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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6天 | 張劍虹指黎還柙後仍「好有戰意」 指示《蘋果》高層按原方針繼續運作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第16天 |  張劍虹指黎還柙後仍「好有戰意」 指示《蘋果》高層按原方針繼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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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16天 | 張劍虹指黎還柙後仍「好有戰意」 指示《蘋果》高層按原方針繼續運作

2024年01月25日 15:47 最後更新:09月30日 23:4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5日下午續開庭。《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表示,黎在2020年12月被還柙期間,指示《蘋果》按原有方針經營,續支持抗爭,引西方關注香港情況,提供援助,張向同事轉達時形容黎仍「好有戰意」。

黎認為美國可透過限制中國科技或電訊交易作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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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透過直播節目宣傳英文版《蘋果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透過直播節目宣傳英文版《蘋果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還柙期間,指示《蘋果》繼續按原有方針營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還柙期間,指示《蘋果》繼續按原有方針營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再播放另一段於 2020年7月30日播出,長約35分鐘的「Live Q&A with Jimmy Lai」節目,黎訪談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 )及《壹傳媒》前董事祈福德(Mark Clifford)。

黎在片段中提到,香港政府以疫情之名取消立法會選舉只是一個藉口,因建制派發現初選如此成功而感擔心。黎又指《香港國安法》是用來恐嚇及鎮壓香港人,政府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顛覆國家罪拘捕4名年輕人,也是恐嚇香港人不要站出來支持民主派的表現。

黎智英透過直播節目宣傳英文版《蘋果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智英透過直播節目宣傳英文版《蘋果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認為,即使「藍營」人士也準備離港,近3成商業領袖也打算離開中國,並把生意撤出中國。 黎又指,中國未準備好打仗,軍事力量仍不及美國,軍隊十分腐敗,「我不認為中國會愚蠢到發動戰爭,很明顯中國未準備好打仗」、「我不相信中國真的會與美國打仗」。黎認為,美國可透過制裁來限制與中國作出科技或電訊交易,但認為中美交易不會大減,黎亦希望有外國勢力制裁鎮壓香港的人,歐盟國家也必須與美國結盟,才能擁有對抗中國的槓桿。

黎指,香港現時發生的情況,會令香港與國際社會的關係改變,而過去西方國家以為中國發展後會有所改變,但現知道中國不但沒變得像西方,反而更醜陋,而中國與西方的相反價值觀,會令雙方關係降溫,除非中國改變。

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囚車離開法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呼籲訂閱英文版《蘋果》,指龐大訂閱量可帶來政治庇護。

黎在節目中被問到《香港國安法》如何影響示威,黎指很多示威者感害怕,甚至維權人士都會離港,示威會變得困難和規模變得更小;但黎表示自己並不害怕,因如果他害怕,他便無法做任何事或表達任何意見,黎預計中共會更嚴厲限制香港自由,國際社會應要關注中共是如何撕毀《基本法》、表現出對法律的不尊重,商人來港做生意前須三思。

黎又提到,現時最熱門議題是移民,指當大量港人離開,股市難以維持,香港人亦會考慮移走資產,即使日後有內地人移居香港,香港亦不會是以前那個城市,形容「這座城市將空無一人(this city will be empty)」。他指,中國人文化與港人文化不同,指港人與自由世界有著相同的價值觀,但之後言論、集會及宗教自由都會消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亦會消失。但他堅稱,自己絕不會離港,否則會令自己蒙羞,破壞民主運動的團結,但在最差情況下,其妻兒可能會離開。

當被要求以三個形容詞去形容香港未來,黎稱,看不見香港的未來,指失去法治和《香港國安法》實施,就如同頭上懸着一把刀,即使能賺到錢,也不認為市民會留港,最後又呼籲訂閱英文版《蘋果》,指龐大訂閱量可帶來政治庇護。

黎直播節目指國安法生效 取代《基本法》

控方在庭上播放黎在2020年7月9日的直播訪談節目,張劍虹確認為「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前身,直播在《蘋果》Twitter帳戶亦可觀看,並有上傳到《蘋果》網站。 在直播節目中,黎自我介紹為《壹傳媒》主席,指直播宣傳英文版《蘋果》,而任何人如有問題請轉發給他。當被問到《香港國安法》時,黎指是香港的「死訊」,意味香港將像中國般腐敗(corruption),將失去法治和人權自由,商業和金融亦會被危及,經濟活動會受影響,人們社交媒體上交換消息,將受到審查;與朋友交談時,不知道會否被對方舉報。

張於2021年6月17日被捕 

控方問及,張是否2021年6月18日起因本案還柙。張指,他應該自6月17日起遭警方拘捕及扣柙,並確認自己被捕時仍為《壹傳媒》行政總裁、及涉案3間被告公司的董事,亦是《蘋果日報》註冊代表,直至同年6月24日為止,而他在還押期間,沒再就《蘋果》運作給予指示,亦不清楚當時誰接手其職位。

黎還柙指示《蘋果》繼續支持抗爭 

控方指,黎智英在2020年12月時已被還柙,張劍虹在12月初、即黎被拘留第二、三日時曾探望,請示《蘋果》應如何繼續營運下去。張稱「黎生嗰時話『唔使怕,繼續做啦,照原來咁做啦」,張遂決定按黎的原定方針續經營《蘋果》,並由他繼續主持「飯盒會」。張指,黎的原定方針是「繼續支持抗爭,希望外國、西方國家繼續關注香港情況,繼續向香港提供援助,《蘋果》英文版又繼續按原來方針選擇稿件」,但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和《成敗樂一笑》就要暫停。

黎還柙期間,指示《蘋果》繼續按原有方針營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還柙期間,指示《蘋果》繼續按原有方針營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其後向《蘋果》高層轉達黎的指示,包括《壹傳媒》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與港聞組、突發組、兩岸組、國際組的副總編輯,張轉述黎的說話指「黎生繼續吩咐我哋按原來方針繼續做下去」,更表示「黎生仲係好有戰意」、「叫我哋唔使驚」,然後各高層均按指示行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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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星期四(4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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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和推手,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香港居民的關係,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他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最終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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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二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 ; 而充公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三訂明的嚴格條件,須由原訟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後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將該財產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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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其中,向法庭提出充公令申請是有效打擊嚴重罪行、保護公眾利益的做法之一,充公罪行相關財產的法律及機制亦常見於世界各地。就維護國家安全所需而作出的充公令,可以防止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其同謀或其代理人運用其罪行相關財產,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切斷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資金鏈,並削弱其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能力。」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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