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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一人一票選一個、你的一票不可少

博客文章

簡慧敏:一人一票選一個、你的一票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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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慧敏:一人一票選一個、你的一票不可少

2023年12月06日 18:04 最後更新:19:39

即將到來的星期天,是完善地區治理、重回《基本法》初心後的第一次區議會選舉,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投票不但是為了履行自己的公民權利及責任,更是投資未來、實踐優質民主的有效途徑。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聲音可以被聽見,1210請投下寶貴的一票。只有長期紮根社區、有志服務市民的區議員,才能定期聽取民意、反映民情,將你的聲音帶進區議會,最好地反映你的訴求,切實排解民生憂難。

如果你希望心儀的候選人可以成功,1210請投下鼓勵的一票。4年一次的選擇機會彌足珍貴,好好把握這次難得的機會,讓愛國愛港、真心為民、有擔當、有能力的人士進入區議會,為香港的經濟和社會貢獻所長;即使支持的人落敗,也能鼓勵候選人再接再厲,努力耕耘,靜待下一次機會。

如果你不想由不合適的人代表自己,1210請投下關鍵的一票。今次的選舉競爭激烈,某些選區甚至出現了5、6個人爭取兩個議席的情況,你的一票改變戰局絕非不可能。

如果你不想讓我們的社區停滯不前,1210請投下神聖的一票。區議會與社區建設息息相關,選賢與能,用實際行動選出愛國愛港、熱心為民、有德有才的區議員,持續監督當選者實現承諾,為市民謀福祉、做實事,為我們的社會拼一個更美好的未來!

如果你希望香港變得更好,人人有屋住,個個有工開,那麼:

1210齊投票,一人一票選一個,你的一票不可少!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中銀香港總法律顧問)




來論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作者:李銘銳(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發生近三個月後,政府於2月21日正式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斥資68億收購七座受災樓宇業權為核心,配套現金補償、“樓換樓”、原區新居屋興建等多元選項,為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指明方向。作為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筆者認為,該方案始終貫穿“情、理、法”兼備的核心原則,既彰顯政府的責任擔當,又契合香港的法治精神與社會情理,是一份務實、暖心且具公信力的解决方案。

以“情”為先,彰顯人文關懷,慰藉受災居民傷痛

宏福苑大火規模之大、影響之深,在香港歷史上前所未有,近兩千戶家庭痛失家園,承受著財産與心理的雙重創傷,儘快恢復正常生活成為他們最迫切的訴求。政府在制定方案時,始終將“情”放在首位,充分傾聽居民心聲——問卷調查顯示,80%的居民訴求是“速度要快”,47%希望“原區安置”,方案的每一項設計都精准回應了這些期盼。

收購價的設定最能體現“情”的考量。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單位每平方呎10500元,較火災前同區居屋市價高出約2000元,較最初參考價提升三分之一,既彌補了居民的財産損失,也預留了搬遷裝修的資金空間。針對不同居民的需求,方案提供現金收購與“樓換樓”兩種核心選擇,兼顧了希望自主置業與不願經手大額現金的兩類群體;為滿足“原區安置”訴求,政府特意在大埔頌雅路西加建1500個新居屋,戶型與宏福苑現有單位面積相近,讓居民能延續原有的生活圈。

更值得肯定的是,政府成立逾百人的跨部門“解說專隊”,通過“一戶一社工”機制逐戶對接,在過渡性房屋設立服務站,為居民解讀方案、解答疑問,用細緻服務化解居民的焦慮與困惑,這份同理心與關懷,正是“以民為本”施政理念的生動體現。

以“理”為據,立足專業判斷,兼顧可行性與公共利益

方案的制定並非僅憑溫情,而是建立在科學評估與理性權衡的基礎之上,實現了居民需求與公共資源的有機平衡。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聯合專家實地勘察後確認,七座受災樓宇雖無即時倒塌危險,但高溫大火已造成深層次、難以修復的結構損壞,鋼筋腐蝕風險極高,複修既不具成本效益,也無法保障長遠居住安全,因此“全部拆卸”是基于專業判斷的理性選擇,而非倉促决定。

在安置選項的規劃上,政府的理性考量同樣凸顯。整合房委會、房協資源,預留3900個資助房屋單位,涵蓋九龍灣、啓德、將軍澳等多個區域,最快今年第四季即可入夥,讓居民無需長期等待;“樓換樓”機制采用“多除少補”原則,聯動金管局協調銀行提供按揭優惠,為有按揭壓力的居民解除後顧之憂;收購方案設定8月31日為意向確認期限,既避免安置工作無限期拖延,也為未完成遺産承辦的居民預留了寬免空間,兼顧了效率與公平。同時,政府明確此次方案為“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不構成先例,既回應了公衆對公共資源善用的關切,也體現了審慎施政的理性態度。

以“法”為基,恪守法治原則,保障私有産權與程序正義

香港是法治社會,私有産權受《基本法》明確保護,這一核心原則貫穿方案始終。政府明確表示,收購僅針對受大火嚴重波及的A-G座七座樓宇,而未受波及、仍可居住的H座宏志閣,因部分業主希望回遷,且零星收購無法解决地契、公契等法律難題,故暫不納入收購範圍——這並非忽視宏志閣居民需求,而是對私有産權的充分尊重,政府同時承諾,若宏志閣業主達成高度共識(超過五成即可啓動商討),願意進一步探討收購可能性,既堅守法律底綫,又保留靈活空間。

在程序層面,方案的推進嚴格遵循法治原則。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方案,確保公帑使用接受監督;收購過程堅持“你情我願”,不具有强制性,對拒絕出售業權的居民,政府雖建議其認真考慮方案,但始終尊重其自主選擇,杜絕“大石砸死蟹”的情况;“火險”索償權隨業權轉移給政府,但“家居保”權益仍屬業主,讓居民無需陷入漫長的法律糾紛,既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權益,也簡化了後續流程,體現了程序正義與便民原則。此外,政府明確若長期無法通過自願收購取得全部業權,才會考慮探討立法手段,且必須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彰顯了對法治的敬畏。

一場大火,考驗著政府的管治能力與責任擔當,一份方案,承載著居民對重建家園的期盼與希望。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以“情”暖人、以“理”服人、以“法”便人,既解决了居民的迫切困境,又堅守了法治底綫、兼顧了公共利益,充分體現了香港政府“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與務實高效的管治水平。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法治是最好的保障。相信在方案的推進過程中,政府將持續傾聽居民訴求,做好各項配套服務,協助受影響家庭儘快重拾正常生活。此次方案的出臺,不僅為宏福苑災後重建指明了方向,也為香港應對類似重大災害、妥善處理民生難題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彰顯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制度優勢與社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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