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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不會很快放開疫情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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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不會很快放開疫情管控

2022年11月08日 19:06 最後更新:21:29

內地近日又爆出新一波疫情,昨日(11月8日)新增本土確診個案843宗,本土無症狀感染病例6632宗,主要爆發地是廣東,新增本土確診198宗,無症狀感染2330宗。

內地仍然實施「動態清零」政策,全力對抗疫情,而控疫的手法已比較柔性,由大面積封控,到現在是盡量減少封控的規模,盡量避免封城,例如廣東九成病例在廣州市,主要在廣州海珠區。海珠區自本月5日起嚴格控制人員流動,市民非必要不外出,地鐵、巴士暫停服務。海珠區社會面疫情防控措施延長至11日。

內地亦開始限制層層加碼疫情管控措施,一些地區出現管控過嚴的狀況,被通報批評。

但外界更關注中國大陸會否進一步放寬疫情管控限制。上周多家外媒傳出消息,中國會快速放寬至「2+5」(即2日酒店隔離和5日家居隔離)的入境檢疫限制,但只聞樓梯響,不見有人來。

美國《華爾街日報》11月7日的報導就審慎一些。報章引知情人士話,儘管內地防疫措施的影響越來越深,但中國官員仍在謹慎行事,小心考慮放寬固守已久的「動態清零」防疫方針,重啟對外開放,但中國官方沒有為此設定時間表,過程也相當緩慢。中國要完全恢復到新冠大流行之前的狀態,估計還有一段路要走,這個時間表可能會接近明年年底。報導又說,目前中國入境檢疫是「7+3」(7日酒店隔離加3日家居隔離),估計明年會減少入境旅客的檢疫總日數至7日,還會逐步減少核酸檢測的要求。

我傾向相信內地會緩慢放開的版本。內地正在衡量兩方面的代價,首先是長期維持嚴格控疫政策,要付出越來越高的代價,包括:

一、維持動態清零政策的成本,其對經濟的影響,特別是在全球經濟放緩、內地出口增長下降的情況下,推動內需是支撐經濟的重點,而嚴格抗疫措施會對內需有影響。

二、長期實施嚴謹的抗疫措施會造成抗疫疲勞,民眾的耐性逐漸下降。

三、部分地方政府怕疫情失控,層層加碼,甚至有個別地區出現從外部鎖死封控區的做法,過分嚴格的執行會造成一定的風險。

相反地,若馬上全面放開疫情管控,又會出現另一些風險:

一、可能造成大量的死亡。無論是從西方國家以至香港,當第一波全面感染到來的時候,可能會有超過一半的人口染上新冠,即使新冠變種病毒株Omicron的死亡率不是很高,但由於感染者眾多,就會造成大量的死亡。以香港今年年頭開始的第五波疫情有9000人死亡推算,中國有14億人口,可能會有190萬人因此而死亡。在短時間內有這麼多人死亡,令人難以接受。

二、因醫療擠兌對造成的額外衝擊。中國除了沿海的大城市之外,其餘的地方都比較落後,特別是農村地區,衛生條件比較差,醫院的醫療設備並不足夠。若短期內出現大量確診,再衍生出來的是醫療擠兌的問題,當大量醫院病床要撥給新冠患者,其他病患可能得不到適當照顧而死亡。

中央政府要保護人民的生命,亦兼顧經濟發展,要平衡兩方面的需求,所以絕對不會如外界簡單地想像,馬上急速躺平就可以解決問題。

中央採取的方向應該是逐步放寬,縮減隔離的日數,減少核酸檢測,抗疫政策亦變得較前柔性,減少對居民生活以至經濟活動的影響。這是最合理的一種路徑。與此同時是要大規模地增加疫苗加強針的接種和研發出便宜的特效藥,有利下一階段比較大幅放寬,有些事情,急也急不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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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調解院意義深遠  

 

香港法律周11月7日開幕,特首李家超指出,香港回到世界舞台的訊息非常清晰,本港的法律人才將為世界提供商業、仲裁、金融、船務及科技等專業服務。

在香港召開法律周前夕,特區政府在11月1日公布了一則不大起眼的新聞,突出了香港法律服務的特殊性。

特區政府在11月1日公布,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於今年10月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簽署外交部與特區政府《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

港人對「國際調解院」這個概念十分陌生,甚至理解不到這是什麼機構。

國際調解院(英語: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IOMed)是一個由中國發起,多國協商建立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致力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決爭端。

整個概念源自一些國際爭議,其中一宗是埃塞俄比亞大壩事件。事發在2011年,當時的埃塞俄比亞總統梅來斯提出要在與蘇丹接壤的青尼羅河源頭興建設復興大壩,並於2011年4月2日正式奠基修建。然而,這個計畫從一開始就遭到幾乎所有埃塞俄比亞鄰國的反對。埃及、蘇丹等國擔心,埃塞俄比亞在上游建復興大壩,將減少下游的水量,會嚴重影響下游國家的生態環境。7月8日,聯合國安理會就此爭端召開公開會議。

三國反覆討論,到2015年3月,三國達成《原則宣言》,大壩動工興建。2020年7月,復興大壩開始第一階段總計4.9億立方米的蓄水。

後來埃塞俄比亞推進下一階段大壩建設,爭端再起。到2021年3月2日,蘇丹和埃及發表聯合聲明,提議建立由聯合國、歐盟、美國以及非洲聯盟組成的四方調解機制。但埃塞俄比亞拒絕將復興大壩爭端國際化,相信在非洲聯盟主導下能達成雙贏的結果。三方爭持不下,2021年同年7月8日,安理會就此爭端召開公開會議。

事件引發建設國際仲裁機制的構想。中國和蘇丹討論了關於國際爭端解決等問題。到今年10月27日,中國和蘇丹代表在蘇丹首都喀土穆,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

與此同時,中央也認定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應設在香港。外交部指出,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在香港,主要考慮到香港優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營商環境,特別是香港的法律體系成熟,在提供法律服務包括調解方面優勢獨特。籌備辦公室設在香港將有助於國際調解院的籌備、未來運作及推廣。

有人認為,國際調解院是對標荷蘭的海牙國際仲裁庭。不過,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江雨就認為,國際調解院定位應該更接近於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CC),以調解國際商業糾紛為主。是中國參與建設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國際大潮、在這個領域增強自身話語權的舉措。

王江雨指出,新加坡是這股浪潮的領頭羊,迎頭趕上香港這個曾是亞洲頭號仲裁中心。這次中國希望通過「舉國體制」,強化香港作為國際糾紛解決中心的地位。

大家可以設想,未來有東西方兩個世界,在東方世界,在一國之內,香港是實行普通法的另一制。香港設立具規模的國際仲裁中心,和中國志同道合的國家,出現爭議時,就不用跑到西方世界去仲裁,重新掌控東方的話語權。所以香港在國際仲裁方面的獨特地位,不容小覷。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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