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公司宣佈取消2月3日至16日香港往返日本的50班航班。另外香港快運亦取消2月1日至16日共51班來往日本航班。很多香港人都計劃了到日本遊玩,對於航班取消大感掃興,在網上留言怒罵航空公司。國泰解釋由於日本政府對從香港飛往日本的航班數量實施限制,所以才取消部分航班。
看來出現問題是因為日本政府的政策,而不是航空公司人手不足等問題。日本減少香港飛往日本的航班,動機相當可疑。
自從內地放開防疫管控之後,日本和韓國大力加強對內地旅客入境的管控措施,甚至比歐美更加嚴厲,特別是落地之後要進行核酸檢測限制,日本還在12月30日起限制來自中國內地及港澳赴日航班只可以使用東京羽田、成田、名古屋中部及大阪關西4個機場入境。後來經香港特區政府斡旋之後,才恢復讓來自香港的航班像往常一樣可以在其他機場入境。
內地覺得日本和韓國只對來自中國的旅客的入境限制有歧視性,於是作出反制措施,暫停向日本人和韓國人批出到中國內地的入境簽證。其後韓國再推反制措施,規定來自香港的航班,只能夠在韓國仁川機場降落,對原本直飛濟州等地的香港旅客造成很大的不便。現在又到日本,大量縮減香港飛日本的航班。究竟日本縮減香港航班有何合理的抗疫依據呢?
香港的疫情不是升溫,而是正急速回落。從去年12月31日的本次疫情高峰單日確診29207宗,快速回調,連續跌破2萬、1萬和5000的關口,1月17日新增確診只有3843 宗。香港的疫情急促減退,在1月15日恢復與內地通關也没有什麼反彈。
看不到日本有任何控疫的理由要限制香港去日本的航班。最可能的理由是日本要報復內地對日本的反制措施。香港人特別喜歡去日本旅遊,當他們發現行程因為航班大幅削減而受到影響,而原因是中日入境限制措施爭議時,就會將怒氣轉向中央政府身上。可見日本這招相當毒辣,目的是要挑動香港人的抗中情緒,藉此來反擊中國。
香港人旅遊隨自己的喜好,看不到國際政治的複雜性,不會注意到外國竟然會利用香港人作為籌碼與中央講數,甚至不惜挑起港人對自己國家的仇恨,藉此逼中國屈服。
盧永雄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