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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日經新聞》香港分社提供文件顯示 與「重光團隊」及周庭有電郵往來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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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日經新聞》香港分社提供文件顯示 與「重光團隊」及周庭有電郵往來

2024年01月08日 16:15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39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七天審訊下午開庭後,控方續讀出控辯雙方承認事實,當中透露《日經》與「重光團隊」成員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有電郵往來。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2020年8月,日經中國(香港)有限公司根據高院的提交物料令,向警方提供文件,而有關文件顯示,於2019年8月,「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以及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與《日經》有多次電郵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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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庭 (資料圖片)

周庭 (資料圖片)

李宇軒 (資料圖片)

李宇軒 (資料圖片)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2019年8月19日,「重光團隊」在Twitter轉載涉案日文文章。2019年8月,李宇軒與陳梓華等人有持續電郵交往。陳梓華在2020年10月10日因涉「協助罪犯罪」被捕,獲警方批准保釋,期間需交出所有旅遊文件並不得離港。陳梓華在2021年2月15日以「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此後一直還押監房。

周庭 (資料圖片)

周庭 (資料圖片)

李字軒陳梓華先後被捕

李宇軒2019年8月10日以「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洗黑錢罪」被捕,2020年8月12日李宇軒獲准保釋,期間需交出所有旅遊文件並不得離港,李宇軒在2020年8月23日非法經水路離港欲潛逃台灣,被廣東海警局人員在內地水域拘捕,內地執法機關在2021年3月22日經深圳灣口岸移交李宇軒予香港警方。

李宇軒 (資料圖片)

李宇軒 (資料圖片)

警方在李宇軒住所搜出一部手機、兩部手提電腦、一盒印有「香港故事」、「香港人」、「李宇軒」、「Liberty(自由)」、「Justice(正義)」及「Hong Kong(香港)」字眼的卡片、3 件印有「SWHK」的 T 恤、一套共 17 張印有「SWHK」的卡片、「香港故事有限公司」的公司印章 、名為「Profiles of Hong Kong Repression Perpetrators of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buse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ersion 2, December 2019」的保密文件、有關「G20眾籌」的文件夾、含有「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等字句的文件、277粒已使用的香港警方彈藥。警方又從他手機中擷取WhatsApp記錄,當中包括名為「Hong Kong Sunday Meeting」的群組,而該群組管理員為Mark Simon;警方另從李宇軒手機內擷取其Telegram及Signal訊息記錄,及從他的電腦中擷取14個電郵記錄和12個文件檔案。

控方又指,根據時任壹傳媒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的電郵紀錄,劉祖廸及 Mark Simon 分別於 2020 年 1 月 5 日及 4 月 18 日離港;而據出入境紀錄,黎於 2020 年 1 月 10 日離港前往台灣,於同月 15 日回港。而陳梓華則於 1 月 10 日離港前往台灣,同月 13 日回港。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將傳召15名證人

另代表黎智英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申請,控方在庭上播放涉案片段。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如播放涉案24條關於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片段需時35小時,法官最終押後本案,候控辯雙方商討播放方式,未來2星期應未能傳召證人出庭;而早前控辯雙方討論承認事實後,大大減少控方傳召出庭的證人數目,控方將於審訊中傳召共15名證人,當中包括5名「從犯證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控方亦會傳召周達權和現職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的王貴國,其中周達權獲控方特赦及作為污點證人,王貴國則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控方另會傳召8名警察或入境處職員出庭作證,及倚賴香港大學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博士的書面供詞。案件押後明天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星期四(8月28日)進行第156天聆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辯方就「司法認知(judicial notice)」向法庭提交了7頁書面陳詞,冀法庭考慮接納「眾人皆知的事實(notorious fact)」為案中事實。結果法庭裁斷當中涉國際政治與歷史、《壹傳媒》情況等都不適合採納為「司法認知」。最後法庭宣布已完成有所程序,將案押後裁決,但暫未有具體日期,會盡快通知控辯雙方。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杜麗冰指,就辯方提出「司法認知」的6項,法官表示全部不接納,當中包括中國曾向外國特定人士或組織實施制裁、國際球星美斯曾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勳章、美國在中國強烈譴責下仍對台軍售等,認為部份事項與本案無關,部份則不宜作為「司法認知」事項;另就辯方結案陳詞中缺乏證據的論點,法庭只會視作評論,不具證據效力,包括丘吉爾在財政部大樓下方加固的內閣戰時作戰室中指揮對納粹的戰爭、德國納粹與法西斯之間合作等;至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施加制裁歷史悠久一事,則不在法庭知識範圍內,亦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法院外佈防。巴士的報記者攝

對「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此項,法官李運騰指,黎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節目中提到他同意美國在台灣增加軍事存在(military presence),贊成美國為台灣提供更大的軍事支持,但不代表「美國一直向台灣提供武器及軍事支持」,認為辯方需直接引用本案證據。

另杜官又指,辯方提到時任美國駐港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職責,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但庭上沒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庭外查車。巴士的報記者攝

杜官又指《蘋果日報》是否具影響力,代表社會大部分聲音,其立場與市民產生共鳴,縱使沒實質證據,但法庭接納此為辯方陳詞。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辯方提到「黎智英自90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蘋果》並非2014年或2019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法官李運騰指這並非黎的供詞,反問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並非與證供相關。李官指,根據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蘋果》以往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及娛樂,至2014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法庭認為不適合被接納為「司法認知」。  

辯方又提到黎在2020年5月25日接任《壹傳媒》執行主席的原因,是他知道《香港國安法》即將到來,有需要站出來為《蘋果》承擔責任,而不是躲在公司面紗後面,讓員工承擔責任。而黎智英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蘋果日報》被視為反共反對派報紙,而他與《蘋果》的價值觀一致。辯方承認此並非證供而是陳詞。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疑似外國領事館職員。巴士的報記者攝

另法官李素蘭及控方質疑,辯方指黎的「徒弟」李兆富 (Simon Lee)曾出席「飯盒會」,撰寫會議紀錄撮要,有Slack紀錄支持,批評此是誤導,因沒有任何證人作供時曾提及李兆富與「飯盒會」有關。法官杜麗冰亦指此只屬「傳聞證據」,法官李運騰亦指沒任何證人提及李兆富曾出席「飯盒會」。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公眾輪候入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表示會在將於5日內(即下星期一9月1日)提交附超連結的更正版書面陳詞,法官杜麗冰表示,現階段已完成處理所有程序,僅剩技術及細節需跟進,當法庭預計到何時可作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旁聽。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續穿米白色西裝、白襯衫、戴黑框眼鏡到庭,並續配戴動態心電圖監測儀,甫進庭即向旁聽席微笑招手,其妻續到庭旁聽。

被告黎智英。

被告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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