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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變局 香港機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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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變局 香港機會來了!

2023年07月10日 20:32 最後更新:07月11日 00:27

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出席一個媒體高峰論壇時話,香港每次崛起,都是在世界變局中實現,他形容「世界有變數,香港有著數,世界有變局,香港有新局」,而香港的發展史就是一部在識變、應變、求變中,實現自我超越的歷史。

鄭主任的講話甚有啟發性,也凸顯了香港這個彈丸之地,為什麼可以發展成為一個國際大都會。

香港從1842年開始被英國殖民統治,初期100年發展較慢。第一波的變局源自二次大戰及國共內戰。香港在二戰時人口跌至50萬,戰後數年香港人口急增至220萬。當時香港不受戰亂影響,大批內地工業家帶著資金和技術來港,還有大量的內地人移居香港,在人力資源、技術和資金方面,為香港奠定了工業化的基礎。

香港遇到第一個變局是亞洲產業轉移。到了1970年代,當時日本早已在美國扶植之下崛興,但是隨著逐步發展,勞工成本已比較昂貴,一般的製造業開始向香港、新加坡,南韓和台灣所謂亞洲四小龍轉移。香港得助於早年引入的人才、技術甚至機器,食正這一波的工業發展浪潮。

香港遇到第二波的變局是中國改革開放。國家在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奠定了改革開放的目標,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打開國門,大力發展經濟。隨著香港經濟發展,勞工密集的製造業在香港逐漸變得成本太高,而香港的廠商就帶著資金和技術,回流到珠三角等地設廠。在中國改革開放這個驚動世界的變局中,香港開始實現第二波的崛興,逐步發展成為國際航運中心及金融中心。

如今第三波的世界巨變到來。這是一個東升西降的過程,也是一個「換老大」的過程。美國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一直是世界的老大。但隨著中國經濟急速發展,勢將趕超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在這個「換老大」的過程中,美國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所以在方方面面要壓制中國崛興。在這個中美摩擦日益加深的前提下,又一個世界巨變來臨。

如果在一個全球化的世界,如果在一個中美關係和好的世界,香港的角色反而沒這麼凸顯。單舉金融為例,中國公司可能更喜歡去美國納斯達克市場上市,因為那裏可以獲取更加高的估值。但自從美國政府將金融武器化,甚至聲言要踢中國公司離開美國股市之後,中國再不能夠依賴西方金融市場。

又例如在人民幣國際化過程當中,香港雖然是一個主要的人民幣交易中心,但是無論倫敦、紐約還是新加坡,都可以發展人民幣業務,國家過去不會獨靠香港。但是在中美關係日趨緊張,特別是俄烏戰爭中,美國濫用美元霸權和制裁工具後,就令國家要有更加多戒心,香港也就成為一國之下、一個高度可以信託的國際金融中心。

香港的角色已進一步凸顯出來,未來東西方會形成兩個世界。香港作為東方世界裏一個高度國際化城市,有重大作用。過去如果說發展速度和經濟體量,內地的大城市例如深圳或者上海,它們都比香港快和大。如果說國際性,倫敦和紐約也都比香港好。但是如今在一個東西分裂的世界當中,香港具有其獨特的角色。所以鄭主任說的「世界有變數,香港有著數,世界有變局,香港有新局」,的確很清楚地點出香港未來的發展路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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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雁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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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首惡定罪  法治得以伸張

 

「公義不但要能實現,而且要以人們能看見的方式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這句法治名句源於英國首席大法官休爾特勳爵(Lord Chief Justice Hewart ,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acarthy),實踐法治要看得見,睇得到。香港法院審訊黎智英案,正好體現了這個「看得見的法治原則」。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日(12月15日)宣判,3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致裁定,主腦黎智英3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罪」罪成,另外兩項《香港國安法》之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均罪成。這是香港首宗被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

法庭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進行煽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而《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禁止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由於法律不能溯及生效前的行為,故要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勾結外國勢力,才能入罪。

主審法官判詞顯示黎智英罪成有兩個關鍵要點:

1.     黎智英證供不可信。

判詞指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可見法庭認定黎智英是一個「大話證人」。

至於案中的主要控方證人是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於相關時間是《蘋果日報》的高層。他們各自供述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他們只有「鳥籠」自主。楊清奇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幾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這有助法庭判定黎智英不是一個尊重新聞自主的傳媒人,而是一個操控輿論機器的煽動者。

其餘兩名從犯證人為陳梓華和李宇軒。陳梓華供述在2019年,他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

判詞指「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深入盤問,但這無損他們任何一位的可信性,法庭裁定他們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法庭認定6人是「誠實證人」,故相信他們描述的案發經過。 

2.     《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犯案。

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但他這樣做時就採用了一個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了自己的激烈言辭。這點可從《蘋果日報》的社論、論壇、他自己的文章、帖文和節目中看見。

法庭基於案中的證據,裁定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的活動,在《國安法》實施後並沒有停止。即使他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故裁定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名成立。

如今黎智英案初步審結,法庭將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後,稍後才會判刑。按《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後回看,事發後陳梓華和李宇軒意圖逃往外地,被截獲遣送回港後,願意出任從犯證人,而《蘋果日報》4名高層亦願意出任從犯證人,是案件偵查的關鍵轉折點。由於黎智英策劃的勾結外國勢力活動秘密進行,控方本來不易搜證,但有從犯證人指出事件真相,就有助建立完整的證據鏈條,對起訴有很大幫助。

從黎智英整個審訴和判決可見,香港法庭審理黎智英案,並不是速審速判,而是經歷156日審訊,讓控辯雙方證人詳細作供,各自被仔細盤問,誰講真話,誰說大話,公眾一目了然。法庭採用「看得見的法治原則」,既保障了被告的權利,也進行了公正的審訊,最後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罪名成立,彰顯了香港的法治。

反觀美西方,卻不斷干預香港的審訊。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夕,已有美國國會議員提出議案,要求白宮制裁多位特區政府官員、檢控官和法官,意圖恐嚇法官。在案件審訊期間,有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議員,持續就黎智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就黎的羈押安排,作出偏離事實的評論,訛稱黎智英受到虐待,干預香港司法。到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近日發表「2025年報告」提及黎智英案件,亦肆意抹黑香港特區的依法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向司法機構作最後施壓。

這件案件的焦點是黎智英勾結美國等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美國議員和政客就是勾結黎智英的當事人,他們惡意評論事件,妨礙香港司法公正的意圖太明顯了。

美西方對本國危害國安的案件從嚴處理。看當日美國法庭對2021年國會山騷亂案參與者、右翼組織驕傲男孩負責人塔里奧判處22年徒刑,就知道他們對煽動暴亂份子毫不手軟。但他們卻對香港類似事件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令人厭惡。

香港法庭判定黎智英有罪,聞者足誡,法庭判決警告反動份子,勾結外國勢力,出賣國家,不會有好下場。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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