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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4天 | 法庭裁定控方檢控合符時限 法官促辯方避免浪費法庭時間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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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4天 | 法庭裁定控方檢控合符時限 法官促辯方避免浪費法庭時間

2024年01月02日 10:37 最後更新:02月05日 00:3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早10時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法官經2次休庭後,裁定維持原來裁決,控方沒超出「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的半年檢控時限。

但再開庭後,法官宣布再休庭20分鐘,就逾時檢控的判詞作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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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妻及子女今早往法庭聽審。

黎智英妻及子女今早往法庭聽審。

一早有市民輪候入庭

一早有市民輪候入庭

法官杜麗冰甫開庭後指,3名法官已閱讀控辯雙方早前提交的書面陳詞,但法庭在開庭數分鐘才收到辯方反駁書面陳詞,故需半小時閱讀,決定把案押後半小時。杜麗冰法官又提到,不希望審訊再拖延,認為辯方應把想說的一次過提出,盡量不要突然提出新陳詞,避免打亂法庭的預定安排及浪費時間,要求辯方想清楚是否有任何新增陳詞一併提出。

李素蘭法官則指,控方向法庭提交了新一份電子版開案陳詞,希望得知與2023年12月29日所提交的有何分別;控方回應指,新文件增加了一些證物的超連結,以便各方索閱。

三名法官休庭近半小時作出考慮後,裁定控方原訂的控罪範圍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正確妥當,控方也沒有逾時提出檢控,指出辯方早前提出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沒有提到上述內容,亦認為現時申請毫無爭辯之處,故拒絕辯方修改控罪內容的申請。

杜官表示,三名法官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法庭早前已就「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作出裁決,辯方卻大膽地提出早前法律爭議中沒有提出的修改控罪內容申請。杜官重申有關「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已解決,辯方理應一次過提出其爭拗,現時法庭不會就辯方的新論點,重新處理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而且上周的裁決已清晰說明煽動罪的檢控時限,故沒有任何理由應辯方要求修改控罪內容。

黎智英今早出庭時,向旁聽席方向舉起手打招呼,又向家人揮手,以口語隔空溝通;期間有懲教人員向他遞上助聽的耳機,他戴上等候開庭,並面露笑容,精神不俗。庭內暫見3名外國領事職員,坐近被告一方 。 

今早庭外保安戒備森嚴,大批反恐特勤隊荷槍實彈戒備。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早前裁定,本案「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的半年檢控時限是2021年6月24日至12月24日,控方在檢控時限屆滿前10日已開始提出檢控,故沒逾時提出檢控。辯方則認為根據法庭裁定,法庭只有司法管轄權處理2021年6月14日至24日為期10日的指控罪行,控辯雙方已向法庭提交書面陳詞。

黎智英妻及子女今早往法庭聽審。

黎智英妻及子女今早往法庭聽審。

今早約8時已有40多人在公眾旁聽席等候區排隊。庭外一如以往保安森嚴,大批反恐特勤隊荷槍實彈戒備,法院附近的英華街、東京街、通州街都有大量警車及警員駐守。

一早有市民輪候入庭

一早有市民輪候入庭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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