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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1天 |張劍虹:佔中為「分水嶺」 黎積極參與編採 《蘋果》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報紙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1天 |張劍虹:佔中為「分水嶺」 黎積極參與編採 《蘋果》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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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1天 |張劍虹:佔中為「分水嶺」 黎積極參與編採 《蘋果》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報紙

2024年01月17日 16:15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4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十一天聆訊下午再開庭。《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續作供稱,2014年佔中事件成為「分水嶺」,黎智英開始積極參與《蘋果》編採,並形容自此《蘋果》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的報紙。

控方問及 2019 年反修例事件開始,被告欄內的黎智英有抄寫筆記。資料圖片

控方問及 2019 年反修例事件開始,被告欄內的黎智英有抄寫筆記。資料圖片

《蘋果》社論及評論文章均依黎編採指示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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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問及 2019 年反修例事件開始,被告欄內的黎智英有抄寫筆記。資料圖片

控方問及 2019 年反修例事件開始,被告欄內的黎智英有抄寫筆記。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每日舉行多個編採會議 。 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每日舉行多個編採會議 。 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資料圖片

張劍虹 (資料圖片)

張劍虹 (資料圖片)

控方問及,《蘋果》除新聞報道外,亦有評論及社論版,黎有否就此給予編採指示。張劍虹回答有,形容根據「飯盒會」內容,編採指示與評論方針一致。當中社論「蘋論」與評論版是兩個不同欄目,但同屬港聞,會按黎訂下的方向撰寫,共有 4 名寫手,包括馮偉光、楊清奇、筆名為「方圓」及筆名為「古立」的人,社論寫手都須經黎批准才會採用。

庭上展示筆名「方圓」的文章,題為「有黨性冇人性:香港淪陷由此開始」,張解釋,因「方圓」的文章主要比較批評政府、反中共,黎認為他對共產黨熟悉,「呢方面寫得好」。

至於評論版「forum」則有不同寫手撰寫,內容較多元化,由楊清奇按照編採方向審批稿件;而黎亦會推薦一些他認為「寫得好」且符合其方向的寫手予楊清奇。

專欄「成敗樂一笑」由黎親撰寫 無人敢修改 

控方又提及專欄「成敗樂一笑」為黎的專欄,張確認,指「成敗樂一笑」逢周日出版,屬副刊專欄版。控方展示文章「時間就是武器」,署名為黎智英,張確認文章由黎撰寫,形容此專欄文章內容以反共及批評港府為主,楊清奇毋須處理「成敗樂一笑」文章,除非黎要求,「我可以咁講,黎生呢篇文冇人敢修改」。

控方問及,黎智英何時開始參與《蘋果》編採,張劍虹指,於 2014 年「佔中」前後,黎開始積極參與編採政策。張解釋,由創刊至 2014 年間,《蘋果》的公眾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娛樂方面。及至 2014 年「佔中」前後,黎開始積極參與,當時黎以《蘋果》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

黎稱《逃犯條例》侵害香港人權自由 望西方出手助對抗

張指,當時要推動 622 公投,要「爭取真普選」及「反『白皮書』」,當時有安排人唱《孤聲淚》改編曲,黎亦有「唱一兩句」。至 2014 年 9 月發生「佔中」,黎很投入佔中運動,認為「呢件事係分水嶺」,張形容其後《蘋果》似乎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的報紙,《蘋果》開始「行呢條路」,管理層續按黎的方向經營報紙。

張指,當時政府宣布推行《逃犯條例》後,黎向他們表示條例將侵犯港人民主自由及同人權,又指覺得中共透過條例「將唔聽話嘅香港人,同中共眼中釘送返大陸」,黎指商界亦感擔心;黎認為若條例獲通過,「傳媒都冇得做」,要透過《蘋果》呼籲人上街抗爭;在國際層面上,黎亦曾表示要透過《蘋果》希望西方國家關注修例;張又提到,2019年3至4月反修例示威前夕,黎於「飯盒會」中表示希望西方國家可聯手對抗中央及特區政府,甚至制裁政府官員,「等佢哋唔敢亂嚟」。

張又補充,《蘋果》網上版亦召開「飯盒會」,羅偉光、張志偉及網上新聞部門主管均會出席。被問到《蘋果》報紙與網上新聞是否分開運作時,張回答:「可以咁講」,但指報紙與網上新聞並非完全「兩批人」,因不少紙本新聞的來源都來自網上新聞,文章會同時出現在報紙與網上版。

《蘋果日報》每日舉行多個編採會議 。 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每日舉行多個編採會議 。 資料圖片

黎會因應時局及當前形勢提出編採政策

張劍虹指,每周二會舉行「Planning 會」,由陳沛敏主持,讓各部門主管報告未來一周的新聞材料及專題,陳沛敏等管理層亦會轉達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如需要跟進的專題等;另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則就星期六出版的「論壇版」報告特別專題,管理層亦會按黎的編採方針及建議在會議上規劃及討論。

控方問起黎智英和張劍虹有否參加上述會議,張稱沒有,但黎每星期四都會主持「飯盒會」(lunchbox meeting),張劍虹、周達權和資訊科技部主管 Connie Chan 等都會出席,每次與一個單位進行會議,舉例《蘋果日報》、《壹週刊》和廣告部等,如果與《蘋果》開會,陳沛敏、羅偉光和林文宗等人便會出席,而陳沛敏亦會邀請《蘋果》各部門主管出席;而黎在周一或周二會先開設對話群組及加入出席會議的同事,由同事先提出問題,待開會當日,由黎解答及就決定「拍板」。

張又指,黎在「飯盒會」期間會談對時局的看法、政治取態,以及因應當時情勢下《蘋果》的取態,管理層會將黎的指示再轉達,按大家職務各司其職,黎亦指派張劍虹在會上紀錄重點及吩咐跟進。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資料圖片

《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資料圖片

《蘋果》每日舉行多個編採會議 按黎方針追新聞  

控方問及張劍虹《蘋果》在2019年至2021年間的每日營運、編採、出版情況,張指出版一份報紙涉及很多新聞材料,「揀值得報道嘅新聞材料,諗下做咩角度、做幾大」,高層按《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每日舉行多個會議以決定報道。

他舉例,每日下午2時半,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與各部門主管會舉行「鋤報會」,檢討當日出版的《蘋果》報紙,找出錯處及改進空間;每日下午3時,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與突發版、港聞版、國際版、兩岸版、法庭版、財經版等各部門主管會舉行「初會」,由各部門匯報當日各版新聞,會議由陳沛敏主持,陳會按黎智英的編採政策挑選出一些新聞,指導同事以甚麼方向及角度「追故仔」,令報道更詳細和豐富,同事便按陳沛敏指示「追」新聞;到每日下午5時半,陳沛敏、林文宗與羅偉光亦會舉行「編前會議」,決定翌日出版的《蘋果》A1頭版新聞、A疊港聞各版頭條新聞,紙稿內容及排位。

張劍虹 (資料圖片)

張劍虹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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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年2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20年。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案件原排期於周三(7月8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最新資料顯示,7月8日的聆訊已經取消,將另訂新聆訊日期。

黎智英。資料圖片

黎智英。資料圖片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律政司司長在入稟狀中指明,黎智英現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要求法庭將黎智英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充公予香港特區政府。涉及的財產範圍廣泛,包括黎智英名下銀行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共15個戶口內合共約3,230萬元;旗下公司及罪行相關賬戶內的所有結餘,即47個公司戶口內合共約1,211萬元;以及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股份,估值至少7,100萬元。此外,亦包括黎智英牽涉的刑事案件保釋金1,000萬元。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充公黎智英名下合共至少1.27億港元的財產。資料圖片

入稟狀詳細列出了黎智英持股的17間公司,包括Dico Consulta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Best Combo Limited、Absolute Ace Limited、Sino Focus Group Limited、Billion Flower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 Marketing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adMart eZone Limited(黎智英持股99%)、eZ Van Limited(黎智英持股50%)、Next Animation Studio Limited、Ally Glory Investments Limited、Fog City Digital Limited、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黎智英持股100%)、Comitex Holdings Limited、Comitex Knitters Limited、Firm Way Investments Limited(黎智英持股33.3%,其長子黎見恩亦持股33.3%),以及黎智英持股71.26%的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Digital Limited)。

入稟狀中僅對當中部份公司作出估值,其中黎智英在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7.52%股份約值7.3萬元;而由Comitex Holdings Limited持有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的Comitex Knitters Limited,估值則約為7,131萬元。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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