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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庭上首播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黎:無嘢想講

政事

黎智英案 | 庭上首播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黎:無嘢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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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庭上首播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黎:無嘢想講

2024年01月10日 17:11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4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九天聆訊下午再開庭。控方首次在庭上播放黎智英在2020年9月1日進行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顯示黎否認與外國媒體有聯繫,並對警方提問大多表示「無嘢想講」及不知情。

庭上播放黎智英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資料圖片)

庭上播放黎智英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資料圖片)

在片段所見,身穿深紫色西裝外套、戴上藍色外科口罩及金絲眼鏡的黎智英,在律師司嘉勳及律師何俊豪陪同下進行會面。 黎智英在警員指示下閱讀《蘋果日報》的文章及其Twitter推文,並在三角桌上觀看警員播放的涉案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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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播放黎智英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資料圖片)

庭上播放黎智英警誡錄影會面片段 (資料圖片)

黎智英妻子及兒子聽筆今日審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及兒子聽筆今日審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下午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下午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一名警員向黎智英展示多篇《蘋果日報》文章,如「我們堅持下去,才有希望」、「反極權 台灣更不用怕」、「2020年和勇一起撐下去」及「捍道德抗極權 全球人人有責」等,文章署名均為黎智英。黎智英承認署名是他本人,惟警員問到文章內容和目的時,黎智英均表示「無嘢好講」;被問到誰批准刊登時,黎智英亦稱不知道。

警員續向黎展示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在2019年6月向英國《衛報》、美國《華盛頓郵報》、及意大利媒體公司RCS MediaGroup S.p.A分別支付18,000英鎊(約18萬港元)、85,050美元(約66.3萬港元)及20,000歐元(約17.8萬港元)的單據。

對LAIS Hotel向多國報社匯款 黎指「無任何認知,無嘢想講」

黎智英妻子及兒子聽筆今日審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子及兒子聽筆今日審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員向黎智英指,據警方調查,LAIS Hotel和力高屬黎智英名下公司,問黎智英「有無嘢想講」,黎均表示「我唔知,無野想講」。警員再追問兩間公司的決策和財政事務是誰負責,黎續稱「無嘢想講」。

警員又問黎智英,為何上述提及的外國媒體會刊登「STAND WITH HONG KONG AT G20 」等文章,黎智英續「無嘢想講」。

囚車下午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下午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播筆片段,案件押後至1月16日續審,以待控辯雙方就控方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王貴國教授的專家報告,對本案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控罪元素之關連性及呈堂性,提交書面陳詞予法庭考慮。

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關連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和發佈煽動刊物等,控方傳召6名「從犯證人」及「特赦證人」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以及「攬炒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指證黎智英如何操控《蘋果》編採方針、進行國際游說,要求制裁中國等。案件歷經156天審訊,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和三間相關公司全部罪名成立,到2026年2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受審後判刑最重罪犯。

法官指,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故此將其量刑起點提高,當中「發佈煽動刊物控罪」,原本21個月的量刑起點上加刑2個月;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控罪」,則在原本15年量刑起點上加刑3年。但法庭接納黎智英年事已高、健康狀況及被單獨囚禁等,令其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因而就煽動刊物罪減刑1個月,兩項勾結外力罪則各減刑 1 年,3罪共判囚20年。 

判詞指,黎智英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無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後,其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代價是犧牲港人利益;判詞又指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請求制裁時變得間接及隱晦,惟其意圖和行為繼續,只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 

黎智英自2020年8月被國安處拘捕,同年12月被起訴。本案於2023年12月正式開審,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審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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