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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市政府破產的啟示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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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市政府破產的啟示  

2023年09月06日 18:33

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決定,先後遭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駁回。但終審法院最後判定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終審法院雖然否定,上訴人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享有同性婚姻權利;但終院以三比二多數(張舉能和林文瀚法官持不同意見),裁定部份上訴得直。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認同,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性的身分認同,以免令他們覺得自己低人一等,並感到他們的關係不值得承認。特區政府並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違反上訴人根據《人權法案》第14條享有的權利,終院的聲明將於兩年後生效。

換言之,特區政府有兩個選擇,1. 在兩年內設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2. 重新立法或修改法例,明確否定《人權法案》賦予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的權利。

《人權法案》第14條只是規定:「對私生活、家庭、住宅、通信、名譽及信用的保護。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這條32年前制定的法律,其立法原意真的有包含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法律承認、去保護他們私生活的意思?到底終審法院是在詮釋法律、抑或是在推動政策變革?

法庭對政府政策的干預,有時會產生重大影響。英國第二大城市伯明翰的市政府剛剛宣佈破產,就是一個好例子。

伯明翰市政府破產後,將會立即暫停一切新開支,只維持法定服務及對弱勢社群的支援,市內清潔垃圾服務也開始延誤。

伯市政府在上個月已宣佈,本年度出現了8740萬英鎊預算赤字,下一年度預算赤字預計會升至1.64億英鎊。伯明翰市政府聲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財政挑戰」,才要宣佈破產。其中包括待付的同工同酬案索償金,總金額多達7.6億英鎊,這一數字比伯市政府全年的服務預算總額還要多。

這個令伯市破產的「同工同酬索賠案」是指2012年,當地政府被前員工指控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條例,沒有同工同酬,被法庭判定敗訴,需要向170名前員工支付鉅額賠償。該市已經支付11億英鎊的索償,但未付索償金還有7.6億英鎊,以及每月1400萬鎊的利息,但現時伯市政府已經無力應付這些債務。

一個法庭判決,可以搞到政府破產,嚴重影響對市民的服務,最後可能要大幅增加市政稅(Council Tax)來埋單。其實如果法庭認為影響過巨,大可以政策原因(policy ground),拒絕判索償者勝訴,當然這樣做並不討好,但相當實際。

伯明翰市政府破產,令我們直接體會到法庭的判決,可以有多大影響。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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