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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天 | 辯方大狀因突發私人理由缺席兩周並申請播片 原定證人出庭將延後

政事

黎智英案第7天 |  辯方大狀因突發私人理由缺席兩周並申請播片 原定證人出庭將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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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天 | 辯方大狀因突發私人理由缺席兩周並申請播片 原定證人出庭將延後

2024年01月08日 11:28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38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8日踏入第七天審訊。控方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辯方大律師彭耀鴻突因私人理由申請缺席聆訊2周,而辯方亦申請播放片段,估計需時4天半至6天,原定證人出庭作供將要延後。

2019年12月20日,由「重光團隊」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Hong Kong Higher Institutions International Affairs Delegation,簡稱HKIAD)所編制名為:「香港鎮壓的概況:濫用人權與民主犯罪者」(Profiles of Hong Kong Repression: Perpetrators of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buse)的第三版制裁名單在「重光團隊」網頁及Fb公布,名單包括中港官員等1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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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來源: 美國國防部網頁)

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來源: 美國國防部網頁)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陳日君今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日君今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左起) 黎智英妻子、神父Robert Sirico、及黎的兒子

(左起) 黎智英妻子、神父Robert Sirico、及黎的兒子

2021年1月15日,「重光團隊」公布名為「Stand with Hong Kong Global Joint Statement on the arrest of 11 Hong Kongers」的全球聯合聲明,促美國政府爲香港市民制定救生艇計劃,又希望英國政府制裁中港官員。 對於「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簡稱IPAC),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及英國政治家Andrew Lawrenc,在2020年7月6日發布名為「Statement from Simon O'Connor MP and Louisa Wall MP」的文章,以及在2020年7月10日發布名為「The Bear in the Room」的文章,促新西蘭政府暫停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呼籲澳洲政府對中國實施馬格尼茨基式制裁。

「Jimmy LAI」Twitter帳號有12萬用戶追蹤  另黎追蹤了53個用戶包括多國政要

黎於2020年5月創立Twitter帳號「Jimmy LAI」,所有帖文均公開,《蘋果》Twitter帳號在案發時共發文及轉載875個帖文。 黎的帳號約有12萬用戶追蹤,並追蹤了53個用戶,包括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以色列人權活動家Natan Sharansky、台灣總統蔡英文、Benedict Rogers、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Luke de Pulford、「重光團隊」、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社運人士邵嵐、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美國聯邦參議員Ted Cruz及前任白宮首席撰稿人Bill McGurn。

張卓勤讀出警方搜出資料,如在馮偉光電腦內搜出 2021 年 5 月的「鋤報會」會議紀錄、「2021 年 5 月份稿費 國際即時」文件;在黎智英秘書桌上搜出一份與黎個人及其台灣分公司相關的文件;張劍虹日記本、《蘋果》及《壹傳媒》公司報告及文件、「蘋果日報編採部批核手續–22May2019(供參考) 」、「蘋果日報–部門主管聯絡表」、「2021年5月份稿費 國際即時 Freelance – Kee, Wai Yee(Shirley)祁慧儀」、2021年5月至6月的「財務會議紀錄」,以及手機內的圖片等。

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來源: 美國國防部網頁)

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來源: 美國國防部網頁)

警在黎手機內發現美國前國防副部長等電郵紀錄  

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被捕後,警方檢取其手機並發現其電郵聯絡紀錄,包括美國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美軍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華爾街日報》編輯 Bill McGurn、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立大學河濱分校教授林培瑞(Perry Link)、前壹傳媒專欄作家和資訊網行政總裁李世民(Simon Lee)、前任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其助手Mark Simon等十多人以電郵聯絡。

黎在2020年8月10日於何文田嘉道理道住所,被警方以《香港國安法》的「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煽動意圖 」拘捕;同年9月1日,黎進行警方錄影會面,承認涉案一些署名「黎智英」撰寫的文章是由他所寫,同時亦承認黎智英的Twitter戶口是屬於他自己。控方將稍後階段播出錄取會面紀錄。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8至2020年間,黎智英與《壹傳媒》達成協議(Shareholder Loan Agreement),黎智英同意向《壹傳媒》提供合共7.5億港元貸款,其後黎於2019至2020年財政年度向《壹傳媒》提供共4億港元貸款,以及黎於2020年4月至9月期間向《壹傳媒》提供共10萬港元貸款。

《蘋果》電子版每月訂閱收入逾3750萬 

2020年6月5日,《蘋果》出版文章名為:「斥強推港版國安法踐踏人權 9議會結盟強硬抗中共」等,共161篇煽動文章提供網上版及紙稿,公眾可透過網站觀看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最終有80萬人在網上觀看,每月收入逾3750萬元。

陳沛敏手機通訊群組紀錄 與Mark Simon、香港監察羅傑斯等有聯絡

2021年6月,警方拘捕《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副社長陳沛敏等人,警方在陳沛敏的手機中找到名為「English News」群組,成員包括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蘋果》前副總編輯蔣美紅、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以及《蘋果》台灣版陳籲鑫;她亦與黎的助手 Mark Simon、人權組織「香港監察」的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等人有聯絡。

張卓勤提到,警方搜證時發現《蘋果》主筆楊清奇電話內,有與作家李怡、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對話,其 WhatsApp 及 Signal 亦有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內有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6 月 17 日的通訊紀錄。 截至 6 月 17 日,該群組的成員包括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時任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時任副總編輯蔣美紅等人,林文宗同日將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前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移除。

《蘋果》實體案發期間印逾7,800萬份

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指《蘋果》於1995年 1 月 27 日註冊為本地報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為註冊東主及出版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為註冊印刷人。壹傳媒有限公司於2000年初上市,而黎智英是主要股份持有人及擔任執行董事,亦擔任公司行政總裁、直到2014年,後由張劍虹繼任,周達權則任務財務總監;陳沛敏於 2015 年 3 月至 2017 年 6 月為《蘋果》註冊編輯,羅偉光則於 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為《蘋果》註冊編輯。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於2011年6月起,持有登記的《蘋果日報》的網站註冊域名「http://appledaily.com.hk」。

據一份2019年至2020年間的董事會文件,黎智英指示香港和台灣為壹傳媒的主要市場,包括實體報紙及網上版。《蘋果》實體版於案發期間,即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停刊當日,印製逾 7,800 萬份,當中 100 萬份為停刊當日發行,平均每日發售8.6萬份報紙。《蘋果》另以網上形式發布中文內容,2020 年 5 月推出英文版,發布〈【打國際線】《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文章 。《蘋果》設有Facebook、Instagram、Twitter 。

辯方申請播片料需時約6天 

今甫開庭,法官杜麗冰表示控方今讀出承認事實,辯方隨即向法庭指出,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彭耀鴻因突發私人理由,申請缺席2星期聆訊獲批,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

關文渭表示,辯方共同申請處理承認事實後,播放部分相關片段,預料需時不多於 6 天,控方則預計需時 4.5 天播片。辯方另希望押後本案不多於 3 天。原定9日控方證人開始作供程序。杜麗冰詢問播放片段原因,關文渭指早前讀出開案陳詞時,已播放少許影片,但現時播放完整片段,是希望法庭能在更多背景下觀看片段。

陳日君今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日君今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著皮褸和白恤衫,入庭後向前來旁聽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打招呼 ;而黎的家人包括妻及3名子女續入庭聽審。多名外國領事館人員亦有到庭。

(左起) 黎智英妻子、神父Robert Sirico、及黎的兒子

(左起) 黎智英妻子、神父Robert Sirico、及黎的兒子

控方上周四指由2013年至2023年7月期間,黎智英共轉帳86筆款項給Mark Simon,涉款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元分發到多個泛民政黨及政治人物;另控方指黎為「重光團隊」幕後主腦,經陳梓華指示李宇軒、劉祖廸等人組織「全球登報」行動,籲外國向中港施壓,又組織「美國線」、「英國線」及「日本線」,建立國際聯繫,遊說外國政客進行制裁。控方上周完成開案陳詞。

特區政府星期五(5月1日)強烈譴責有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及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須予強烈譴責。

政府新聞處圖片

政府新聞處圖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的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部分傳媒機構及自詡代表新聞工作者的組織,繼續將『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事實是,『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清楚指出,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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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絕無任何政治考慮。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在面對這些鐵一般的事實,依然顛倒是非、惡意攻擊,令人不齒,特區政府必須再次嚴正反駁,以正視聽。」

發言人強調︰「香港市民擁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新聞及言論自由。事實上,《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必須尊重及保障人權,並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權利與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及出版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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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別有用心人士卻刻意捏造有關香港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事實。而無國界記者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屬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特區政府不予理會。」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特區政府促請各方認清客觀事實,停止任何毫無根據的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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