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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控方案情:黎智英與美、英等國的政界及軍方人士 就推動制裁行動有廣泛聯繫

政事

黎智英案 | 控方案情:黎智英與美、英等國的政界及軍方人士 就推動制裁行動有廣泛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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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控方案情:黎智英與美、英等國的政界及軍方人士 就推動制裁行動有廣泛聯繫

2024年01月02日 12:25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35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早作第4日審訊。控方隨即宣讀控罪,黎智英及3間《蘋果》相關公司代表正式答辯,否認1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2項勾結外國罪,控方宣讀開案陳詞。

76歲被告黎智英與6名高層,及3間公司,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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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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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Simon。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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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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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另單獨被控2項涉及勾結外國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黎智英今否認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罪;餘下1項控罪,控方今則留在法庭存檔;其餘3間蘋果公司則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罪。

黎指美國可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

控方指,黎智英曾以嘉賓身份出席何俊仁網台「細說中南海」,批評中央政府利用恐懼去統治,指市民並非活在自由社會、而是活在恐懼社會中,針對當時香港經歷反修例事件,黎指香港需要國際社會協助,相信美國可對中國及香港相關官員實施制裁。

《蘋果》頭版曾發佈反修例口號

控方又要求法庭考慮港府在2019年2月宣布提交修訂《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草案,涉案期間香港正經歷嚴重的社會動亂,2019年6月15日《蘋果》頭版標題指:「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

黎與高層開「飯盒會」指示《蘋果》出版方針

《蘋果日報》亦曾在頭版刊登「Freedom 2019 Summer」 ,以文字拼貼形式發布反修例口號及批評警方等字句。 黎智英的Twitter帳戶在2020年5月22日開立,由前壹傳媒專欄作家和資訊網行政總裁李世民主理,而黎智英會舉辦「飯盒會」,與其他高層如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楊清奇及羅偉光等,討論及指示《蘋果》的出版方針,商討編採事宜。黎智英亦撰寫專欄「成敗樂一笑」,並曾主持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

控方指,根據證人證詞指,黎是本案主腦,《蘋果》屬繁體中文報章,內容包括本地及國際新聞、時事評論,而《蘋果》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 曾出版161篇煽動刊物,當中31篇是在《香港國安法》後發佈,包括涉及要求美國制裁中央及特區政府。

控方又指,自2019年6 月起,黎多次接觸海外人士,當中包括美國政要,包括美國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參議員等。黎又在與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等會面中問及,美國可為香港做甚麼,又指港府所做的「壞事」會引致後果。商討施對中港的制裁。控方將傳召國際經濟法律專家黃偉國(音譯)出庭作證。 

控方將傳召多名《壹傳媒》高層出庭作供

控方亦將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社論主筆楊清奇(律名李平)、及《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政總監周達權出庭作證,以證明黎及有關公司當時的涉案串謀協議,包括有關黎的大量新聞及訪問、黎撰寫23篇社論、拍攝影片宣傳《蘋果》英文版、接受5篇外媒訪問及在《蘋果》發佈的眾多文章,均有煽動顛覆意圖。控方又在庭上播放涉案影片以助理解案情。

Mark Simon在WhatsApp開設群組聯絡美前軍方人員

黎於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開始與陳梓華和Mark Simon等串謀,包括游說美、日、新西蘭及各國去實施制裁;其中Mark Simon為黎的私人助理,直接實行黎的指示,亦作為其代表與海外人士見面,兩人亦在WhatsApp開設群組,聯絡外國勢力人士,包括美國前軍方人員及「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等。

Mark Simon。資料圖片

Mark Simon。資料圖片

控方開案陳詞指,黎智英為知名傳媒大亨,持有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並成立《蘋果日報》,亦是香港民主派的支持者。2019年反修例社會動亂事件發生時,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以及「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 Fight for Freedom,簡稱:SWHK)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方又形容,黎為「激進政治人物(radical political figure)」,又提到《蘋果》截至 2021 年 6 月,總銷量超過 6,900 萬冊,截至 2020 年 3 月,公司總收入超過 11 億港元。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控方宣讀開案陳詞期間,黎面無表情,又閉目沉思。黎智英長子亦細心留意控罪內容。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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