人員向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表示,「平台已經聯繫了當事司機,他之前一直被警方扣押了。目前我接到的消息就是公告裏的,長沙警方還在調查,沒出結論。」

話、市民熱線投訴等形式聯繫貨拉拉都是沒有任何回應的。直到警方通知,平台才有一名劉總和我們通電話,說是10日見面,但是沒有見面,後續也沒有聯繫。”2月11日,警方安排家屬和貨拉拉平台方第一次見面,平台把所有責任推給司機。

△家屬提供的線路對比圖

家屬最大的質疑在於,這段10公里左右的路程,司機為何多次偏航?按照貨拉拉推薦路線,應該走長沙市西二環至楓林路,但司機卻選擇走嶽麓大道至旺龍路路線,之後便頻繁偏航繞路行駛到曲苑路上。「一段路為什麼要三次偏航?在車上的六分鐘,是什麼樣的恐懼讓她自己跳窗?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公共視頻?」

有網友評論,「偏航的道路到了晚上‘很黑’。」家屬表示,此前得到的解釋是“司機不懂導航操作致使偏航。”

△女生事發前的聊天記錄

大學畢業剛兩年的車女士,在出事當天還在微信中跟媽媽分享了自己的工資條,計劃好給家人過生日、包紅包……短短六分鐘內究竟發生了什麼?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麓谷派出所方面表示,正在持續調查該事件。家人希望儘早水落石出。

22日,貨拉拉方表示,提升安全監管的工作持續在進行。

貨拉拉:提升安全監管這一塊肯定是會持續做的。對於這次事情的情況,警方調查完後會對外公佈,我們也會通過微博對外說明。

「隨便什麼車都可以當貨拉拉司機」

平台監管存在漏洞實際上,在車女士不幸離世的相關消息下,很多人直指貨拉拉招募司機的「簡單粗暴」,有網友評論,“自己搬家時,貨拉拉師傅告訴他,只要有車,隨便什麼車都可以當貨拉拉司機。”“幾乎沒什麼管理。”

上海一位貨拉拉司機李先生告訴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註冊貨拉拉司機的流程得先有輛車,然後填寫自己的車型、駕照類型,不需要培訓,註冊完就可以接單。

有車、有駕照,就能註冊成為貨拉拉司機,隨後進行接單,聽起來確實比較簡單。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記者在貨拉拉網站頁面上點擊「司機加入」後頁面跳轉,輸入手機碼和短訊驗證碼後,不用填寫、提交任何信息,包括姓名,工作人員就打來電話表示,“註冊信息符合加入平台的要求”。

貨拉拉工作人員:平台全職、兼職都可以的,有時間就去拉貨,時間可以自己安排。您所註冊信息符合加入平台的要求,接下來需要去門店的辦公室開通賬號,之後你就可以拉貨掙錢了。

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記者主動詢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對方非常急切地要求確定前往註冊的時間。

貨拉拉工作人員:需要把車開上,帶上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過來加入。大概什麼時候有時間可以過來?

記者:這周回來有時間。

貨拉拉工作人員:什麼時候回來?我在問您不就是什麼時候回來嗎,你不知道的話,你先忙好吧。

註冊程序簡單、沒有必要的審核、培訓機制,車內沒有錄音錄像等記錄公共視頻設備,導致出事之後麻煩重重。司機李師傅說,雖然是「貨拉拉」,但實際上用戶在下訂單時是可以選擇跟車人數的,平台應該強制要求安裝相關設備。李師傅表示,貨拉拉和網約車隊不一樣,它沒有強制司機車上安裝公共視頻錄音的設備。“拉貨的話還好說,拉人的話或牽扯到安全方面問題。”專家:網約貨車載人發生事故

法律空白亟需填補這件事還帶給另一方面思考:當網約貨車載人發生事故之後,該如何理解其中的法律責任?平台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松表示,目前在法律上存在空白。日前,交通運輸部印發了《網路平台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拿到網路貨運資質的平台是可以作為無車承運人,承擔承運人責任。目前還沒有法律強制性要求取得網路貨運平台資質成為網路貨運平台的承運人,進而承擔相關的責任,後續立法有必要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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