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竄訪美國,和眾議院議長麥卡錫會面,中國大陸反應強烈,四大機構發聲明炮轟蔡英文。
先看看蔡麥兩人會唔的本質。麥卡錫雖然和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不同,佩洛西當時執政民主黨人,而麥卡錫是在野共和黨人,但無論如何,麥卡錫見蔡英文的議會代表團內,也民主黨的代表,加上眾議院議長是美國政府第三號政治人物,台灣的地區領導人在美國本土和美國這樣高層人員會面,怎樣也不能夠說這是非官方接觸了。而且麥卡錫稱呼蔡英文為「台灣總統」,在在顯示美國在觸踫中國大陸「一中」的底線。
拜登政府不斷放風,聲言已盡力將事件非官方化,美國行政當局並沒有和蔡英文會面。況且,麥卡錫在美國和蔡英文會面,總好過像佩洛西一樣,直接出訪台灣。美國這種「俾面邏緝」,當然無法接受,即是說,我本來要打你十拳的,現在決定只打你五拳,你應該要多謝我了。問題是中國為什麼要讓你打呢?
也要看民進黨的功利本質。自從1996年台灣當局改以直選方式選出地區領導人之後,台灣的「獨派」出盡各種巧取豪奪的手段,為自己的選情造勢。1995年李登輝過境美國,在康奈爾大學發表反華演說,就是台為灣首次直選做表演。2004年,民進黨陳水扁尋求連任時,與對手連戰叮噹馬頭,就自導自演中了「神秘一槍」,在最後關頭拉升支持率險勝。其後,民進黨屢屢在選舉時份,藉著各種大陸議題,玩「台獨」、搶選票。
2019年蔡英文政府大力支持香港的黑暴運動,動機就是就要否定一國兩制,提抬台獨議題,成功令蔡的支持率從落後韓國瑜二十多個百份點,變成超越韓國瑜二十個百份點,扭轉敗局勝選。明年又是台灣大選年,蔡英文訪美,就是為她的接任人賴清德拉票。
蔡英文為了一黨一派的私利,投靠美國,大玩台獨的行徑,既損害了中華民族的利益,亦將整個台灣綁上一架台獨戰車,與大陸正面衝突。
那麼大陸又會作何反應呢?近日,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還在大陸進行祭祖之旅,法國總統馬克龍也到訪問北京,大陸會稍為克制,但到了4月8日,兩馬都離開中國之後,大陸的反制空間就會增大。
不是短期反應,而是長期影響。中國大陸不是「紙老虎」,當她確認了台灣以至美國玩台獨的本質,就會影響大陸統一台灣的部署。正如國台辦發言人說,蔡英文和民進黨為了一黨私利,甘當美國反華勢力的馬前卒,只會將台灣推向「兵凶戰危」的險境。意思是台灣正在逼大陸放棄「不用武力」的原則,令「武統」或者「迫統」,成為中長線的現實選項。
歷史不斷地重複,參與者不能夠從歷史中學懂教訓,主要原因是利慾薰心,而選舉的利益,就是民進黨政客的最大的私慾。
黎智英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為何他的下屬前美國海軍情報員Mark Simon懂得及早逃離香港,而黎智英還留港硬撐?當然不是黎智英大仁大勇,留港抗爭,這只是一種誤判,以為大陸不敢動他,以為大陸動他時美國會撐他。
這只是一廂情願,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黎智英和委內端拉親美議長瓜伊多一樣,只不過是誤信美國會長期支持他。當他們推翻現政權的嘗試失敗後,就成為棄卒,很快被美國遺忘。去年6月,記者問起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問起瓜伊多時,佩洛西反問:「誰是瓜伊多? 」佩洛西過去曾稱瓜伊多是「有勇氣之人」,但一兩年後根本不知瓜伊多是誰。
黎智英、瓜伊多的下場,是蔡英文等民進黨人的最佳寫照,然而,他們被選舉私利蒙眼,又怎能學懂歷史的教訓呢?
盧永雄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