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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比拼 中國液氧甲烷火箭先拔頭籌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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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比拼 中國液氧甲烷火箭先拔頭籌

2023年07月12日 19:36 最後更新:19:48

這是航太界的大新聞。7月12日,中國的「朱雀二號」 遙二運載火箭在酒泉衛星發射中心成功發射, 這是全球首枚成功入軌飛行的液氧甲烷火箭。

這是一場中美歐液氧甲烷火箭的比拼。去年12月, 中國民營航太公司藍箭自主研發的「朱雀二號」 液氧甲烷火箭實現首飛,火箭雖然飛到了400公里的高度, 但沒有達到目標軌道高度,最終發射失利。不過, 這已經是液氧甲烷火箭能夠成功發射的先例。

馬斯克的Space X公司的「星艦」超重型運載火箭,是這場比賽的種子選手。 今年4月20日,「星艦」火箭試飛,但在發射近4分鐘後, 飛船未有按原定計劃與火箭助推器分離,在離地39公里高空爆炸。 馬斯克當時表示會在6至8個星期之後再試飛, 但到目前未公佈試飛日期。

另一家由美國洛克馬丁和波音飛機合組的聯合發射聯盟(ULA) 的「火神」火箭,於今年6月8日首次進行靜態點火測試, 最終成功在發射台點火,但沒有試飛。

終於再到今次中國「朱雀二號」遙二火箭出場, 成功試飛並順利入軌,創造了液氧甲烷火箭的歷史。 液氧甲烷火箭是低溫火箭,與傳統的一次性煤油火箭不同, 液氧甲烷火箭是可以重複使用的火箭,它的優點是:1. 燃料成本低,2. 維護成本低,所以中美都全力研發。

藍箭航太創始人張昌武指出,採用液氧甲烷這種推進劑組合, 首先具有成本優勢, 液氧和甲烷是一種民用化和工業化程度很高的推進劑, 非常容易獲取,價格相對低廉,大量採購成本更低, 對商業航太公司而言非常友好。其次, 相比傳統火箭用煤油作燃料產生大量積炭, 液氧甲烷燃燒完之後積碳很少, 能夠減少發動機重複使用時的清洗工作, 大大降低可重複使用火箭的維護成本。 而液氧甲烷推進劑高比沖的優勢,應用於大尺寸火箭, 有利大大增加載荷能力。

如今中國液氧甲烷火箭先技拔頭籌,率先發射成功, 開拓了可重覆使用火箭商業發展的新領域。
但也不要小覷Space X公司的「星艦」火箭。「星艦」火箭在兩方面比較超前,1. 用較先進的發動機。2. 戴荷更大。

中國和美國的液氧甲烷火箭所使用的發動機不同,美國Space X的猛禽火箭發動機採用「全流量分級燃燒」, 而中國的液氧甲烷火箭採用的航太科技六院研發的80噸級液氧甲烷 發動機,採用的是「開式循環」方法。 猛禽火箭發動機產生的推力更大、技術更超前。

「朱雀二號」採用 5 台天鵲 80 噸級液氧甲烷發動機和 1 台天鵲 10 噸級遊動液氧甲烷發動機,起飛重量 219 噸,起飛推力達到 268 噸,500公里太陽同步軌道的運載能力可達4噸。而Space X的「星艦」作為超重型運載火箭,配備33台「猛禽」 火箭發動機,星艦的有效載荷由100噸至150噸, 如果發射成功,就是全球載重最大的火箭。

但大家也不要忘記,星艦和朱雀二號火箭雖然都是商業應用, 但目標卻有不同。星艦的主要目標是要載人登陸火星, 要搭戴超級重的火星飛船,所以對發動機和載荷的要求極高。 而於2015年才成立的中國的液氧甲烷火箭公司藍箭, 目的是要爭奪商業發射市場,思考的不是研發最新的科技, 而是盡快投入商業營運,然後慢慢升級。

朱雀二號的成功發射,馬上就會開啟批量化發射的進程。可以想像, 這種可以重複使用的火箭,最終可令發射人造衛星變成「白菜價」, 商業發展空間十分廣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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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大軍應該是「僱員」

 

物流平台「Zeek斑馬到家」被指拖欠薪金,案件告到勞資審裁處。勞資審裁處近日裁定入稟的配送員與公司存在「僱傭關係」,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及訟費等。這是第一宗確立平台的派送員屬僱員身份的個案,值得關注。

去年,Mirror演唱會墮下巨型LED屏幕壓傷舞蹈員之後,政府高度關注事件,其中一個焦點是舞蹈員屬外判員工,究竟與主辦公司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如果有僱傭關係,就有一系列的工傷賠償;若有沒有的話,受傷的人員想向主辦公司追討賠償,將極其困難。

我當時與有關官員談起這個問題,他們提到這只是冰山一角。近年大量興起的網上服務,包括外賣平台和網購平台等,他們都聘用大量派送員,這些所謂「步兵」和「車手」,很多平台都只當他們是外判的自僱人員,而並非僱員,所以不能夠享受各種勞工福利。要判定是否「僱傭關係」,要看1. 對工作程序、時間及工作方式等安排的控制權,2. 工作時所需器材、工具及物料的擁有與提供,3. 是否自行經營業務及對業務盈虧的風險承擔,4. 是否合理地被視作僱主機構的成員,5. 行業或專業的傳統結構及慣例等。涉及比較複雜的問題。

過去,已發生了很多外送員在送貨時意外受傷的事件,但平台稱派送員屬自僱人員,公司不承擔工傷責任。有外賣平台公司在與派送員簽訂的《獨立承包人服務協議》內,明確否定派送員與平台公司的僱傭關係,指「合約派送者為公司提供非獨家服務,是獨立的合約承包方,並不是僱員、代理或者合夥人。合約承包方同意並不享受任何僱員福利,包括社會保障供款、強積金供款、假期及佣金等。」

由此導引出一個複雜的問題,即使「Zeek斑馬到家」被勞資審裁處裁定與派送員有僱傭關係,但是1. 勞資審裁處的判決並非有約束力的案例,只供參考。2. 若大型外賣平台在與外送員簽署的合約內已清楚否定具有僱傭關係,就要拗是否「不合情理合約條文」。

所以勞資審裁處判定了一個個案,難題仍未解決。這裡帶出了幾個問題:

一、外送員看似高薪,實無保障。以近日進軍香港的內地外賣龍頭美團為例,美團大量招聘「步兵」和「車手」組建外賣軍團為,估計「步兵」每月收入會有2萬元,而「車手」會有3.5萬元,據說業內平均收入還要低20%。表面上看,外送員並無任何學歷要求,能夠獲得這樣的收入已經不錯,但已是他們的收入的全部,一旦出現意外受傷的情況,就會手停口停。

二、退休包袱轉嫁給政府。現在香港的外送員數以萬計,未來這個行業的人員會逐步增多,形成一個數十萬的就業大軍。如他們全是自僱沒有強積金,到他們到達退休年齡時,很大可能會成為一個依靠政府救濟的階層,這個包袱將丟給政府和納稅人。

三、造成種族衝突。外送員主要是少數族裔,當中以南亞裔為主,反映了南亞裔處於香港就業的底層,當外送員變成自僱人員,完全沒有勞工福利、醫療保險和退休保障等。這樣會形成一個貧窮階層,甚至會代代相傳,最終變成香港的種族問題。

政府要正視網購外送員實質上是僱員的身份,研究如何保障他們的權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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