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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張膽地干預選舉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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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目張膽地干預選舉的下場

2022年04月26日 20:25 最後更新:20:40

港大前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連連同「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與石守正,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兩份中文報章刊登共6個廣告,合共花費逾25萬港元,3人同被控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戴耀廷4月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全部4項控罪,法官郭啟安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判刑,期間戴耀廷續還柙看管。

先看看當日發生什麼事。

控方公布案情指,2016年立法會選舉,戴、葉、石3人均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同年4月13日戴耀廷向傳媒介紹「雷動計畫」,指反對派選民不應投票予低勝算候選人,而應考慮投票予高勝算的反對派候選人。他打算招攬約20萬名選民透過中央電子系統「雷動聲吶」協調,識別有勝算反對派候選人,另再計畫招攬5萬名選民為「雷霆救兵」,在最後階段依計畫指示投票,以確保立法會反對派陣營議席過半,「踢走保皇黨」。

同年8月9日,他們在《明報》和《蘋果日報》分別刊登了題為「對抗政治操控參與策略投票」的半版廣告,宣傳雷動計畫。兩報9月2日再刊登題為「為時未晚策略投票」的全版廣告促請讀者依計行事;兩日後再登出題為「終極對決!踢走保皇!」的全版廣告,促請讀者呼籲家人朋友參與。根據廣告定單顯示,雞蛋同盟為6個廣告分別支付了25,000元、29,040元、104,500元及95,000元,由葉、石簽發支票予兩報。雞蛋同盟自2017年起停止營運。

如今戴耀廷承認控罪,可以分幾個層次來分析。

第一,認罪的原因。一般刑事控罪的被告如果估計案中罪證確鑿,自己即使再打官司都很難脫身,敗訴機會很大,為節省訴訟費,以及希望獲得減刑,就會選擇認罪。被告認罪最高可獲減刑三分之一,所以認罪是減刑的有效策略。

第二,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是比較直接的罪名。由於選舉中有開支限制,候選人刊登選舉廣告全部都要申報開支,選舉開支不能超額。為防止候選人試圖繞過選舉開支限制,找第三者刊登選舉廣告,表面上廣告好像和自己無關,實際上廣告就支持自己選舉,所以選舉法例中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就是特別針對一些第三方刊登選舉廣告,若未經候選人同意刊登,就是非法行為。所以選舉期間千萬不要自己付費在報章或網上登廣告支持個別候選人,否則很容易墮入法網。

由於戴耀廷等人,1)刊登了廣告。2)廣告既宣掦某一些策略投票的方式,為所謂「雷動計劃」中「勝算高的(反對派)候選人」拉票,其性質就是選舉廣告。即使戴耀廷不認罪,亦很難打得甩。

第三,干預選舉的動機昭然若揭。撇開政府只是針對具體的刊登廣告「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提起公訴,戴耀廷等人做的事情,範圍遠大於刊登一個選舉廣告,他們根本是透過雷動計劃,既吸納資金,亦操控選舉結果,為他們支持的高勝算的反對派候選人拉票、配票,主要不是打壓建制派候選人,而是要打壓一些新晉的反對派候選人。

在戴耀廷搞雷動計劃時,已經有不少人批評是赤裸裸干預選舉的行為,特別是對新晉的反對派候選人不公平。

過去十年,在本地政治不斷升溫的瘋狂歲月,部分政治組織無視法律規範,亦不理選舉的公平性,大力透過群眾式的政治行為,公然干預選舉。今次戴耀廷認罪,可以說為這種行為敲響警鐘,任何人做事都要符合法律,不是掛起理想的招牌,就完全無視法律的規管,胡作非為。

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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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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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拖延了20年的更新

2024年05月02日 18:41 最後更新:19:09

政治對政府施政的干擾,有時大到你想像不到,很多應該做的事情,可以拖一、二十年都不做,其中一個例子是警方建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

現時警方會將行動單位的前線警員及刑事搜查人員在執勤或搜證期間,因應行動需要而收錄的影片,會經複製台儲存在DVD光碟之內。目前警務處有370個複製台,安裝在警察總部、總區總部和分區警署的辦公室內,由於這些影片可能會作為證據,警方要確保複製過程中,光碟中的影片不會受未經授權人士干擾,所以複製過程中,負責案件的警員必須留守在複製台前,確保複製過程不受干擾。而要取用這些影片的時候,會安排警員親身前往管有影片的辦公室,取得這些光碟的複本。

講到傳送環節,目前警署不同單位主要是通過以太網和警察總部相連,網速極慢,網絡結構並非為傳輸高解像影片及其他高速數據傳輸而設計,所以實際文件傳輸的平均速度僅為10Mbps左右,如果辦事處向警察總部傳輸4GB的數據,便需要54分鐘。想起這種傳輸網速,真是令人頭痛。另外,由於現在的警隊儲存影片的DVD系統,無法有標籤檢索功能,想翻查資料又是另一個噩夢。

聽完之後,你會突然發現,原來警方存取作為證據的影片,竟然好像是石器時代一樣。真的好像卡通片《聰明笨伯》主人翁董輝那樣,表面上看他是駕著車,其實他只是用腳在地上跑。

如今警隊就建議建立一個中央數據影像平台,目標是大量提升數碼影像存儲的成本效益,除了節省人手,提升調查效能之外,亦都會提升資訊保安。

整個項目需要投資3.6億元,表面看金額不少,但是現有的系統涉及大量警務人員操作,單是要派出負責的警員去坐在電腦前去監察拷貝資料,以及用人肉運送DVD,就可以知道新系統可以節省大量警方的人力資源,可以將人手調撥作其他用途。

很多人都說政府不單使用電腦落後,很多的工序既不現代化,亦不自動化。有內部人員慨嘆,在過去的政治環境,警隊如果要提出建立中央數據傳輸平台,撥款申請送到立法會後,肯定會遭到諸多刁難。在反對派呼風喚雨的年代,對政府正常的開支,都會拉布拖延,對警察提出的開支,更加會嚴重刁難,所以早有改進系統的想法,最後只能束之高閣。政治之毒,莫過於此。

如今已經完善政制,剔除政治對政府施政的干擾,政府應該更新的系統就應盡快更新,應該要改善的工序就盡快改善,快速提升效率,增強辦事能力,做一個正正常常的政府,為市民解決問題。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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