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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金融風暴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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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金融風暴

2022年10月25日 22:11 最後更新:10月26日 00:18

中共二十大召開之後,中國新一屆人管治班子底定。中國公佈第三季GDP增長3.9%,高過市場預期的3.4%。本來,政局穩定、經濟復甦,都是利好市場的消息,但港股週一暴跌過千點。跌得最厲害的是一些中概股,像科技股騰訊(0700),當日大跌11.4%,這隻市值2.2萬億元的巨股,一天損失蒸發超過2500億元市值,跌幅的確非常驚人。

中概股突然暴跌,已有一點「災」味,值得關注。股市暴跌之際,市場出現各種謠言,其中的一個流言說中國領導換班,與去位者的相關利益集團急急沽貨。這種講法其實完全站不住腳,即使退一萬步講,假使真有這種利益集團,他們還要等到一中全會開完,才會知道領導層和財金班子會換班,等到開完二十大才沽貨?不過在人心脆弱時,即使漏洞百出的謠言也有人相信。

看著這些科技巨股跌幅如此巨大,就知道市場承接力相當薄弱。金融市場有升有跌,不足為奇。但要小心的是萬一觸發金融風暴,會對香港和國家造成重大衝擊。而目前有爆發金融風暴的基礎,主要有幾方面的原因:

一、美元匯價大升。美國聯儲局為了對抗通脹而暴力加息,指標利率聯邦基金利率已經加到3.25厘,下個月會加息0.75厘,12月可能會兩加0.5厘至0.75厘,即在短期內最多會加1.5厘。這樣的加幅,令到號稱無風險的美國國債債息大幅飆升,美國10年期國債債息最新報4.2厘,係2007年7月以來最高水準,令到資金急速回流美國,帶動亞洲貨幣大跌,其中日元兌美元跌穿150水準,而人民幣兌美元的跌幅雖然遠少於日元,但也跌穿了7.3元人民幣。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爆發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當時美國總統克林頓上臺後,大力控制美國財政赤字,達到收支平衡,導致美元匯價大升,以日元為首的亞洲貨幣暴跌。

二、歐洲經濟衰退。今次伴隨著美國的加息浪潮是歐洲的能源危機。歐盟和英國跟隨美國制裁俄羅斯的能源,搞到當地能源價格暴升。以德國為例,過去依賴俄羅斯的廉價天然氣,現在就要以過去10倍的價錢購買美國的液化天然氣,令到當地倚重能源的工業,例如化工業的營運成本暴升,甚至被逼停產。歐洲經濟衰退,也影響全世界。雖然中國今年對歐洲的出口的狀況仍然良好,但明年未敢樂觀。歐洲經濟衰退,既可能觸發歐洲金融風暴,其衝擊波也會蔓延到亞洲。

三、亞洲市場消費疲軟。亞洲多國都深受能源價格上漲的影響,部份國家輸入性通漲急增,嚴重影響了當地消費。經濟呆滯,消費市場不振,出現內外交困的局面。

四、中國的財金官員換班。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郭樹清及人民銀行行長易綱不在中委名單,估計他們最遲會在明年3月退休。中國的金融班子正在交接之際,恐怕不利快速決策,疊加了風險。

有香港財經界人士分析,香港現時情況與1997年時的有很大分別,香港金融市場現已成長,而當時的巨型對沖基金也比較少見,再加上香港沒有1997年的樓市泡沫,現時炒樓的情況並不嚴重,所以香港不容易出現金融風暴。

這些都是事實,但近期中美關係欠佳,前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20年8月中打開口牌要打擊香港的金融市場,說:「香港市場將落入地獄,沒人會在那裡做生意。」所以不能夠輕視香港甚至中國可能要面對的金融風險。

或許最近的港股中概股下跌,只是一滴血,不是第一滴血,但香港要有底線思維,還是要提高警覺,防範出現金融風暴的衝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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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倖脫 國安罪難逃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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