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再有重大成果。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有關部門和廣東省監察機關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許國俊被強制遣返回國。
「中國銀行開平支行案」被稱為新中國成立後最大的銀行資金盜竊案,涉案資金折合人民幣超過40億元。
許國俊是中國銀行開平支行原行長,涉嫌會同開平支行前後兩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貪污、挪用巨額公款,2001年外逃美國。
2001年10月12日,中國銀行將全國1040處電腦中心統一成一套系統,聯網後,電腦中心很快反映出賬目4.83億美元虧空。通過對賬目分析,案發範圍鎖定到廣東開平。
然而,在向開平支行行長許國俊核實時,卻發現許國俊以及前兩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同時失蹤了。經緊急偵查,發現涉嫌挪用巨資的這三任行長已潛逃到香港,隨後轉機到了加拿大、美國。
後來,由中央紀委統一協調,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和廣東省有關部門成立了專案組,協調美方開展聯合調查。
2001年11月,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鎔基在廣州考察指導工作。看完案情反映材料,朱鎔基氣憤不已,批示了很多話,第一頁報告的空白處都批滿了,要求有關部門嚴查此案。
同月,公安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
他們的出逃是早有準備的。
在1994年,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的妻子通過假離婚、假結婚獲取美國綠卡,然後通過離婚並復婚等方法,幫助許超凡他們獲取綠卡。1997年,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三人用假身份證件到香港,獲得了偽造的香港護照。
然而,畏罪外逃的日子並不好過。據報道,許國俊自從2001年逃到加拿大再輾轉至美國,一直過著清貧的逃亡生活。
被捕之前,許國俊在美國中部堪薩斯州一個叫威奇塔的地方, 租下一間小公寓住了近一年,夫妻倆在這裡沒有車沒有錢,他們後來的律師形容其為「家徒四壁」。
逃亡中,許國俊曾在一家送外賣的中餐館隱姓埋名做廚師,一周工作7天,一天工作10個小時-15個小時,期間還燙傷過手臂。
2002年12月,美國內華達州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簽發了對余振東、許超凡、許國俊三人的逮捕令。
2004年9月下旬,許國俊夫婦被捕。
根據中美達成的異地追訴共識,中央紀委組織協調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先後向美方提供了15萬頁的證據材料,組織有關證人向美國法庭作證。
2009年5月,許國俊被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庭以共謀結伙犯罪、共謀洗錢和共謀轉移贓款等罪名判處22年有期徒刑,其妻子余英怡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至於該案主犯余振東、許超凡分別於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國並判刑,辦案機關和中國銀行已從境內外追回涉案贓款20多億元人民幣。隨著許國俊也被強制遣返回國,三任開平行長均數歸案。
中央追逃辦負責人指出,許國俊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畏罪外逃且負隅頑抗,影響十分惡劣,其歸案標誌著開平支行案追逃追贓工作歷經20年取得重大成果,也充分證明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逃匿多久,都難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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