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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政府大勝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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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選案」政府大勝

2022年08月18日 19:37 最後更新:19:46

特區政府打《港區國安法》官司,獲得重大勝利。

目前《港區國安法》有兩大官司,一單是「35+初選案」,另一單是黎智英案。「35+初選案」有47人被告,他們在2020年7月中參與反對派「初選」,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其中29名被告剛剛認罪,等候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其餘18名被告不認罪,等候法庭排期審訊。

認罪29人承認案情長近150頁,從控方提出的案情和部份被告的認罪,看出幾個要點:

1. 主要搞手是戴耀廷及區諾軒。案情指戴耀廷2019年12月串謀區諾軒於《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媒體廣發多篇文章游說宣傳,發動「35+初選」。翌年4月戴耀廷設定「真攬炒十步」路線圖,目標是令香港社會陷入重大危機,帶來血腥鎮壓,促使西方國家對中港實施政治經濟制裁,明顯意圖藉阻礙立法會正常運作,來推翻政府,顛覆國家政權。戴耀廷主張達至「攬炒」的關鍵,在於控制立法會大多數即35席以上,然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逼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再辭職。

2. 明知犯法仍作最後一博。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生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曾公開警告,反對派繼續搞初選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但戴耀廷仍堅持在2020年7月11和12日進行初選,最終有逾60萬名市民到全港各區票站投票。戴耀廷等顯然想作最後一博。

3. 如今為何要認罪?雖然認罪者大多會表示有悔意所以認罪(有悔意是請求法庭減刑的主要理由),但一般而言,認罪主要有兩個考慮:A . 官司無得打;B. 認罪求減刑。由於認罪節省了法庭時間,大約會獲減刑三分之一,再扣減坐監的假期,等如坐原本刑期少於一半就可以重獲自由,這是最大誘因。

4. 核心發起人物認罪,其他參與者難打。認罪的29人之中,包括主要搞手戴耀廷、頭面人物黃之鋒、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等,當中最關鍵的主要負責人戴耀廷認罪,而不是一個隨從者認罪。戴耀廷承認搞這個活動是一個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雖然其他參與者的參與程度各有不同,但他們的官司顯然更加難打了。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翌日唐英傑在銅鑼灣揸電單撞警員,結果在去年7月,被裁定一項煽動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共判獄9年。成為《港區國安法》後第一單重案。

但以案件牽涉範之廣,《港區國安法》兩大案就要數黎智英案和「35+初選案」。尤記得兩案發生之時,都有評論指警方國安處胡亂拘捕,但如今看來,兩案都已有部分被告認罪,政府出師有名。

在黎智英案中,兩個涉案人士「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一度潛逃離港,在內地被拘捕,之後送返香港。李宇軒及陳梓華去年8月認罪,承認串謀黎智英等人,透過「重光團隊」(SWHK)作為平台,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正等候判刑。部份案中人認罪供述案情,對案中其餘被告相當不利。

如今「35+初選案」核心搞手戴耀廷認罪,對案件的影響更加深遠。如今此案已有62%被告認罪,政府已可謂大勝了。《港區國安法》,的確是一把利劍。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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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台灣的效益大於成本

 

國台辦及國務院新聞辦早前發表的《台灣問題與新時代中國統一事業》白皮書,當中提到同統一後的遠景,其中提到台灣可以有更多資源用於民生。這的確是很現實的問題。

看了大公文匯集團的一則報道,提到過去的43年,美國售予台灣的武器的總額超過700億美元(總5500億港元)。這些錢本來應該用於台灣民生經濟,但卻用在軍費之上。這還不止,軍事專家指出,近年以來,美國向台售武的形式,逐漸發生變化,由過往出售「防禦性」武器變成現在的「攻防兼備」的武器,包括以遠程打擊為主的進攻型武器,例如海馬式火箭炮、魚叉導彈等。

在烏克蘭戰爭爆發之後,美國更要求台灣準備和大陸作「不對稱作戰」,要求台灣購買打陣地、戰消耗、巷戰等武器裝備,加強「以武拒統」的能力。一方面是進攻式重型裝備和「不對稱作戰」武器昂貴,挖盡台灣的民脂民膏。另一方面,若台海爆發戰爭,美國要台灣如烏克蘭一樣,為美國打代理人戰爭,美國不會派出一兵一卒,卻力促台灣戰至最後一人。

相反地,如果能夠透過談判達到和平統一,台灣固然不會丟失人命,再不用花費買昻貴武器和搞金錢外交,每個台灣人每年派2萬元新台幣(約港幣5000元)亦綽綽有餘。

但以民進黨為首的台獨分子,不會願意和談,骨子裏亦不會放棄台獨,因為民進黨是一個單一議題政黨,純靠推銷台獨議題,勝選執政,如果抽走了她的台獨成分,民進黨其實什麼也沒有。民進黨只能借台獨作為選舉手段,兩年一次中期選舉、四年一次大選,每兩年一個週期,搞出一場又一場的風波。台獨份子搞事,卻由大陸埋單。

民進黨會計數,中央也會計數,在中央眼中,容忍台獨的機會成本越來越高:

第一,管理成本。中國是一個大國,相對而言,牽涉台灣的金錢花費數量有限,但管理台灣問題的機會成本高昂。國家領導人當然希望把全副精力,放在中國的大國崛起的鴻圖大計之上。但是台灣帶來的煩擾,佔去領導人很多管理時間和精力,成為在飛在他們面前的蒼蠅,想除之而後快。

第二,戰略成本。中美越行越遠,世界分裂成為兩大陣營,有經濟上的競爭,甚至有潛在的軍事對抗。中國一定會做沙盤推演,推算中美發生衝突的時候,中國的軟肋會是什麼?如果芯片是一種軟肋的話,台灣也是另一種軟肋。台灣問題如不解決,在中美對抗的時候發作,會造成很大的牽制。

第三,香港經驗。台獨分子之所以勢兇夾狼,是他們假設大陸只是「紙老虎」,在處理台灣問題的時候不會動真格,只會打嘴仗。所以,他們聯同美國一起玩「切香腸」的策略,在台獨問題上越走越遠。

這和香港的港獨分子和顛覆分子的思維一樣。在2019年,他們猖狂地搞事,甚至演變出為滿街掟汽油彈和放火燒人的局面,背後也是同一種思維,認為大陸只是「紙老虎」,不敢對香港的反對派使出硬手,因為這樣做會招來美國的制裁。而阿爺最後在香港問題上亮劍,為香港制訂《港區國安法》和完善了香港政制,阿爺反枱,也把美國的所謂的制裁的底牌翻出來,原來只不過是「二仔底」。

國家有處理香港問題的經驗在前,就會覺得採取斷然手段,處理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要付出的機會成本,可能會比想像中的細。

政治人物決策,會作出理性地考量,會衡量成本和效益。反華人士天天都在說中國大陸想統一台灣,只是面子問題。實情剛剛相反,面子並不值錢,成本效益的考量遠為重要。台獨分子可能沒有留意,在大陸的盤算中,統一台灣,正慢慢變成效益大於成本。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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