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將於12月18日開審,西方齊齊搞嘢。法國及德國政府頒授今年「法德人權及法治獎」予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她是今年該獎的12名得獎者之一。
另外英國新任外相卡梅倫亦接見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引發中國駐英大使館強烈譴責,指卡梅倫為撐反中亂港首惡撐腰打氣,干涉香港特區法治。
過去黎純恩多次要求會見英國政治高層,但最高只見過英國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但今次終於獲得新任外相卡梅倫接見。英國外交部指黎智英案高度政治化,又批評《港區國安法》以國家安全為幌子,壓制異議聲音。與黎崇恩一道要求釋放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聲稱英國政府認定《港區國安法》不應存在,因此即使審訊亦不可能出現公平和可接受的結果。
英國內閣要員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夕接見黎崇恩,很明顯是想向香港施壓。不過事件最大的漏洞是,英國不是要求黎智英要獲得公平的審訊,而是要求直接釋放黎智英,並且透過御用大律師加拉格爾之口,指英國政府認定《港區國安法》不應存在,這是赤裸裸的干涉香港的法治,與英國自己一直奉行的法治原則完全不相符。法治是依法而治,嫌疑人經過法庭審訊,依據法律作出判決,不是政客說一兩句說話,就可以對嫌疑人釋放或判刑。
英國對香港的批評完全站不住腳,主要有兩點:
第一,英國的國安法比香港更嚴苛。今年年中,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獲得國會通過並成為法律,部分內容比《港區國安法》更加嚴厲。英國《國家安全法案》除了新增了反間諜罪、外國干擾罪、透過與外國勢力聯繫的外國行為罪、破壞罪等,最令人注意的是調查危害國家安全事項所賦予英國政府的權力。
更嚴重是長期扣押權。在新《國家安全法案》下,只要英國國務大臣「合理地相信」任何人可能涉及「外國勢力威脅行為」,便可向法庭申請法令把該人拘捕,禁閉於其居所方圓200哩內之任何地方,可以長達5年之久。法庭在考慮發出該條例下的法令時,不需通知將被拘捕人士,不需經過審訊,亦不需給予該人士機會辯護。當國務大臣向法庭申請該法令時,除非法庭認為申請「明顯犯錯」,否則必須批出所要求之法令。香港的23條立法其實可以與英國這些先進國家睇齊,參考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增加政府應對外國勢力威脅的權力。
英國的新法的長期扣押權明顯違反了《國際人權公約》第9條(2)規定「執行逮捕時應當場向被捕人士宣告逮捕原因並應隨即告知被控案件」;及(3)「因刑事罪名被逮捕或拘禁之人應迅速解送法官或依法執行司法權力之其他官員,並於合理期間內審訊或釋放」。《港區國安法》並無英國國安法這些嚴厲內容,為何英國可以批評香港的國安法根本不應存在,而英國的國安法又應該存在呢?
第二,英國對付異見分子的手法極致殘酷,例如對付試圖分裂國家的北愛人士。在1981年夏天,臨時派愛爾蘭共和軍成員巴比桑茲和3個抗議者,在英國獄中絕食,抗議英國政府非法逮捕他們,巴比桑茲在獄中當選為英國下議院議員,但因堅持絕食,和三名抗議者在獄中喪命,事件引起國際上極大批評,認為英國時任首相戴卓爾夫人完全漠視人權,肆意拘捕異見人士,他們亦不會獲得公正的審訊。
敢問英國為何可以嚴厲對付分裂她們國家的北愛分離分子,或者在新國安法中嚴厲控制可能勾結外國勢力的人士,而香港又不能有相關的法律並依法進行裁決呢?這是可恥的雙重標準,英國自己每日都在做的事情,去保護自己國家的安全,卻叫香港不要去做。難道你的安全比我的安全重要?
盧永雄
區議會選舉成功結束,有119.3萬人投了票,進一步分析投票結果,有助於了解這一次選舉的特色。
有兩點值得關注:第一,中產選區投票跌。今次最終的投票率為27.5%,較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30.1%投票率,少了2.6個百分點。如看分區投票率變化,有兩成分區的投票率跌幅超過5個百分點,集中在中產選區,例如愉景和薄扶林。有學者分析,上次立法會選舉還有中間派和個別非建制派可以參選,今次區選參選人清一色為建制派,因此支持非建建派的中產選民投票意欲下降,這是一批流失的選票。
第二,建制大黨得票下跌。表面來看,建制派最大政黨民建聯在兩種選舉共得109席,成為議席大贏家,但具體來看,建制大黨得票下跌。民建聯區選得48.7萬票,較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68.1票,少了19.4萬票。如果把民建聯、工聯會和新民黨三大建制政黨加在一起,總共得79.3萬票,已佔總體投票的66.6%,但較2021年立法會選舉時同樣這3個黨合共所得的102.3萬票,少了23萬票,這是另一批流失的選票。
3大黨的得票較2021年下跌了22.5%,今次區選投票率只較較2021年立法會選舉低2.6個百分點,即只下跌了8.6%,究竟是甚麼票填補了建制大黨的得票差額,令區選的投票率能如此接近2021年立法會選舉呢?
這裡有兩個可能性,第一,建制大黨的選票轉移支持其他地區建制派人士。由於建制大黨在立法會選舉時明星很多,相比之下區選建制大黨候選人知名度較低,與其他地區團體候選人的知名度差距拉近了,所以不能排除有部分大黨的選票,流失去建制基層團體。
第二,有大量上次未有投票的非建制選民加入投票,填補了建制派選民、甚至少部分支持反對派選民流失的空隙。我認為後者的可能性相當大,這就是政府大力動員的結果。
正如我之前所講,今次區選最終投票率有27.5%,如果政府不大力不動員的話,投票率可能只得20%左右,全力催谷硬生生拉高了投票率6、7個百分點,等如拉多了30萬人投票,當中相當一部分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未有投票。這些新投票者可能是公務員,可能是大公司職員,也可能是在12月9號晚看了大匯演後,提醒了他們應該投票的一般巿民。就是因為政府的選舉工程,觸動這批原本未有投票的巿民出來投票,推高了投票率。
有人說現在由治及興,完善地區行政之後,參選區議會的都愛國愛港人士,所以即是建制派也覺得投不投票也無所謂,無必要花這麼多錢和精力來催谷投票率。如果在天下太平的日子,這種講法或許有一定道理。但如今國際局勢風起雲湧,美西方和中國關係惡劣,他們會利用每一個機會,借攻擊香港來向國家施壓。如果投票率低於20%,只得80多萬人投票,西方評論就有大條道理,指投票率驚人的低,連建制派都不支持新的選舉制度,看看這制席有多麼的不受歡迎。如今谷高了投票率,扭轉了惡劣局面,令最壞的情況無機會發生。
我記得2009年特區政府第一次就興建高鐵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本來支持高鐵的民意有7成,但反對派全力催谷,最後投票時支持的意見跌至只有5成。我問當時負責的運輸官員,為何政府不出來大力宣傳高鐵便利兩地交通的好處。她說反正立法會都能通過,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盡量不出來反駁。
我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一種躺平的思想。人生不可以躺平,你不去佔據陣地,陣地就會被別人佔據。你不大力做出自己制度的好,別人就會大力宣傳你制度的壞。躺平,永遠不會成功。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