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將於本月19日完成選舉,其中社會福利界共有23人競逐12個席位,屬競爭最激烈的界別,其他勞工界等的選舉,基本已可看到終局,就是愛國者佔有絕對優勢。
這是全國人大完善選舉制度後的第一場選舉,整體而言過程順利。
社會對選委會的產生有多種評論,市民基本接受這一制度將會是香港相當一段時期內的基本制度,但也有一些不同聲音,大致上概括有幾個關注點:
1、選委會自動當選占多數,缺少選舉成分,民主越行越遠。
參選社會福利界別的狄志遠與傳媒聚會,稱今次選舉不理想,1500席中近千議席無選舉成分,若太多界別可自動當選,選舉人易受質疑。
2、之前講選委不搞“清一色”,現在政府將安全系數設得太高,民主派被拒之門外。
今次僅兩名非建制派可“入閘”,分別為新思維狄志遠、西貢區議會主席周賢明,憂慮缺少民主派的立法會選舉,在低競爭、入閘門檻模糊的情況下,不利香港社會發展。
3、選委會由建制派占大多數勝出後,新的選委會能否如市民的期望發揮作用?
我認為,這些評論的思維仍停留在修改選舉制度之前,未有認真了解人大修改選舉制度的初心是什麼?
為什麼選擇這種與香港過去的選舉概念、做法很不一樣的制度?如果這些前提不搞清楚,未來如何觀察選舉、參與選舉就難以同行在一個軌道上。
其實,我們可以把話說得直白一點:
一是完善選舉制度就不是繼承之前的選舉制度,既然不是繼承的關係,那麼就不必要以過去的選舉制度當作尺規來衡量今天的制度。
基本法講得很清楚,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舉制度,都必須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
選舉制度經過回歸後二十多年的演變,所出現的情況並非讓香港得以大發展,反而是產生的亂象不斷,拖着政府無法施政,經濟無法推動,民生無法改善,市民越來越唾棄這種選舉制度,已到了不改革香港走不下去的地步。
既然過去那套已經不適應香港的實際情況,改革是最好的選擇。
二是“民主”是否好東西,我們不能一言定論。
有人稱,香港民主發展需在“狹縫中努力”。
我認為,“民主”如果是好東西,不需在“狹縫”中而可以正大光明地在廣闊空間中生長。
但照搬西方的“民主”肯定不是好東西,因為西方也沒有樹立一個成功的“民主”樣板,衡量何為“民主”、在選舉中增加多少“民主”成分才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需要從實踐中總結。
前些年,中央一次又一次地同意香港逐步開放選舉中的“民主成分”,但都被反對派“團結一致”地否決了。
連號稱為“民主派”的反對派,“民主”是不是好東西也說不清楚,而且他們把喊打喊殺、肆意擾亂社會秩序、把法治踩在腳下當作“民主”,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
對這樣的“民主”,不要說是否有“狹縫”生存,可能連立錐之地都不要幻想,香港再經不起折騰了。
三是選委會不搞“清一色”,並非指政治上的尺度有寬有松。
成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正是嚴格控制委員會的品質。“愛國者”當選是完善選舉制度的第一要義,如果為了粉飾一下,對一些人放鬆標準,對另一些人給予方便,那麼選委會的品質控制就是一句空話。
正如政務司長所指,資格審查委員會不會讓假扮擁護《基本法》,偽裝效忠特區的人進入管治體制。
選舉不是做給別人好看、熱鬧的。
選委會來自各行業、各界別,組成人員並非“清一色”,但主要職責都是監督治港者不是“口頭”愛國者,而是有國家胸懷、有政治擔當的愛國者。
同時,還要對“治港者”察其言觀其行,監督他們成為能幹事、幹成事的有能之士。
四是新一屆選委要樹立大局觀和職能觀。
全國人大決定明確,選委一任五年,並賦予了選委在任期中的職責,包括通過提名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在選舉中選出有能力的愛國者,從而治理香港並解決深層次問題;監督政府、立法會履行好職責等職能。
客觀而言,新的選委會比過往歷屆職責更大,任務更重。
現在不同界別的選委組合,紛紛打出選舉政綱,如勞工界選委共有68人爭奪60席,當中50人為工聯會成員,他們打出八大主張包括“選出高效議會,督促政府擔當有為”等,表達對新一屆政府和特首的訴求。
此舉無疑是讓有志從政者掌握民情民意。但政綱再好,選委的目標不能偏離,要放下不同界別的小利益,同心協力解決香港深層次矛盾。這才是我們選委應有的原則和初心。
為此,有必要提醒有志參選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人,要重視新的選委會職能,他們不再是過去舉一次手就結束使命,手中的監督權五年有效。
作者:
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高昇基金董事
簡思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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