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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許智峯,就要交「智商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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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許智峯,就要交「智商稅」

2021年11月09日 19:55 最後更新:20:03

立法會選舉臨近,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流亡人士,不斷在網上呼籲人投白票抵制選舉,惹起執法部門的注意。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11月8日發表文章,提到許智峯等「走佬」到外國的反中亂港份子,近日公然在網上煽動香港市民杯葛立法會選舉,在選舉日投白票,他們的行為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亦可能干犯了《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鄧炳強直斥這些死心不息、意圖攬炒香港的破壞份子,犯法之後公然「走佬」,棄保潛逃,無恥地乞求外國庇護。他們不回香港抗爭,卻卑鄙地煽動市民違法,正所謂「叫人衝、自己鬆」,行為卑劣。

許智峯在社交網絡上回應鄧炳強的批評。內容主要有3點:一、他認為完善舉制度是反民主的假選舉,所以要進行破壞和反制。二、他身在海外,即使身負13條控罪,港共政權對他再多指控,完全無損他的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他說:「無論在選舉中投白票、廢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屬合法,行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風險,是市民的基本權利。策略投票反制選舉,又何來『叫人衝』。唯一的『衝』,即所謂『違法煽動』行為,是由我自己發起,也由我自己承擔,為免日後政權誣告任何人,我在此清晰說明之。」三、他再次呼籲香港人在投票日be water。無論是投白票、廢票或不投票,他都會呼籲,都會支持。

普通人看完許智峰的回應,會覺得相當混亂。他一方面話「無論在選舉中投白票、廢票甚至完全杯葛不投票,均屬合法,行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風險。」但另一面又話:「對於被指煽動抵制及破壞選舉,我直認不諱,磊落之舉,義無反顧….我自己承擔。」到底是否犯法呢?

這裏可以解釋一個法律問題,講出一個違法陷阱。

法律問題是政府如何阻止顛覆份子破壞選舉。政府明知有顛覆份子想借發動大批市民投白票或廢票,嚴重干擾特區政府舉辦選舉選出立法會議員的職能,所以早前部署修改《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政府部署修例時認為,市民如何投票是他的權力,但如果有人有組織地散發訊息,叫人投白票廢票去干擾選舉的話,就應該禁止,所以增訂的第27條A,規定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借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換言之,投白票無事,叫人投白票就好大件事。許智峯在網上呼籲別人投白票杯葛選舉的行為,他本人涉嫌違法。

違法陷阱因而出現。普通人根本分不清什麼是犯法什麼不是犯法,聽到許智峯話「完全杯葛不投票都合法」,「行為本身不涉及任何法律風險」,既然「合法」,當然會興高采烈地到處叫志同道合的人去做,或者轉發許智峯的帖子,其實轉發帖子已經跌入《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條A「煽惑他人不投票」的違法領域。

許智峯是在城市大學讀法律出身,他當然識法律。他一方面突出投白票不犯法,但對叫人投白票會違法卻隻字不提,因為人人睇完他的帖子都沒有行動,那能搞大件事,當然想大家到處去散,若然警告你散播這些消息犯法,還那有人去散呢?

從許智峯叫追隨者「be water」,「把握合法動員的機會」,很明顯他知道搞散播搞動員的犯法風險,叫你們自己執生了。他暗示叫人動員投白票的行動,就正正是「叫人衝」的行為了。

許智峯聲稱「大仁大義、光明磊落」,會一力承擔煽動抵制選舉的刑責,但他身在海外如何承擔呢?如果許智峯真的像他自己講的那樣「大仁大義」,應該馬上飛回香港,動員兄弟投白票,而不是藏身外國做「冷氣軍師」。

聽了許智峯的建議走去犯法,對各方警告都置若妄聞,就等如交「智商稅」,無人可以幫到你。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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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律  何來自由?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香港局勢稍為平靜,一些思想較開放的人士就認為,現在的法律管得太死,警察執法太嚴,矯枉過正,影響香港言論自由。

我就認為,新聞出版界自然關心言論出版自由,但看現在香港的情況,若說局面已穩定,確實言之尚早。

最近有一宗新聞惹人注目,有台灣的台獨組織「島民抗中聯合」,在台灣大力鼓吹鷹派台獨思想,開發遊戲,創作漫畫,更印製年曆,透過社交媒體,不單在台灣兜售,還向香港銷售,他們的facebook專頁叫「島抗聯青年軍」,本月1日晚上8時開售「2022中共XX日曆」,留言更說,11月1 日當天,已收到50多萬元新台幣(約10多萬港元)的訂金,估計訂購人數超過500人,負責人更說,可寄送予港澳等海外買家。

日曆上的宣傳資料,記載所謂當年今日的歷史,包括很多歪曲史實的內容,例如「默朗木法會的藏人起義」 ;「90年代維吾爾人的征途」 ;「回族的蜂起、滇緬孤軍的反攻」 ; 也包括「香港理工大學16日圍城戰」,和內地「數十場恐怖大屠殺」。日曆內容公然歪曲歷史。

這組織宣稱日曆是一個名為「東亞辱華第一品牌」-「逆統戰」遊戲的前期宣傳活動,該遊戲將於明年推出,遊戲由台獨組織「台灣境外戰略溝通小組」(ECS團隊)研發,今年8月已開售同名桌上電腦遊戲,遊戲附有咭牌及亞洲地圖,玩家可以選擇成為中共紅軍,或台灣香港西藏維吾爾等反共勢力。咭牌內容肆意播獨,例如說西藏及香港分別在1959年及1997年淪陷,必須對抗「暴政」,又聲稱前年香港警方「姦殺抗爭者」,「將殺人偽裝成自殺」,「太子站打死人」等。這個遊戲公然散播謠言,抹黑香港警察。

若把時間再往前推,就會發覺這組織屬下的「島抗聯青年軍」發布了敵視香港官員及警察的漫畫《逆統戰香港傳》,內容講述一名抗爭者成功隱瞞身份,獲聘為香港警察,獲取信任後伺機暗殺官員報仇,煽動仇恨政府情緒及鼓吹孤狼式恐怖襲擊。未知是否巧合,漫畫發布11天後,7月1日本港就發生孤狼式恐襲。

這組織無論是日曆、漫畫還是遊戲,內容已涉嫌違反本地法律《刑事罪行條例》第9 、10條煽動意圖罪,及《港區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及顛覆政權罪。海關關長何珮珊早前接受訪問,表示送香港的海外書籍刊物要經過檢查,看是否有違反國安法的內容。當時有反對派指海關此舉審查言論自由,睇完這些可能流入香港的台獨內容,真的可以不管嗎?

我覺得討論這個問題可分兩層面,第一,在外地流入的層面,「島民抗中聯合」這類鷹派台獨組織,蓄意散佈港獨、台獨及顛覆思想,根本有意違反香港法律,覺得香港警方莫奈之何。那些叫警方及海關寬鬆執法的人,認為執法影響言論自由的人,如何看待這些蓄意散播分裂、顛覆、甚至叫人殺警的出版物及文化產品?這些公然違法的刊物,無論是文字還是網上,根本不能不管制,否則年青人看了這些刊物,有樣學樣刺殺警察官員,最後誰來負責? 叫人寛鬆的人會負責嗎?

第二、在本地層面,若無自律,難言自由。2019年事件,已清楚看到,香港過去的自由環境被濫用,即使本地泛民,都接受或默許暴力違法抗爭,如果當日泛民願意出來叫停,或許可以阻止事情惡化到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自律不成,唯有他律,政府只能草擬法律管制這些行為。

我覺得香港的開明人士,自己有責任,看見來自外地如「島抗聯」一類的台獨內容,或本地鼓吹違法暴力抗爭行為,應該出來大力譴責,而不是採取一種「我睇你唔到的態度」,甚至傻傻的以為管制這些媒體內容也會影響新自由。

只有制止那些完全越界的行為,才可讓無意搞分裂顛覆的本地人,有和平自由的討論空間。當香港回復正常的時候,當然可以寬鬆,但在未完全制止這些顛覆分裂活動之前,講寬鬆真是來得太早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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