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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建議《財政預算案》增強導向 抓準定位 投資未來

博客文章

簡慧敏:建議《財政預算案》增強導向 抓準定位 投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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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建議《財政預算案》增強導向 抓準定位 投資未來

2023年02月17日 11:46 最後更新:11:51

習主席的「四點希望」指明香港的未來發展路向,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亦是以「四點希望」為綱領,為香港謀劃發展藍圖。不謀而合,我於2022施政報告建議書中緊扣「四點希望」,當中不少建議獲特首採納。我向財政司司長提交的財政預算案建議書同樣依循「四點希望」為綱領,從觀感上以及實質上起到一脈相承的作用。

對於預算案的制訂原則,我請司長考慮以下方向︰

第一,增強預算案的政策導向性,展現公共理財新氣象。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減少用「一刀切」的做法,結合大數據來作智慧治理,比如我們希望挽留人才,就應為緊缺人才或特定行業給予額外稅務優惠;有意鼓勵市民生育,就推出子女遞進免稅額。財爺的諮詢文件列舉了6點公共財政管理哲學和原則──今年應特別重視第4點和第6點,即保持香港經濟發展與活力,並開拓新的增長點與提高收入。當經濟下行時,政府會繼續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推出逆週期措施。以緩解經濟下行壓力,紓解民困。

第二,抓準香港的機遇和定位,做國家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面對短中長期挑戰,但正如習主席所講︰「挑戰與機遇並存,機遇大於挑戰」。從二十大報告的幾個篇章,看到國家發展肯定可為香港帶來機遇,包括︰

1.「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2.「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和

3.「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等。

建議把這三個篇章應用到香港的角色之中,即︰

1.特區政府的新發展格局就是致力發展國家的國際金融中心,抓準自己在人民幣國際化的角色;

2.科教興國於香港的意義就是以香港的優勢,吸引現時分佈於全球各地的頂尖科研人才落戶香港,全方位從高教到基礎研究到科技應用,積極與內地形成合力;

3. 國家的雙碳目標和綠色發展策略如何通過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和普通法優勢得以加快發展。

這些目標和定位都需要資源和前瞻性的部署,用好香港定位,為國家發展作貢獻,也同時為香港經濟帶來新動力。

第三,開源節流並用好儲備投資未來。今年估算可能再次有千億財政赤字,經常性開支亦逐年增加,龐大基建規劃(比如北部都會區)如箭在弦,雖然為香港謀劃未來,但亦帶來財政負擔。建議司長考慮多種財務融資方案,包括公私營協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PPP)、發行綠債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支持司長提出「能者多付」的原則,增加財政收入。如派發消費卷的話,利用好契機讓市民先行下載並於「智方便」登記一下使用甚麽支付工具,既能提高「智方便」使用率又有助政府掌握相關數據。趁電子政府審計的機會,以電子政府和「一網通辦」為目標,采納審計建議加快推行智慧治理,高效運用公帑。

對於預算案的內容,我向財政司司長提出以下幾個重點建議:

第一, 著力提高治理水準

特首《施政報告》將「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列為完善治理體系的重點,我們希望看到治理上突破的細節。

「電子政務」是做到「一個政府」,增強治理效能的關鍵。政府不單提供公共服務,也有維持社會秩序和治安等的功能,需要「法律賦能」以達致「一網通辦」,否則事事授權,達不到讓政府發揮兩大功能的目標。

第二,不斷增強發展動能

「十四五」規劃確立香港為「八大中心」,建議應就「八大中心」建設的政策和撥款獨立成章。

香港作為國家的國際金融中心要進一步發揮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獨特優勢。

國家提倡「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就意味著香港要發揮其獨特作用。

去年成立了數字化經濟發展委員會,推出了《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以及發表了「有關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等,下一步要有落實相關工作的資源配置。

第三,切實解決民生憂難

加快造地、基建先行、建「簡約公屋」等必然增加財政開支,建議考慮多元融資方案包括私人參與共同投資(co-investment)、PPP、發債等。

家庭是穩定社會的重要基石,建議推出「倍進」或「漸進」子女免稅額,鼓勵較有經濟實力的年青家庭「生得多、養得好」,紓緩中產家庭壓力。

第四,共同維護和諧穩定

發展壯大愛國愛港力量,團結地區力量參與社區支援網絡建設和青年建設。例如施政報告中提出設立「18區關愛隊」,加强支援關愛隊以凝聚社會資源做好地區服務。

最後,我特別想指出今屆政府增設了不同跨司局的工作組和專班,資源分配上與以往按部門、按總目的分配應有所不同,確保資源配置到位。

我十分認同財政司司長在2022-23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辭中提到:“在制訂長遠經濟政策時,我們要清楚知道經濟發展的目的,才能令政策的實施不會偏離初心;也要對國家的發展規劃和策略,以至香港在其中的角色和功能有充分認識,結合國際市場需求,才能找準定位,把握機會。”此外,我亦提醒司長要持續評估國際政經形勢,看清長期趨勢,把握經濟規律,謹慎防控各類風險,避免發展被干擾。

作為今屆政府首份財政預算案,適宜穩中求進,司長既要穩經濟、紓民困,亦要配合特首《施政報告》勾畫的藍圖,配置資源謀長遠發展。議政新風下,本届政府須以實際行動來開新篇,我們期待下周公布的預算案,能為逐步復常的社會帶來充足的信心。

(簡慧敏是香港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深圳市政協委員。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  傅健慈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香港的法治精神,不僅體現在對違法行為的懲治,更彰顯於嚴謹的上訴機制和獨立的司法審判權。今天(2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就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及的科技園公司欺詐案提出的上訴,裁定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和刑罰。上訴庭的判決不會改變黎智英「勾結案」的定罪基礎,黎智英仍要面對20年監禁的刑罰,為其滔天罪行付出沉重代價的結局。

黎智英公器私用,利用工業村用地處理私人事務的欺騙行為是客觀事實。黎智英與黃偉強被指向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的用途條款,讓與黎相關的「力高」公司使用處所長達二十餘年。2022年,原審法官陳廣池在區域法院裁定二人欺詐罪名成立,嚴厲批評被告濫用政府優惠地價「自肥」,更指黎智英「利用傳媒機構的保護傘行事」,令科技園公司不敢突擊巡查,屬加刑因素。

上訴方的主要理據在於,涉案的「力高」公司與報紙業務相關,僅是「共用」而非「佔用」處所,故毋須領取牌照,且租契並無要求整個地塊必須用於指明用途,因此被告並無披露責任。

律政司一方則反駁,不論是「佔用」或「共用」,均需向科技園申請牌照,且承租人基於「特殊租契」享有優惠地價,負有不可推卸的披露責任。

上訴庭認為根據案中證據,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申請人等曾作出虛假陳述,聲稱該處所一直用於指明用途。因此,上訴法庭裁定,控方未能證明申請人等曾干犯兩項欺詐控罪的犯罪行為。為完整起見,上訴法庭注意到,就犯罪造意而言,原審法官未有考慮關乎申請人等思想狀態的若干重要事項。

這一上訴過程,恰恰體現了普通法的精髓。香港的司法體系設置了多層級的上訴機制,旨在確保每一宗案件都能得到最公允的裁決。即使原審法官已有判決,若訴訟一方認為法律適用或事實裁斷有誤,仍可向上訴法庭尋求救濟。這種制度設計,正是對人權和公平審訊權的堅實保障。

本案是一宗性質明確的刑事欺詐案件,與黎智英涉及的其他案件,如其被控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法律性質、犯罪構成要件、事實背景上均截然不同。後者關乎國家安全,是對香港憲制秩序的嚴重衝擊。任何人將不同案件混為一談,是對法律專業性的漠視。

香港作為法治社會,控方提出檢控的唯一依據是事實、證據和法律,絕不存在所謂的「濫訴」。法官與控方看法不同是刑事訴訟的常見現象,法官依據法律、證據及「無罪推定原則」審理,須確信證據達「毫無合理疑點」標準才判有罪,法官可能不認同控方的定罪邏輯或論點。

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更在於獨立與公正。黎智英欺詐案的上訴審理,再次向社會展示:在香港,無論一個人的社會地位或背景如何,當其面對刑事指控時,都將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保障下,接受公平的審訊。這正是「一國兩制」下,香港法治社會堅不可摧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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