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3司11局首長及副局長、政治助理等,均非公務員出身,而是來自各行各業的政治委任官員,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民建聯的Youtube節目中,列出除愛國以外,他認為政治委任官員須具備的5種質素。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左)、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中)。
首先,必須政治觸覺敏銳,譚志源說,若政治觸覺不敏銳,相信很難做下去 ; 第二、須有很強的溝通能力,如何把複雜的政策,簡單清楚地向普羅大眾解說,三言兩語講得明白 ; 三、親和力和魅力(Charisma),最好不要在電視上看見就想轉台或覺得「好眼瞓」; 四、具公職經驗。譚志源說,這也許不是一定需要,但有公職經驗會較易適應,例如擔任過一些委員會的成員,知道政府關注那些範疇,及如何吸納意見 ; 五、也是很重要的,就是身家清白。
港府在加設局長之後,十多年前設副局長、政治助理等,吸納各行業人才進政府,然而,局長與常任秘書長之間有清晰分工,但副局長、政助在架構上卻沒有顯示,其角色令人有糢糊不清之感。
譚志源說,在副局長第一天返工,局長就應決定他負責局內那範疇,再把適當的公務員人手配置協助他工作,例如他擔任局長時,副局長負責處理人權的問題,有兩隊首席助理秘書長領導的小隊協助 ; 常秘則負責內地事務,而他則專注政制改革。他覺得,如果局長可以選擇副局長,不是被指派,效果會更理想,因為彼此會更信任。
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
中線而言,他覺得要增加政治委任的官員,每局的副局長可能要多於一個,例如一人負責對外,面對議會和傳媒,另一人則對內,負責與政策相關持份者,及各部門溝通。
長線來說,譚志源提出,或可參考美國的例子,美國總統換屆,政府內會隨之換二、三千人,因每個部門頭幾位都是政治委任官員,他在日內瓦處理貿易事務時, 美國貿易代表、副代表及助理代表,都會隨著總統換屆而換走。這樣會有更多職位,供有志參政的人參與,不過他強調,這是長遠的考慮,因為公務員制度將需要因此而作重大改革,絕不能輕率行事。
Seba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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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歸以後,改變了公務員司局長制度,由以往的政務官晉升,變為政治任命,不過,公務員出身的常秘,往往與不同背景、政治委任的局長「擦出火花」,以往也有「積極不合作」的時候。
譚志源接受民建聯訪問。
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在民建聯的Youtube節目中,白頭宮女話當年,回顧制度的建立,及總結推行十多年以來的經驗,他認為,組成政治問責班子,若相關人士並無任何公職經驗,適應時間會較長。
譚志源回顧當年政治委任制度的的情況,據他說,回歸後,發生過搬機場大混亂,及公屋短椿事件,社會上反應強烈,此外,特首是選舉產生,但高官是公務員,當年特首董建華覺得公務員不能配合他,推展治港大計,於是認為特首應有自己的班子,在此背景下,產生了「高官問責制」,譚志源後來將之改稱「政治委任制」,他解釋說,原有的名稱有標籤效應,認為「問責」就是「下台」。
譚志源將「高官問責制」改稱「政治委任制」。
譚志源說,政治委任制度有其好處,首先,特首不再孤身一人,而有整團隊協助,而議會民選議員愈來愈多 ,市民期望高 ,傳媒也由紙媒變網上媒體,要求的回應更快,傳統公務員制度講求穩重,未必可迅速回應。
政治委任制也令不同背景的人有機會參政,以往想參與管治,必須先成為政務主任,在這制度下可及內不同背景和經驗的人士加入管治團隊,令團隊的背景更廣泛。
他憶述,當年設計這制度時,也顧及公務員的心態和反應,因此在職級上,局長為任命,常任秘書長則是公務員之首,常秘的薪酬加上其他福利,與局長相若,2002年制度初訂立時,人事任命、財政管理都由常秘負責。
局長與常秘的合作,需要時間磨合,譚志源是政務官出身,由政務官晉升為局長,與常秘合作問題不大,但有部份由其他行業加入成為局長的,就與公務員團隊格格不入,甚至開火,有時候公務員也會「積極不合作」。
他說,兩者都是為做好一件事,但其他行業背景的司局長,多講求效率成果,要快推行快收效,相反公務員則講求穩重周全,要比較不同方案,整體政策考慮,因為政府內部很多委員會,官員也要面對立法會的質詢,所以習慣周全考慮,而非只顧及效率。
根據多年經驗,譚志源覺得,吸納政治班子人才,宜多考慮其背景經驗,若從未擔任過公職,加入政府後適應期會較長。他認為,其實雙方都有良好意願,只是做事作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