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香港高昇基金执行主席
香港區議會選舉即將於12月10號舉行,這是完善香港選舉新制度,實踐“愛國者治港”的重要一環。不少市民問,參選人都是建制派,誰贏都不會影響“愛國者治國”,投不投票已無關大局。
我先講一個身邊發生的一個真實的故事。
有朋友長期住屋村,附近有棵老榕樹,大概樹齡太長已經歪歪斜斜,一遇颱風刮到,村民都擔心隨時可能倒下,會壓倒幾間村屋,對市民的安全造成威脅。
村長只能找區議員來解決,不幸遇到一位懶散的區議員(這裏就不點名了),他看了一眼就找了很多理由,表示樹不能被砍走,一句話閃人;後來有位勤奮的區議員,聽到村民的投訴,主動找政府、找村民坐在一起商量,並在不違反香港現有法律的情況下,最終解決了老樹搬移的問題。
這是一件很小的事,但又是關乎市民身邊的民生事。
事大、事小全看偶然,樹不倒大家都相安無事,一旦樹塌傷人砸屋,就會積怨成暴。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大家應站出來投票,用好手中的選擇權,支持有心為民、為你服務的參選人,讓他們有平臺和機會繼續服務我們。
通過平等競爭和充分代表的選舉,各利益群體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表達意見和解決分歧,建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社會各界應該積極參與,並支持新的選舉制度,以建設一個更加團結包容的香港。
參與區議會選舉是市民表達自己意見和訴求的重要途徑。
選舉賦予了市民發聲的權利,讓每一位在社區生活的市民能夠參與社區發展。通過選舉投票,市民可以選擇代表他們關切的候選人,進而爭取更多的資源和政策支持。
選舉還賦予了市民直接或間接參與決策的權力。選舉產生的議員將代表市民參與或影響政府施政,推動社會進步。市民可以通過選舉選出的議員在議會中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並參與政策的制定和檢討,確保政府的決策更貼近民意。
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選擇的權利和監督的權力也是一致的。
選舉同時是市民監督政府的重要機制,通過選舉產生的區議員,既是政府政策的行动者,也是政策落实的監督者。
區議員地區工作做得好,有助於政府依法行政、為民眾謀福祉。因此,市民的參與和監督,可推動特區政府更加負責任地履行職責,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可以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提供選民教育和選舉信息,鼓勵市民了解選舉的意義和程序,並提供便利的選舉條件,確保選舉過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社會團體可以鼓勵和組織成員積極參與選舉活動,舉辦候選人宣講會、選民培訓和辯論活動,提供選民信息和指導,幫助選民了解候選人的觀點和政綱。
媒體是信息傳播的重要渠道,應當履行客觀、中立的角色,提供全面、準確的選舉報道。媒體可以組織候選人辯論、政策討論等節目,促進公眾對候選人和政策的了解。通過深入報道選舉進程和候選人的觀點,幫助選民做出明智的選擇。
每個市民也應當積極行動起來,參與選舉活動。
在選舉投票日前,市民一方面可以積極支持自己認同的候選人,包括參與候選人的宣傳活動、為候選人提供支持和幫助等。另一方面,可以參與選民教育活動,幫助其他人了解選舉的重要性和程序,提高整個社會的選民素質。通過參與教育和宣傳,可以讓更多人理解選舉的意義,激發參與熱情。
選舉投票日後,市民一是可以繼續參與社區事務和討論,關注社區的發展和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社區是市民生活的基本單位,通過參與社區事務,可以推動社區的發展和改善。
二是積極監督當選議員的履職情況,提出建議和批評。市民的監督能力可以促使議員更加負責任地代表民意,推動政府改革和社會進步。
積極參與香港區議會選舉是每個市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我們應大力支持新的選舉制度,通過參與選舉活動,市民能夠表達自己的意見和訴求,加強民主監督,並推動社會的公平和諧發展;政府、媒體、社會團體也應各司其職,共同努力。
讓我們在12月10號的選舉中,用行動支持新的選舉制度,為香港的由治及興貢獻力量!
簡思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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