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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無端端「重出江湖」 謀攻特首 

政事

梁錦松無端端「重出江湖」 謀攻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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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無端端「重出江湖」 謀攻特首 

2016年01月10日 10:54 最後更新:11:05

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昨日出席一個學校發展講座,突然話要「 重出江湖」研究教育問題,又主動與大受批評的母語教學劃清界線, 「母語教學唔係我建議…呢樣嘢我堅決唔肯認,唔係洗底問題, 而係應該將個源頭搞清楚,再諗點樣去改。」

母語教育在回歸前已開始醞釀, 後松哥在1997年出任教統會主席,當時特首董建華加快推動母語教學,松哥和時任教育局局長的羅范椒芬是主要執行者。

Ariel 唔係太關心松哥對教育的意見,反而留意到唔知點解佢咁高姿態搞到話要「重出江湖搞教育」。

政壇高人話,而家江湖險惡,無乜所求者,都唔覺意退出江湖, 記者打到電話嚟都唔想聽,所以好耐都唔見有人「重出江湖」, 有人咁講,自然要多加注意。

明年3月就選特首,候選人今年5、6月就要現身,若松哥想選, 都要蒲頭。記者昨日問佢是否為參與明年特首選舉鋪路,他強調「 冇計劃」,之後再追問佢,佢只係強調「冇計劃咪冇計劃囉」, 有老師在提問時中直言希望梁生參選下屆特首,但松哥都未有正面回應。

松哥解釋今次「重出江湖」發表教育問題演說, 是因自己十多年沒研究教育問題。又話因為他3個仔女都已入學,分別就讀中一、小五和小二,發現了教改的好處同時亦發現不足咁話。

高人話,松哥講就教育發聲的理由有啲牽強,但想選特首搵教育做切入點就一啲都唔奇,睇佢搵不太受觀迎的母語教育開刀,又話希望港府增加教育投放到GDP的4%(現時是3%)。這些說法都是討好家長、 討好老師的講法。

看來還是有不少人睇住特首個位,唔會死心, 睇怕未來江湖都會幾多事喎。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拖了3年半的原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及好友曾景文串謀詐騙租金津貼案,他們被定罪後,上訴到終審法院,終院今日栽定兩人上訴得值,成功脫罪,下令控方須向麥、曾二人支付由原審至終院的所有訟費,押後頒下判詞解釋裁決原因。

金牙大狀話,上訴成功主要是法庭接納辯方的上訴理據,可以從中找出上訴成功原因。

麥齊光與曾景文上訴的主要理據如下:

-兩人於85年分別購買北角城市花園第9座21E及22E兩個相似單位,其後決定互相租住對方單位,屬於「對租」,此行為在當年是容許的,而且兩人在排隊買樓時相偶,只是巧合而已。

﹣控方沒有實質證據證明二人在同一幢大廈購入兩個單位時,各自出資支付自己租住的單位的買款。

﹣控方必須證明二人擁有自己所租用的單位的實質權益,法庭才可裁定二人串謀詐騙租津罪成。

﹣原審法官沒有全面審視可用證據,錯誤推斷二人或其妻曾出資購買自己租住的單位,並將二人定罪,是「致命性錯誤」

﹣既然「對租」合法,二人為何要多此一舉透過繁複及違法的「代持有實質是對方單位」的手段,去達到同一個目的?而且「對持」單位不會令二人獲得額外金錢利益。

終院法言官審訊時也傾向同意辯方觀點。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對租單位本身不違反法例,而兩人互換單位的信託安排,是在停止收取租金後才作出,不是對租時作出。常任法官鄧國楨則指,對租單位的做法,只是較為難看,而不是法律上不允許。

由此可見,終院應該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二人租住自己物業的指控,才判上訴得值。麥齊光兩人捱了3年多,今日算飲得杯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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