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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最怕做「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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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最怕做「法盲」

2022年09月22日 20:25 最後更新:20:49

2019年「理大圍城暴動案」,有3個被告陳子謙(27歲,廚師)、朱盛軒(28歲,侍應)及郭曉泰(33歲,殯儀管理職員)承認暴動罪,9月20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卻被主審法官謝沈智慧怒斥「成個求情簡直胡言亂語!」

3名被告的表態出了問題:

第一,等如不認罪。法庭早前索取3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法官謝沈智慧怒斥其中兩名被告朱盛軒和郭曉泰在報告中提及自己並非事前預謀參與暴動,謝官因而不接受他們的認罪,她說:「唔係佢認罪,我就俾佢認罪。」謝官批評朱盛軒說當日前往現場「睇熱鬧」,與他承認暴動罪的講法不符。她斥責辯方:「被告去『睇熱鬧』,這是參與暴動嗎?為什麼讓他認罪。我不接受他認罪,因為這個並非『毫不含糊的答辯』(Unequivocal plea)。」

朱盛軒的代表律師馬藻玉回應話:「被告初時係到場睇熱鬧,但後來逗留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暴動。」謝官反駁指被告身上被搜出剪刀、士巴拿、生理鹽水及兩包索帶,她質疑:「去睇熱鬧咁樣睇嘅咩?」,她追問:為何不用進行「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紐頓聆訊」即被告認罪後,但對案情有爭議,法庭可召開紐頓聆訊,聆聽控辯雙方對案情爭議的證據,再決定案情。謝官強調,案情會影響判刑。

二、胡言亂語。謝官指另一被告郭曉泰表示自己在電視新聞中見到「理大人」被困,覺得可憐,便乘坐巴士前往理大,在油麻地下車,沿彌敦道行走的時候,突然有人逃跑,被告被捕。謝官質疑,「被告一落車就被人拉,為什麼是參與暴動呢?坐巴士是參與暴動?」代表郭曉泰的大律師表示郭曉泰當日到暴動現場支持,又派物資,這些行為可以構成控罪。謝官批評,質疑郭曉泰為何要收取索帶等物資,辯方回應是因為物資是一整套,其中包含索帶。謝官又問:「人俾你,你就要嗎?」至此,謝官表示整個求情「胡言亂語」,指辯方的求情文件「成個流程,我睇唔明。」

辯方的求情,理據混亂,甚至講到自己是無心犯案,等同否認控罪。令謝官質疑被告認罪的誠意和理據。

三、否認案情嚴重。謝官其後逐一批評辯方的求情陳詞,斥責辯方大狀表示本案暴動並非最嚴重。謝官問辯方大狀:「你話俾我聽香港有史以來,有邊單事件一個鐘內擲250枚汽油彈?」、汽油彈好似落雨咁樣」,「嚴重的示威導致警員彈藥不足,需要後退,簡直好似戰場一樣。」對於辯方指警員的傷勢不是很嚴重,謝官反駁:「有警員的手筋被割斷了!」

另外辯方呈上暴動案判例給法庭參考,包括法官林偉權審理的案件,講及判刑3年多。謝官明言最近已有不同法官指其量刑起點過低。她同時提及代表陳子謙的大狀呈上的案例,曾被上訴庭指有錯,謝官問辯方大狀:「定係(你)想跣我呢?上訴庭話錯嘅嘢,你叫我去做?」

法官如何如此嚴厲批評被告及其辯護律師的求情陳詞,實屬罕見。相信是謝官認為案情十分嚴重,並不是被告所講的那樣輕描淡寫。問題的關鍵不單止是被告,也與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什麼會這樣陳詞。被告認罪,求法庭輕判,關鍵在於被告有悔意(Remorse),被告要承認自己犯下的罪行,然後真誠悔過,承諾以後不再重犯,這是認罪求減刑的核心考慮點。當事人過去有良好的背景及服務社會的往績,可能是邊緣性的考慮因素。而案中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年輕、未犯過事。」謝官指這不是求情的理由。

從法律的角度,可以說上述的代表律師的求情理據質素很低,被告看來是法盲,不懂得法律,但大狀應該懂得法律,這樣為被告求情,怎能期望法庭接受?

不懂法律,從來不是犯罪的辯護因素。法庭盡快從嚴判案,才是幫助「法盲」不會跟風犯案的最佳方法。

事件讓我想起2011年的倫敦暴動,英國政府在暴動開始的短時間內,馬上召開特別法庭,一天24小時審案,連續審足兩星期,將大量被告快速審結下獄。英國快審嚴判,制止了那場暴亂。可惜2019年特區政府反應太慢,法庭判得太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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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社會的真正敵人

 

這個世界,謠言不會止於智者,因為智者太少。

昨日(9月20日)黃昏,網上流傳一段「假消息」,內容如下:

「9月21 (星期三) 早上10時半 比卡超見記者

- 10月1日起取消酒店檢疫,改為0+3,入境人士之疫苗通行證於入境起計首3日將設定為黃碼,亦即不能進入受限於疫苗通行證嘅高風險場所…..

- 9月22日起,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現時4人羣組限聚令將放寬為8人

- 取消餐飲處所營業時間限制

- 取消現場表演及跳舞活動限制」

這段假消息,很快就在WhatsApp等社交媒體瘋傳,最後當然證明是流料。不過這段假消息的傳播,還有很多值得研究、反思的地方。

這段「消息」講到「似層層」,由於內容很具體,不可能只是聽到了人說而誤傳,可見此「消息」是有人刻意編造出來的,可能有幾個原因:

一、「貪得意」。這個世界有很多無聊人,文雅一點,可以稱之為「戲仿」。由於幾年前政治戲仿的風氣大行其道,初則仿效諷刺,繼而造假搞笑,不能排除編造者的動機是惡作劇。

二、催促政府加大放寬。社會上有不少人不滿政府種種檢疫及限聚措施,而政府亦的確正在研究是否可以將來港的隔離期改為「0+7」,而編造者可能是見到政府放寬隔離政策遲遲未公佈,便創作一大堆放寬措施,意圖逼使政府澄清,並盡快宣佈放寬限制的消息。

三、攻擊政府的放寬措施無效。傳聞政府研究中的放寬措施是「0+7」,而這段假消息聲稱是「0+3」,反映造假者可能認為「0+7」仍是太緊。另外,他又創作了一大堆其他的放寬措施。製作假消息者心懷惡意(Malice),造假去攻擊政府將推出的放寬措施不足夠。

無論如何,假消息廣泛流傳,就會產生真效果。包括一、特首李家超並無宣佈放寬措施,就會造成政府決策緩慢低效的印象。

二、政府若宣佈「0+7」的放寬政策,由於社會上已有了「0+3」的期望,就會對「0+7」政策不滿。

據悉政府官員在當天晚上被傳媒查詢的時候,私底下澄清相關消息是假的,至少制止了傳統傳媒,繼續將假消息散播。

當政府面對假消息的時候,通常會出現兩難的處境。若然澄清,就擔憂遇到假消息就澄清,下次傳媒問及醞釀中的真消息時,如不澄清,就等如變相證實了傳媒的推測;另外,政府的大方向也是放寬限制,若大力澄清這個假消息,會給人反對放寬的感覺,與政策方向背馳。

不過,我認為這些考慮只屬技術性,政府面對有人蓄意造假時,對方的動機是政治性,政府還是澄清為好。否則,上述的假消息就有推升了市民對放寬到「0+3」的期望。

我奉勸市民萬莫造謠。借用西方自由主義哲學家卡爾·波普名著《開放社會及其敵人》,他認為極權政府是自由的最大敵人,我倒認為,濫用自由的市民,同樣是自由社會的大敵。像上述這種精心編造假消息的人,才是自由社會的真正敵人。

特區政府一直都在研究應否立法規管假新聞或假消息,傳媒大多反對,認為會損害新聞自由。但假消息氾濫,會造時嚴重後果,特別是在政治動盪的時候,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度低,即使政府即時作出澄清,效果亦有限。政府唯有防範於未然,及早立法規管,加大蓄意發放假消息的人的機會成本。

自由和自律是一對雙生兒,沒有自律、只有自由的社會,亦是相當可怕的。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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