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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事情都是有後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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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事情都是有後果的

2022年09月28日 19:25 最後更新:19:27

所有事情都是有後果的,但做的時候,做的人不一定會去想後果是什麼。

特區政府宣佈,有7個名私家醫生沒有按照衛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濫發新冠疫苗醫學證明豁免書(免針紙),所有由這7個醫生所發出的免針紙,將由10月12月日起失效。

據警方資料,這7名涉案的私家醫生已因為涉嫌濫發免針紙而被警方拘捕,部份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這些醫生發出的免針紙超過2萬張,佔了所有免針紙的一半,數字驚人。粗略估計,平均一個醫生發出近3000張免針紙,這7個醫生的行為極不正常。

有人問,就算這7個醫生真的濫發免針紙,但向他們索取免針紙的人,當中也有可能有真正理由,一刀切取消所有相關的免針紙失效,豈不無辜?這可能性當然存在,1. 政府以控疫為目標,引用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只能從嚴。2. 政府容許相關市民再申請免針紙。所以政府取消這批免針紙由10月12日才開始生效,讓從這7個醫生取得免針紙的市民,可以在兩個星期內諮詢其他醫生再攞免針紙。只要他們有真實的理由,自然可以從其他醫生再取得免針紙。而那些沒有真實理由而取得免針紙的人,就要乖乖地去接種疫苗了。

這個濫發免針紙的風波,將會觸發一系列的刑事調查,除了針對涉案的7個醫生之外,理論上還可以針對拿了濫發的免針紙的市民,他們在兩個方面可能觸犯了法例;

第一,使用虛假文書。政府發言人提醒市民,使用免針紙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其手機的二維碼將會被該處所記錄在案。而政府的執法人員亦有權要求市民出示疫苗通行證或免針紙二維碼。如經查核,發現市民使用假的免針紙,有關資料將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明知而使用虛假文書,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14年。政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使用從不當渠道取得的免針紙;

第二,觸犯防疫條例。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的規定,2月24日開始,所有12歲或以上人士若進入或身處餐飲處所或表列處所,必須完成接種疫苗或獲得豁免。用虛假免針指違反規定,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或被判處第三級罰款即10000元。換言之,使用虛假的免針紙進入一個處所,就等如觸犯一次法例。試想一下,一個取得假免針紙的人到處去,隨意進入餐飲場所,次數可能數以百計。如果政府強硬執法,用假免針紙每進入表列處所一次,就要罰款5000元。使用假免針紙的人,可以被罰天文數字的罰款。

政府宣佈,涉及那7個醫生發出的兩萬多張免針紙全部無效,已是展開強硬執法的第一步,至於是否會向那取得免針紙的兩萬多市民採取執法行動,還需拭目以待。

那些涉嫌購買假免針紙的市民,相信除了怕打針的人之外,相當部分的人有反政府的思維,認為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買張免針紙,就可以繞過政府的接種疫苗的規定,政府莫奈之何。

這種自作聰明天真犯法的心態,結果會搞到自己一身蟻。據第3階段疫苗接種的要求,12歲以上人士,由11月30日起,要打齊3針才能進入餐飲等表列處所。而打完第2針,最快要5個月之後才能打第3針。所以那2萬個從7個問題醫生取得虛假免針紙的人,即使現時馬上去打針,最快也要明年3月才能打齊3針。換句話說,他們在11月30日之後,就不能進入餐飲等表列處所。     

所有的行為都要付出代價,拿假免針紙的人,只是搵自己笨。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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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針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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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敢於講香港食麵無犯國安法

2024年03月28日 20:30 最後更新:21:02

這裡先講兩個故事。

早前和一個G7大國的領事館官員食飯,其中一位商務參贊最近剛調來香港,他說他的家人問他「香港安不安全,是不是還有人在掟汽油彈示威? 」他感到有點無奈。後來總領事講到這個話題亦說,他的朋友也問他,「現在香港訂立了國安法之後,是否還可以上網? 」G7大國對香港的政治本來並不友善,但這些外交官都笑言,這些比較離譜的想法,恐怕是當地媒體散播的偏見,讓他們的國人根本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一回事。

美國的情況就更加嚴重,早前一個基金會安排了一班美國的中學生來香港交流,他們過去從來未踏足過香港,來香港十多天玩得很開心,他們一個最突出的感覺,就是「原來香港可以自由上網」,香港的城市生活亦熱鬧多彩,和他們在美國的時候以為香港的情況完全不一樣。

美西方國家的人民對香港充滿偏見,固然和他們的政客和傳媒有很大的關係。當地的媒體大量散發反華反香港的言論,例如英國《衛報》3月24日就有評論文章,標題是《謊言、意識形態與鎮壓:中國決定了香港失敗者的命運》,內容列出一大堆對中國的批評,指中國不樂見香港在殖民統治下蓬勃發展….過度鎮壓正加速香港的衰落,外國投資來港枯竭,香港這個城市經濟萎靡不振。《衛報》文章更聲稱,香港23條立法之後,「現在如果麵條與外國有秘密聯繫,食麵條就是一種煽動行為。」

很難想像西方一張大報,竟然可以作出這樣低智的評論,而他們口中香港的23條立法和國安法,對香港進行了無情的鎮壓,其實香港的國安法律和美英相比,仍然差了一大截。

例如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囚犯馬俊文,因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定罪,判囚5年。英國廣播公司就發表題為《香港23條與國安法:新條例下馬浚文遭拒減刑》的誤導性報道。其實是否批准囚犯假釋,從來都是懲教機關的酌情權,而英國自己有關恐怖主義的法律《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亦收緊恐怖主義案件被定罪被告人獲得假釋的門檻,與香港的23條立法性質相似。英國媒體批評香港的法律和處理嚴重罪行罪犯的假釋准則,其實他們自己有完全一樣的法律。

香港有部分的商界人士,經常跌入對方的邏輯之中,認為香港要改善和七大工業國(G7)的關係,對他們的批評就是少回應為妙,否則就會被指為戰狼,其實這樣正正跌入對方的圈套,變成「有佢講冇你講」。

英國的《衛報》可以低智到指「香港吃麵都可以觸犯國安法」,香港當然應該講「英國飲酒都會觸犯國安法」。其實這是真人實事,在2011年英國22歲青年基南,他飲醉酒後在facebook上建立了一個名為「沃靈頓暴動」的頁面,叫人去騷亂,雖然他們最後因為酒醉並無出席,暴動並無發生,當他第2天從宿醉中醒來時,馬上移除了該頁面並作出道歉,聲稱他只是開了一個玩笑,但最後仍判監4年。

在西方世界政客和媒體亂講之下,香港變成了一個黑暗地獄,香港人和特別是香港商界人士,要將香港的真相向外傳播,要多邀請外國朋友到香港實地體驗,就會知道香港除了極少數暴恐分子之外,絕大多數人生活如常,特別在國安法例訂立了之後,免除了像2019年那類暴動的威脅,令到香港的經濟發展更加有一個穩定的基礎,試想2019年香港汽油彈橫飛的時候,有幾多外國人夠膽來香港旅遊或做生意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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